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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樹葉上的樹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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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親切海洋WH
這個問題應該尊從母親的意願,可農村人與城裡人的決定會有所不同。農村人一般埋在有兒子的一方。前幾天我還聽說了類似的事情,不同的是雙方都有兒子,都想把母親和自己的父親同藏。如果說母親在去世的時候在哪方,那麼這一方有優先權,可這位母親在去世前就考慮到這種情況,所以自己提前找了個地方住,便與雙方的兒女都來看望。這位母親去世了,雙方兒女都想和自己的父親同葬。先把母親入棺才商議埋在哪一方。有一方的兒子和我們一個村的好友打電話討要個決定,我們說埋在哪一方都有理由,雙方只能互相給對方出錢才能處理此事,直到另一方出不起高價為止,最後埋在出高價的一方,這樣才能僻勉雙方的爭執。大家可能覺得荒唐,可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為的是息事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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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產隊長老楊
問:父親去世,母親與光棍同居有了兩個女兒,母親去世應該與誰合墓?
是同居還是改嫁?母親出走是否帶著題主?題主肯定沒有改姓吧?
看題目母親出走時是沒有帶著題主,題主也沒改姓,題主還在守著自家,守著自家的祖墳,因為還考慮著合葬,為合葬而糾結著。
這個問題,第一題主應該是的男性,對吧?第二題主是否跟母親有了來往,第三要看光棍和母親誰先去世,第四光棍去世後題主是否贍養了母親?
因為母親與光棍同居有了兩個女兒,兩個女兒肯定願意讓母親與自己的父親合葬,題主是想讓母親與自己的父親合葬,誰都不想讓自己的父親守空墳,而母親只有一個。
如果母親先去世,光棍還活著,他和兩個女兒肯定要把母親葬進自己的祖墳,既定事實不可改變了。
如果光棍先去世,母親的歸宿就由你這著兒子和兩個女兒決定了。兩個女兒出嫁,只剩下母親獨自一人,你把母親接回家贍養,她的歸宿就由你說了算。如果你沒有接母親回家,而是由兩個女兒贍養,母親的歸宿就由同親異父的妹妹說了算了。
如果母親沒有和原配合葬,你只有給父親配個陰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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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聲聲不止
父親去世,母親與光棍同居有兩個女兒,母親去世應該與誰合墓?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你父親去世,你母親是你父親的原配,當然是你母親去世後要跟你父親合墓了。對於說你母親跟光棍同居生有兩個女兒,不管你母親和這個光棍是什麼關係,即使是合法的夫妻。你母親同樣不能和這個光棍男人合墓。這跟他們之間有沒有兩個女兒沒有什麼關係。
假如說,你母親一直未婚,這個“光棍”男人有前妻,前妻去世了和你母親是同居還是結婚。只要這個“光棍”和前妻生育的孩子不反對你母親與“光棍”合墓。是可以合墓在一起的。不過,你母親不是單獨的和“光棍”男人合墓,要跟“光棍”的前妻一起合墓。
現在是問題相反了,你母親有合法的丈夫,不是離婚而是去世。不管從什麼觀念來講,你母親只能跟你父親合墓,不可能跟光棍合墓。若真和墓在一起,在地下的你父親肯定不同意,再說,會被人恥笑。
不知你看過一部(父母的愛情)沒有。劇情中有一段情節,在一個軍區的司令員的妹妹從農村投奔到哥哥這裡,妹妹一直未婚。司令員的一個戰友的妻子去世,育有兩個兒子。後來司今員的妹妹喜歡哥哥的戰友並結婚…。一晃一起生活了幾十年後,妹妹的丈夫去世。當時,司令員戰友跟前妻生的兩個兒子把自己的母親和父親合薹在一起。作為,司令員的妹妹接受不了這個現實,也確實對她不公平!最終是司令員的女兒為姑姑討說法,和那兩個兒子商量解決的方法,最後達成一致,三個人合墓在一起。
