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楊友年

    這種事情有,小偷是巧合,同事在一起聊天,老婆睡覺了,別人跟他老婆先把覺睡了,老婆迷迷糊糊。後半夜他才回去,有要,老婆說你剛要了,怎麼還要。哈哈

  • 2 # 隨心拍8b1L

    自己的丈夫和別的男人難道分不出來嗎?這是女人自己在作怪,如果不是她丈夫懷疑作了親子簡定,這女人是不會承認和小偷發生關係,並有了孩子。

  • 3 # 舞歌暢想

    既然是這樣,那麼我首先要問你,“小偷與女子的丈夫是孿生兄弟嗎?”是,很容易“誤”,不是,那麼這樣的傻子也不會相信女子會誤把小偷當丈夫,而且還發生了關係生了孩子,這明明是你情我願的事,怎麼怕紙包不住火了,怕老公知道捱揍啊?還想報警指認小偷強姦了你嗎?其實這個事情很明確的,並不用勞煩法官來判,我就可以給你結案,這個小偷並不是什麼小偷,反而是你偷了小偷,是你揹著丈夫偷人!我判斷的對嗎?別又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

  • 4 # 來自農村的中年

    當然算。只是時間太長了,犯罪份子的證據能確認嗎?麻煩婦女的名聲了,找證據可以了。婦女和老公以及家人能接受這個孩子可以的。

  • 5 # 幽默博學大道至簡

    這個事得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如果發生關係後女子接著知道不是和自己的丈夫發生關係,為了面子選擇沉默而不說出去的話,雖然內心不願意接受但是也相當於默認了,如果選擇報警的話肯定是強姦。如果過一段時間知道自己懷孕了並且不是自己丈夫的孩子的話,仍然選擇不報警,這種情況認定強姦幾乎沒有可能,因為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女子都是預設的。

  • 6 # 光明正大山丘

    什麼叫強姦?就違背對意願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把小偷誤當成丈夫雖然懷孕生孩子,但不是女方的情願當然也是算為強姦,要按強奸罪論處。

  • 7 # 網遊快樂

    這種事不是個案,大概到處都有發生。我們這裡也有這麼一個情況,過去是生產隊集體勞動,老公在外地工作。一天晚上,一個小愉去家裡偷東西,看到床上睡著少婦,頓起淫心,上床幹完活離開。

    後來女人去柴場上問其他社員,問是否看到她老公,大家都說沒看到,她不信,說明明剛才還在家的,這事才傳開了,否則只有她和那小偷自己知道。那小偷是我鎮上的一個慣偷,他兒子和我兒子還是同學,因為犯事被關進派出所,索性竹筒倒頭子,把那睡女人的事也一鼓腦兒的說了出來。

    看來這二件事同出一轍,不過一個沒生孩子罷了。人們可能要猜想,這女人是否腦子有點不靈清?那你就想錯了!這個女的還是赤腳醫生,我們一個村的,可以說很熟。

    至於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我的分析是女人春心萌動,耐不住寂寞,半推半就,欲拒還迎。正在想念之時,來個不速之客,正好解其飢渴,其他的都不在考慮之列。

    如果說女人連老公和其他的男人都分不清?那只有她自己相信!各個人的生活習慣都是不同的,還有身體高矮胖瘦,男人的氣息,怎麼可能會渾然不知?反正我是不會相信的!

    回到這個主題,是否屬於強姦,我個人認為既不算通姦,也不算強姦,因為婦女沒有絲毫反抗,那說明她是樂意的,所以說,沒有違背婦女意志,就構不成強姦罪。至於生了孩子,那可以找這個男人索取撫養費,當然這要透過親子鑑定。生了孩子你就得承擔責仼,如果他不肯,可以去法院起訴。

    如果找不到這個小偷,那一切後果自負,誰叫你鬆開褲腰帶的?

  • 8 # 二零夏天

    標準的強姦,小偷犯非法入侵民宅,民居,偷竊罪,在女人意識模糊下,與之發生關係,屬性侵,並且使女人懷孕,生子,鐵證如山,應重判。這種事傷害極大。

  • 9 # 堂吉訶德和他的驢

    當然算了。這個事還真有現實中的案例,在法律大講堂中,就是講了一對夫妻(李根子和黃玉霞),10年後,丈夫李根發現兒子長得不像自己,和妻子鬧矛盾。做了親子DNA鑑定,結果還真不是。二人回顧了一下,才發覺10年前夫妻二人鬧矛盾,分房睡,當天晚上進了小偷,妻子以為丈夫服了軟了,來討好自己順坡下驢。過來和自己發生關係,黑燈瞎火的,加上喝了酒,妻子還主動迎合了,共度雲雨之歡樂,沒想到,與她發生關係的竟然是小偷。所以妻子覺得自己的被強J了,就提起了公訴,10年的時間,還沒有過追訴期。

    案件過程

    那麼,怎麼發現是小偷的呢?這是妻子,提到這10年多年來,自己從沒有跟丈夫以外的男人發生過關係,怎麼可能兒子不是丈夫的。越想越奇怪,思來想去才想到10年前一個雨夜,夫妻二人曾經吵架,說二人一回顧,妻子說你當晚就回來跟我雲雨了,丈夫說沒有啊,我在別的房間住的。為什麼回顧以前,主要是回顧自己懷孕的那一段時間。因為兒子不是自己的當然要考慮啥時候懷的。

    懂法

    當天還進小偷了,因為自己的手機和錢包都丟了,自己還報案了。小偷當年也被抓了,還被判了罪。這麼一對比,就大機率知道了。找到當年辦這個案件的民警,警察調取了當年入室搶劫的人資料,這個小偷當年被抓了。後來在一處工地上,發現了這個小偷,經過對比DNA發現,就是這個小偷的兒子,然後認罪,被判刑10年。真是驚掉大牙。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十年前的真相

    有人說為什麼,你不還是迎合了嗎,這是因為婦女以為是自己的丈夫,若是發覺不是自然會反抗,不能因為沒察覺,就不算違背婦女意願發生關係。這一切都是顯得無巧不成書,記住了,即使是誤把你當成丈夫了,你也構成強J罪。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如果婦女看清了你,不算丈夫,還主動和你發生關係,那就不算了。關鍵那天是和丈夫吵架,又喝了酒,還黑燈瞎火。

    法律大講堂

    10年後才告發,真是被戴綠帽子都不知道,最後夫妻倆人還是決定養孩子,並對孩子保密。但心裡肯定有了疙瘩,難以解開了。反正,回不到從前了。

    蒙面者

    小偷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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