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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人謙劍

    肯定要舉報,就現在來說,網路紅人的佔比越來越重,主播的影響力一點不比明星差,所以作為網路紅人,更應當嚴格要求,對於違法犯紀者,就不應該宣傳,畢竟很多青少年的辨別是非能力很差,三觀還在跟著社會的影響走,為了青少年的發展,必須禁止他們有正面形象。

    當然,有些網紅只是想透過講述自己的經歷來警醒,不要去幹違法的事情,可是從事實來看,相關的主播完全是依靠炫耀犯罪來進行博眼球引流量,進入直播間的消費人群,無論出於對於改過自新的同情心,還是對於獄中往事的獵奇,都已經超過公序良俗的底線,之所以這樣說,並不是說對於改過自新不能提倡,而是以獄中話題為標籤吸引關注,並且走上帶貨致富之路,總會讓一些人覺得有些違和。甚至讓一部分三觀不正的人會覺得,違法以後才能掙大錢。

    當然,有人會說,難道改過自新就不能走網紅嗎?我想應該不是。如果說講述警醒世人不要去做一些事情,讓人們去走正路,我想應該是可以的。最好不要拿著犯罪經歷,去博流量,因為真正改過自新是用身體力行做實事而不是拿著犯罪經歷去炫耀。

  • 2 # 小程小序小猿

    其實說起出獄網紅的鼻祖,應該是那個說“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周某,直至現在,還有眾多網友使用這個表情包。

    周某表情包

    周某,2012年6月,因偷電瓶車被民警抓獲。

    在抓獲時,他對著影片說:“打工這方面,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會做,就是偷這種東西,才能維持的了生活這樣子,進看守所感覺像回家一樣,在看守所裡的感覺比家裡感覺好多了!裡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我超喜歡裡面的!”

    2015年8月,周某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於2020年4月釋放出獄。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周某出獄當天,除了家人,還有多家網紅經紀公司,開著保時捷和瑪薩拉蒂等豪車去到現場接人。事後周某哥哥爆料,這些網紅公司給周某開出幾百萬想籤周某,但周某卻很硬氣的表示“簽了合約就是別人的工人,沒有自由了,什麼都是別人說了算。”他又說,如果簽了合約,對他來說也是一種“言而無信”,“之前我說過的嘛,不可能打工的。”

    然後,這次引爆網路的,應該以小紅書的“天郎哥哥”和微博的“我尋親男孩今晚沒有哭”為代表。

    “尋親男孩今晚有沒有哭”的主播自述稱尋親路上,命運坎坷曾誤入歧途,在收穫了十幾萬粉絲後,開始直播帶貨。在帶貨過程中套路粉絲,以偏高價格向女性售賣衛生巾。其後,被爆曾持刀強姦不到15歲的女孩。

    後因網友抵制,平臺均封禁以上賬號。

    至此,刑滿釋放人員變勵志網紅徹底引爆網路,也就是本貼所說的純獄風格吧(希望我沒理解錯)!

    2022年4月,國家出手,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路視聽節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局釋出《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平臺遊戲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嚴禁違法失德人員利用直播發聲出鏡。網路直播平臺在主播和嘉賓選用上要嚴格把關,堅持把政治素養、道德品行、藝術水準、社會評價作為選用標準。對政治立場不正確、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公序良俗的失德失範人員堅決不用。

    說了事情的來龍去脈,那麼誰才是這股現象的幕後推手呢?

    其實透過周某出獄事件,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就是一些只認錢而不認道德的MCN公司,他們以流量為目標,只要能吸引眼球,他們便偷樑換柱的打造網紅,然後開始收割流量,或者帶貨賺錢,簡直毫無道德底線。

    說的好像有點偏題了是吧?沒關係,咱們再回到這個話題,刷到這種風格的,我會舉報嗎?

    很確定的說,我會舉報!

    可能有人會說,社會不應該給刑滿釋放人員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嗎?當然要給機會,因為我們也期望“浪子回頭金不換”。而且只有這些人員有工作,有收入了,才能降低二進宮的可能,這既是保證其基本生活,也是出於社會穩定的需要。

    但是,可但是,這個機會應該是透過誠實勞動獲得,而不是以其為賣點!以服刑為“亮點”博流量,這樣的“流量密碼”令人不敢苟同,不僅有悖公序良俗,更涉嫌觸犯相關法規,這樣的賣點完全是一種愚蠢的、畸形的“審醜”追捧。

    而恰恰,我的內心還沒有那麼的畸形。

  • 3 # nice9

    如果我們發現有網路上出現違反法律法規或令人反感的內容,我們會立即舉報。我們相信,在網路上,我們要做的就是保護年輕人免受不良資訊的侵害,確保網路環境的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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