在這部電視劇中的情節跟題主的問題有些相似。但是,相似歸相似主人公不同,未婚的不是你的母親是這個光棍男人。在過去男人可有三妻四妾,死後葬在一起沒有人笑話,從哪說都能說的通。如果,讓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葬在一起就成了笑話了。
總之,你母親與光棍男人葬在一起是不可能的,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葬在一起更不可能的!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這個光棍可以葬在你父母的墓穴不遠處的位置,不能葬在一個墓地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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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泊lucy
我覺的應該和現任合墓。我親身經歷的事情,我舅舅年輕的時候一表人才,就把同村的一個有夫之婦迷倒了。就離了婚跟了我舅。但是這個女人和前夫生了三個孩子。和我舅結婚後就沒再生育。生活了30多年,女方的前夫先去逝的,後來女方也去了。我舅就和我媽說:要是我去了,可是不能讓她和她前夫合墓。還把結婚證給了我媽作為憑證。因為我舅沒和這個女的生孩子,也就是我舅就後繼無人。但是後來事情還是發生了反轉。我舅舅去逝後,人家這個女的生的三個孩子就沒和任和人說就把他媽的屍骨挖開和他父親又合葬在一起。等於我舅還是一個人。我媽能說什麼呢。人已經故去。一個村裡,他們總還要見面。總不能拿上結婚證去打官司去吧。
所以說於情於理,都應該是和現任合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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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未雨綢繆180973058
這個問題在農村好多好多。聽你的口氣,“父親去世,母親與光棍同居”,看來你是不支援母親這段婚姻的。因為你若同意,應該稱光棍為繼父。根據你說,母親與光棍同居,有了兩個女兒。說明母親與光棍同居已經有了相當長的時間,即便是沒領結婚證,也成了事實上的合法婚姻。
如今母親去世了,你問:應該與誰合墓?這又關係到了農村風俗。一般來說,人去世之後,做到夫妻同穴最好。看來,你是想用你的父親為原配為由,爭取到你的母親回來,與你父親合墓。不過,依據現在條件,一定是“母親與光棍同居”所生的兩個女兒,陪伴你的母親走完了最後人生。你呢,竟然用“與光棍同居"來形容你的母親,說明你對母親一定不會十分孝順。所以我敢說,你的母親去世應該與誰合墓?話語權方面,你肯定競爭不過“兩個女兒"!
看來你母親也沒有留下什麼遺言,只有協商來辦了。不過有一個原則,按情理來講,母親後事誰操辦,誰說了算。我似乎覺得,對你母親的親情,你超不過他兩個女兒,一定會是兩個女兒主辦。還是尊重兩個女兒的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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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進麻醬ER
按中國傳統的做法,你父親去世後母親改了嫁,應該說,你母親己不屬於你父姓宗祠中的人了,已屬於外姓人家的人了,並已於你家斷絕了宗屬關係。雖然你與你母親有親緣關係,但己不存在宗族聯絡,在過去是不能再到你家去的。所以,在你母親去世後,按過去中國傳統習俗,你母親不能與父親同葬,因為你母親已改嫁,己成為了外姓人家的人,己斷絕了你宗族的聯絡。
當然,你如果想念你母親,也可以打破過去的傳統,但這要跟村裡的族人尤其是自己的親們家人講清楚,要徵求他們的意見,並商量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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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詩情畫意快樂多
父親去世後,母親與光棍同居但只是同居而矣又有了兩個女兒!從中可以看出與光棍是沒領結婚證的,按農村習俗還是與原配合墓比較合適,但如果你母親也算又有了新的家庭了,有沒有結婚證還是尊重你母親的選擇好了!
