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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水書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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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清新火車ZO
首先,因涉及外星人入侵,這已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其次,葉做為首個與外星人聯絡的地球人和ETO統帥,及其關鍵,而且不可能100%確定她交代完全了,或者她都回憶完整了。必須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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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伊先生談史
實際上中國是法治社會,政府是不能無緣無故處死什麼人的。實際上,真的要按現在的法律來審判,葉文潔可能無罪。在下飛法律界人士,僅僅是個人看法:
查了一些法條,好像中國刑法沒有反人類罪,葉文潔在ETO大會上也沒有公開說要處死什麼人,是她手下動手,動手者在軍警圍剿時還死了,也就是死無對證了。
不過,被捕ETO成員肯定有上層組織管理人員的,按他們的口供和各種證據,給葉文潔一個組織邪教相關的罪名應該可以。
對了,ETO還有非法持有武器和爆炸物的罪名,核彈那更是國家嚴管的東西。
至於在雷達峰上故意殺害雷志成、楊衛寧案,事發1976年,書中和影視劇的年代2008年,當時案發時並沒有作為刑事案件,是作為事故處理,因此早過了20年追訴期,而且只有口供,兩人屍骨早就無存,實質證據滅失,應該也無法定罪了。
總之,按照現行法治社會的情況,這位統帥是不會被處死的,最多數罪併罰無期吧。具體的在下不是法律界的,讓法律界人士來回答比較好。
看了一些資料,似乎葉文潔會啥事沒有:
私自給外星人釋出資訊--沒有法律規定不允許這樣的行為。這事要認真追究許多天文學家和無線電愛好者都要鋃鐺入獄,美國的探索者都帶著地球方點陣圖和一堆地球人錄音快要出太陽繫了。葉文潔最多是違反了紅岸基地的紀律,可惜紅岸基地都已經撤銷了二十多年了。
為外星人提供地球座標--細究起來,這只是葉文潔向系外發送資訊的副產品,葉文潔並沒有主動提供地球座標(她也沒有這個能力),問題又回到上一個:向星系外發送資訊犯哪條法律了?
成立ETO為外星人入侵地球提供服務,這是唯一實錘的行為,可是這事說起來也沒什麼具體法律依據:人類從來沒有為這種行為制定過法律,更不要說認定這是犯罪。就算三體人可能會要滅絕人類,那也是四百年後發生的事,你難道要為四百年後發生的事懲罰現在的人?
所謂反人類罪,也找不到具體的受害者。最近的一批受害人還在四百年後!
所以如果你真要較真兒就會發現,看起來十惡不赦的葉文潔,可除了她自己供認的“謀殺罪”外,再加上她的組織涉嫌非法持有武器和爆炸物,其餘的你找不到任何她確鑿的罪行,無期的規格都不夠吧?
為了打擊ETO,按我的想法,真到了面臨三體艦隊入侵的局面,說不定人大會緊急開會,特別制定法律,凡是私自與外星人聯絡溝通者一律重罰......但秉承“新法不治舊惡”的原則,也不可能趕製出新的法律來懲罰葉文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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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齊眉蓋頂
原著中,劉慈欣並未寫任何葉文潔被判刑的情節。
書中寫的是作戰中心透過古箏行動截獲了三體人的大量資訊,並透過審訊葉文潔,三體人的諸多資訊才給讀者披露出來,包括為什麼要發射智子到地球,智子是怎麼被製造出來的等等。
最後,葉文潔要求去雷達峰看一看,她應該是死於心臟病發作,在夕陽的一片血紅照耀下,留了最後一句話,“這是人類的落日”。
我覺得這個小說的結尾意味深長,這個留白很有必要,否則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等等都沒有這個留白更令人回味。
而電視劇的編導可能考慮的是,面對更大眾的電視劇,如果這個事情沒有交代,很多人會詬病,為什麼葉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編劇又不能把她寫成被槍斃,這樣爭議可能更大,也與原著的思想相悖。
所以才弄了個無期徒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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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能夠按刑事這樣處理嗎,她最少已經是一個政治問題了,她不是一個法律問題,當你一個人幹一件小事的時候,那你就是犯罪分子,你把事幹到足夠大,那就是屬於政治問題了,葉文潔乾的事已經上升到兩個文明之間的對抗了,比國家之間的對抗還更升級了,那他就是一個比政治問題更大的問題啊,是文明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