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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話要說886

    為什麼?因為資訊洩漏,不單是在醫院,如今在很多地方都可能有個人資訊洩漏的存在。如:

    1 在醫院看病留有個人資訊

    2 在銀行辦卡,貸款留有個人資訊

    3 買車票,飛機票留有個人資訊

    4 買輛汽車,車店裡留有個人資訊

    5 參加旅遊團旅遊留有個人資訊

    6 參加什麼會議、學習、培訓班等活動留有個人資訊

    7 辦個證件、報名考試留有個人資訊

    8 到藥店買藥留有個人資訊

    9 到有些機關單位辦事門衛處登記留有個人資訊

    10 把孩子報名上學留有家長的個人資訊

    總之,只要做事,在以上這些很多地方,都得留下身份證號,電話號碼。也就是說社會要我們每個人留下資訊的地方太多,洩漏資訊的地方也就太多。不單在醫院啊,如果有責任,就可能需要你出示身份證,留下電話號碼的任何一處都要負責任了。因為,處處都有洩漏資訊的可能,是沒有辦法的,也是很難追責的。你想,在以上所說的地方,你不留資訊,就病也看不了,車也坐不了,銀行卡也辦不了。

  • 2 # 常存在心成大業

    有不少患者都反映,自己的個人資訊因為住院被洩露了,前段時間有個藝人林更新,因為住院,個人資訊被洩露而發微博怒斥某個醫療機構的個別醫務人員,一時間,因為住院而導致個人資訊洩露的話題被炒得沸沸揚揚的,紛紛聯想到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個人資訊被洩露的事情比比皆是。去看個房子,這邊前腳還沒出門,那邊中介的電話就鋪天蓋地般的打來,這邊孩子上學還沒報上名,那邊輔導機構的電話就接踵而至,更可氣的是,還有些騙子冒充單位領導或者是銀行工作人員,這些人不但知道你的姓名,身份證號都瞭若指掌。資訊時代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資訊危機也如影隨形。

    侵犯隱私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並無全國統一的賠償標準,需要依據實際案情經過審理才能得出結論。

    但是因為住院而個人資訊被洩露,取證是有相當難度的,除非醫務人員把病歷原件或者影印件未經本人許可釋出 傳播,轉載個人或者網站,而且這個日期早於您影印病歷的日期,換句話說,也就是在您的出院日期前,可以透過醫療機構的上級行政單位省市紀委舉報.

    如果沒有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要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如果後果嚴重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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