現在社會發展了,好多都不按條條框框約束自己了,這也就順理成章的不叫真兒了,看誰好就跟誰埋在一起,一個女人不能分兩半兒,怎麼也得有個孤獨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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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王銀令
這個問題在農村非常多,大都是和原配合葬,也要看母親的遺願。但母親去世後是左右不了孩子的心願。分享幾個我們村的小故事吧。
第一個女人男人是三十多歲去世,留下二女一男三個孩子,女人無力撫養只得招夫養子,後夫過來後盡心盡力把兩個女兒養育成家嫁人,把兒子供到大學畢業並在城裡買房結婚找下好工作。本來男人可以享受幾天好光景,誰料到禍從天降,女人又得下半面不遂灘在床上。男人端屎端尿盡心侍奉十多年也沒留下女人的性命。在女人逝後三個孩子都想要和她們親生父親合葬,卻羞於在繼父面前啟齒。央我去徵求他繼父的意見,這個繼父非常開明,不願違背孩子們的心願,讓他母親和他親生父親合葬,唯一條件就是待他死了後讓孩子胡亂把他埋了,只要不讓暴屍街頭狼吃狗扯就行了。真是一個有情有義的大丈夫。
另一個也是男人早逝後女人又給兩個兒子招親個後爹,和女人又生了兩個女兒。夫妻倆個相親相愛幾十年,去年後爹也壽終正寢。在埋葬時兩個兒子讓木匠做了個小棺材,裡面放了個紙童女。意思是繼父已經有女人合葬了,待他們母親百年後再和他親生父親合葬。
另一個是我夥計他父親早喪,母親又給他們招了個繼父。這個繼父去年也去世了,問他母親以後和誰合葬,他母親不假思索地說要和繼父合葬,因為受夠了他親生父親的打罵欺凌。至於死後到底和誰合葬也由不了她老人家。
在農村講究的是兩個女人可以和一個男人合葬,兩個男人和一個女人合葬就被人笑話。所以說到底和誰合葬還要看後輩們自己的氣場了,反正是死者是左右不了後輩們
意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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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絲不苟新農民
當然是和你的父親合墓,他們是原配夫妻,還有結婚證書,合情合理合法。
如果母親改嫁後生下兩個兒女,你們應該商量解決,必竟是一奶同胞,以後還要和平共處,親戚往來,千萬別喪了合氣,讓鄰居們看笑話。你們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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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取暖基本靠抖
我覺得應該和現任合葬,主要原因有三點:
一、父親去世,母親既然已經和別人同居等於改嫁,和原婆家已經沒有了關係,如果婆家有心的話,可以為已經去世的人舉行冥婚,沒有必要讓他在那邊孤單寂寞的生活了。
二、母親已經和現任有了兩個孩子,她現在生活在一個完整的家庭,她到底埋到哪裡,後來的女兒也有發言權,她們應該是希望女人能和自己的父親合葬的。母親去世前,如果表達了此方面的意願應該遵從她的意願,如果她沒有明確子女們應該協商解決。另外本文沒有說兩地相隔多遠,如果相隔遙遠,按照規定不能運送屍體,只能送骨灰回來了。眼看著愛人去和別人合葬,讓他的現任情何以堪。
三、站在那位去世的父親角度來想,他應該不願意改嫁過的女人回來陪自己的,因為已經不是一心了,即使勉強同床,也會異夢的。假設他們在那面,女人在睡夢中叫來別人的名字來,雙方都會尷尬到了極點的。所以還是別讓她來給自己帶個綠帽子回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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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夏天的風43357001
父親去世母下堂,下堂不為娘理當,如嫁村內兩頭顧,類此古有拉幫套、母親去世與誰合,要與胎妹共商量,按理亡故是誰葬,就是跟誰來合葬,原配八字是正席,後配同居是鬼混,人亡即死魂出竅,與誰一起不計較,陰婚仍是地方俗,其它地方不知曉,獨魂野鬼甚其多,戰爭開端屍無存。有錢想啥啥就到,無錢骨灰任其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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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灑脫TGQ
沒有應該和不應該之說。活著的人管不了自己的身後事,法律法規也無可奈何。這一切還要根據你母親生前的意願而定。如果你想讓你的母親和你的父親合葬,也必須得徵求你繼父和你母親共同所生育的子女同意。雖然你母親和光棍漢只是同居關係,但已育有兩個子女,形成了法律上的事實婚姻,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同母異父的兄妹或姐妹之間擁有同等的法律權益,她們也有權利要求你的母親和她們的父親百年之後會合葬在一起。這樣一來,兩者就形成了一種對立的矛盾關係,還要靠你們異兄妹或異姊妹之間去好好地商量,以求妥善解決。其實,人死如燈滅,入土才能為安,一切都無所謂。活著的人心胸要放豁達一些,消除一切迷信心理,不可強求,一切還是順其自然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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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華衛正一
按舊理應該與父親合葬,但人死後由兒女說了算,總歸是一把骨灰,兒女想怎麼安葬就怎麼安葬!如果是孝順女兒,可以在母親生前徵求意見,遵照母親遺願來安排葬事比較合理。
回覆列表
四種辦法。
1.與父親合葬。這是名正言順的,夫妻百年後同穴;
2.與繼父合葬。因為與光棍繼父同居,自然成了光棍繼父家的女人;
3.母親另穴安葬。既不與父親合墓,也不與繼父同穴;
4.根據遺願安葬。如果母親有遺願,則按母親生前交待辦理。
現在殯葬改革,都是火化後一人一穴位,哪來這麼複雜的事?蹭流量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