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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媒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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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電影呱
在我看來,就是翅膀長硬了就飛了的道理。樂華和騰訊解除合作關係,原因無非有兩種。 一、組合急於求成
聲明裡提到的藝人奔波長期以來會帶來巨大的心理和身體壓力,這點不可否認,自從火箭少女成團以來,通告代言不在少數,成員被壓榨又不敢言。已經爆出有多位成員在活動時出現身體嚴重不適的情況了,可見工作強度之大,11名成員管理起來難度不小,公司疏忽照料也是常事。而顯然,樂華只是把這個當成了理想的藉口,順理成章提出解約。 二、要自己當家做主
與其說樂華是在為美宣兩人著想,不如說是在為公司利益著想。樂華作為國內著名的造星工廠,歷年來培養了不少女團男團偶像,無論是在公關還是發展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為了利益自然也是可以不擇手段。在孟美岐和吳宣儀將微博名字改為火箭少女時,樂華就開始不滿了,雖然說是自己將白菜送上去讓豬拱的,但真正看到自己的白菜離開時又開始怕了。歸根到底是美宣兩人紅了之後,樂華想自私地為己所用,生怕火箭少女分了宇宙少女的流量。
兩者相互利用,一個為了成名的臺階,一個為了現成的資源,如今樂華的突然解約,頗有點落井下石之意,畢竟美宣兩人算是整個組合的重要擔當和支柱,人氣也是最高的,如今離開定會影響騰訊的“女團夢”。 從美宣兩人方面來看,也有自身想解約的原因。
一、 吃力不討好
身負兩個團,行程是自己在趕,好處又是兩個公司平分。感受到壓迫和無奈,還不如重新迴歸宇宙少女,該有的人氣也有了,離開也是有底氣的。二、資源爭奪
很明顯,隊裡第三的楊超越資源最好,一個人還代言了腕錶廣告。打個嗝都能隨隨便便上熱搜,團裡也是重點培養她。這樣來說對C位孟美岐和第二名吳宣儀難免不公平,坐擁這麼多粉絲卻是英雄無用武之地。成員實力懸殊,待遇也如此不公。11位成員資源平均分配下來之後每人所剩無幾,一個MV每個人的鏡頭只有幾秒,實力和人氣都是佼佼者的美宣自然感到不甘心。
三、美宣抱團
這兩人既然先有了自己的團,自然不會把全部重心和精力放在火箭少女上。無論是什麼團隊活動,都有所顧慮。表面上成員之間關係和睦,其實私底下都有自己的小九九,長期下去也不利於組合團結發展。生存在弱肉強食,流量第一位的娛樂圈,美宣要想盡辦法為自己謀條合適穩妥的出路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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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影視口碑榜
跑男嘉年華火箭少女也成為了嘉賓有精彩亮相,不過之後成員yamy便抱怨鏡頭太少……
團綜錄製時,大家拍攝第一支單曲《燃燒我的卡路里》的MV,單曲釋出後,首先曲風就有些emmm一言難盡,以及超越妹妹那句快要破音的高潮部分簡直是“點睛之筆”
不過據說,這首歌配合電影內容還是很勵志的,不過有點口水歌的印子。接著,成員李紫婷便抱怨自己拍攝了很久的MV最後鏡頭卻只有三秒……
所以,看的出在資源分配上十一個人還是很難分配均勻的,騰訊在這方面並沒有處理好,十一個人都是粉絲們拼命熬夜送上去的,受到不公的待遇對於個人和整個團的發展都不好,畢竟一個團隊團魂很重要,現在看來內部似乎還是有些爭議的
如今三人的退團導致爭議很多,畢竟當初競爭激烈,現在退出有點浪費名額的意思,像之前備受大家看好的劉人語和李子璇並沒有進團成功大家都覺得很可惜
