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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紅塵笑月

    只要你不想買雜草叢生的,滿地垃圾的,小區大門敞開隨便進出的,一二十層走樓梯的小區,那物業在你走了之後,大機率還在

  • 2 # lyp93ndxb

    現在的問題是,物業公司脫卸責任,讓業主覺得物業服務不值這個價。業主想不要物業公司,有找不到解決小區物業問題的出路。好多人說是讓社群接管,關鍵是社群願不願接管呢?而且社群接管要不要交物業費,交多少,怎麼交?社群接管後,會不會披著社群的皮找物業公司來做,或者社群物業化。很多人能提出問題,但要讓他解決問題時,他的所謂方案,只通九竅,根本沒有現實可操作性。

  • 3 # 帥山美水

    物業在將來可能會有政府接管或者強力監管。取消是不可能的,高層建築,公共設施裝置太多,光靠業主之間自主負責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物業費可能微利化,取消是不可能的,並且強制要求收費

  • 4 # 簡艾紅

    不會遠了,因為其它企業都有市場風險,而物業則有計劃經濟的嫌疑,有旱澇保收的嫌疑,沒有明顯市場經濟的特徵,所以說,名不正則言不順。

    今後的發展趨勢會被社群取代,社群會擴大化,而且社群居委會名正言順的。

  • 5 # 使用者昊仔

    物業和業主,我說說我們小區的物業都怎麼管理的,看看這樣的物業能走多遠?

    先說衛生,我們小區是新小區,總高33樓,總共有有10棟樓。但這衛生怎不知該怎麼說,樓道每天都是髒的,幾天都沒人掃一掃下地,每天就看到打掃衛生的人在樓下院裡這裡掃一掃,那裡站一站,或是在垃圾站那裡撿能賣的廢品。

    再說管家,我們每棟都有業主群,群裡業主找管家說事,那就是愛搭不理的,你反映的事幾天過去了都沒動靜,樓道的衛生,樓道的燈壞反應給管家,十天半個月都沒結果,所以業主群裡天天都是罵管家的,罵也沒用,也不吱聲,後來業主也不罵了,知道沒啥效果。

    安保也是一言難盡,小區電動車被偷電池,裝修房子新買的新電線,時常被偷保安天天就知道收停車費,要不就看手機。裝修的啥時候都不分想劇就劇,想敲就敲。

    新小區事多,這漏水了,那壞了,更需要物業去處理,可這物業除了收錢快,別的都能拖就拖,拿錢不辦事,業主對物業意見老大了,可在合同期,也沒成立業主委員會。就有很多業主不願交物業費。這樣的物業能走多遠,拿錢不夠辦事!

  • 6 # 截皆劫

    現在的物業什麼都幹,就是不幹為業主服務的事。這樣的物業要他何用?其實,物業之所以發展到今天人們喊打的地步,也是與有關部門不作為有關係。

  • 7 # 二麒兄弟

    物業也許不會突然消失,但可以被替換

    後來業主群裡說大機率是掛靠的,更可恨的是物業費比之前那家還要高,相關部門真的需要出臺關於物業的一些行為規範,都在說物業和業主的關係和婆媳關係差不多,和諧的很少,絕大多數都會有或大或小的矛盾

  • 8 # 艾米想吃啥

    我只想說,物業,有多遠滾多遠。相信大家都有同感,所以,此處省略一萬字。希望,物業這個詞,馬上在生活中消失。

  • 9 # 睿智原野dK

    唯利是圖的物業坑蒙拐騙偷懶,在作死的路上狂奔!引起全國居民百姓的極大憤慨,水載舟亦覆舟,秋後的螞蚱長不了,必死無疑!

  • 10 # 留興240

    物業管理服務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是社會進步的體現,是社會文明的體現,是人們生活質量提高或者對美好生活的要求。那麼,為什麼不要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是物業市場化的具體體現)?其實質是:這些年,中國城鎮化程序非常快,有好多新型市民,雖舉全家之力購買了樓房(或者是首付),可是,生活的開支卻是每天都要發生的,城市不同於農村,隨便撿幾個木柴或牛糞就可以燒火做飯,可現在幹什麼都要錢,就是拉屎拉尿都要錢(自來水、汙水處理),這些支出在以前是可以避免的,更不用說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服務了(以前他們根本就沒有見過這種服務),還哪有能力享受生活,所以心裡十分不平衡。這時,物業費又來了,這就成了總的發洩口和出氣口。也難怪,如果在以前,隨地大小便、亂停亂放、人畜同院都不會有人管,可是,現在物業公司乾的這些事,他們認為根本不需要反而是限制了他們的自由,至於維護維修保養之類他們更是看不到的,這樣的話,就不需要支出物業費了,還要物業公司幹啥,可是,小區沒有物業服務是絕對不行的!所以,不但不能取消物業,相反還要強化物業管理,把物業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層次,確實保證居民的高品質生活!

  • 11 # 坦坦蕩蕩當仁不讓

    中國很快就要開兩會了,希望物業管理問題有新提案,新進展。其實物業管理亂像的根子是制度設計失敗。物業公司的種種“惡行”不是個人人格問題,是資本本性,其次物業管理條例給的特權,再次是司法的偏袒,自然野蠻生長。這些都是對物權的反動,不得人心,不會長久,破壞國家凝聚力。黨和國家必須下決心解決。核心是管理權必須全部歸業主,無論多難都要做;物業公司迴歸服務,做強服務,不司管理。

  • 12 # 孟家超市

    小區物業屬業主公共財產,永遠存在,也需要管理與服務,但實踐證明,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是當下小區治理的一大敗筆(從業委會被物業公司整殘,到以物業費為表象的業主與物業公司矛盾日甚,及物業公司面對問題,只一味用強制手段收費,從不自省自改的態度等等就說明一切),因為物業資本(其實靠空手套白狼,吸著業主的血養肥),吸血的本性,決定了物業公司盤據小區,為自身利益最大化,侵害小區民生權利的現實不可改變。當人心喪盡,物業公司被業主拋棄只是時間問題,而以民為本的,業主在社群直接領導下的自治,將是小區長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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