不過火箭少女在綜藝資源上還是特別少,像並未進團的李子璇,已經參加了《天天向上》《高能少年團》等熱門綜藝,上過幾次熱搜還吸粉不少,看來公司對其資源還是很看中的,看來個人發展比在組合被埋沒要好很多啊
據說火箭少女的行程安排已經有網友放出,從圖上看資源還是很豐富的,不過這次兩大流量體退出,據說八月活動已經叫停。
看來,當初創造101說要打造中國最強女團的設想怕是難以實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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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天茶
其實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退出火箭少女應該早就有苗頭。畢竟在火箭少女成團之前,微博上就有人爆出孟美岐和吳宣儀等人不會參團火箭少女。雖然最後樂華還是讓孟美岐和吳宣儀還是參與了火箭少女的一系列活動,但是關於孟美岐和吳宣儀退團的訊息一直都存在,今天樂華公司和麥銳娛樂聯合發出了宣告,宣佈因為種種原因,出於對藝人的保護等等正式宣佈孟美岐和吳宣儀,張紫寧等人正式退團,也就意味著火箭少女還剩下八個人而已。
對於此次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的退團行為,引起了眾多網友們的不滿。大部分網友表示樂華娛樂和麥銳娛樂利用完節目就丟掉,浪費了出道名額。
我個人認為此次的退團行為有些不好,完全違背了契約精神。網友們辛辛苦苦選出了九人好不容易成團了,連個正經的專輯都沒來得及出就退團了,根本不尊重粉絲的辛苦投票的結果。再說藝人單飛未必比團體要好,只要專業功底紮實才能發展越來越好。
不過此次退團行為僅僅代表樂華娛樂和麥銳娛樂兩家公司的決策,作為公司藝人的孟美岐,吳宣儀,張紫寧並沒有決定權,所以對事不對人,各位粉絲還是該支援各家的愛豆,支援各家的愛豆吧。
回覆列表
雙方針鋒相對,卻又自說自話。
兩家的宣告還敢主動提及“契約精神”這個詞。解約藝人一方都認為,藝人個人的身體健康,高於履行商業合同的社會契約行為。
其實,這也是歷次組合解約的共同論點。當年EXO四子中,黃子韜如此、張藝興也如此。
但其實早年,類似的解約事件,主要集中在藝人和經紀團隊之間。
《超級女聲》選拔出來的第一批選秀明星,就爆發出多次解約事件,比較出名的就有張靚穎的全身而退、周筆暢負債解約以及何潔公然開撕。後來的《快樂男聲》,解約的戲碼還在升級,陳楚生不告而別,與天娛的合約糾紛紛紛擾擾近十年。
當然了,我們不應該只看到負面的案例,李宇春在5年約滿後再續5年,張傑在和天娛約滿後和平分手,今天華晨宇歐豪扛起近一半的年收益,都證明了,由經紀公司主導的選秀節目,是可以讓藝人和經紀公司的利益達成一致的。
今天屢屢爆出的解約,則更多是不同團隊合作層面的紛爭。
和天娛的男團選拔模式不同,以《創造101》《偶像練習生》為代表的練習生選拔節目,是影片平臺搭臺、和各大練習生廠牌合作的集納模式。
替換高畫質大圖範丞丞領銜的樂華娛樂七子這種做法源自原版南韓《produce 101》,背後依託南韓成熟的練習生市場。但對中國娛樂市場而言,像《偶練》和《101》這樣,把選手和廠牌名稱聯絡起來的做法,還非常新鮮。
這背後,綜藝本身和各大藝人經紀公司,開展了類似於“對賭協議”的市場合作:
經紀公司讓渡出一定期限的經紀合約,一旦成團出道,則由節目運營方承擔一定時間女團組合的運營。《偶像練習生》從節目結束起是18個月,《創造101》宣告所稱時長類似。
如果未能入選,公司不僅能在節目裡獲得廠牌曝光,同時可以利用節目給藝人積累的流量,自己經營開發。《創造101》這樣的代表作,就是3unshine。
顯然,兩位成員成功出道,樂華娛樂並沒有及時從中獲得收益,反倒和成團活動產生直接衝突。這就是雙方鬧出退團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