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債轉轉
-
2 # 山宗合龍
第一,是使用者自身密碼保護的問題。如果是因為自身對賬號及密碼的保護不到位,而造成的財產損失,這個另當別論,與平臺的關係不大。
第二,是軟體系統自身的安全問題。阿里巴巴、騰訊等公司在平臺的建設、安全機制的設立方面有比較成熟的技術能力,綜合運用大資料、雲計算,對使用者的正常操作和使用者的非正常操作進行自動識別,這些技術的實施,提升了機器對行為的判斷,從而提升安全性。另外,軟體一般會對關鍵環節讓使用者透過輸入密碼、識別指紋等形式進行幾十確認。
典型案例
2015年,張某以個人名義註冊成立了某公司,從事股市配資、房產評估、車務、美容等業務。張某還與錢某、趙某簽訂了《股東合作協議》。期間,該公司在外向多人借款籌措資金,可之後資金鍊斷裂。張某、錢某、趙某等人由此欠下商某等14人共2000多萬元,隨後被對方告上法院。
商某介紹,張某借了他280萬元,因為兩人是親戚,就沒有要利息,而這280多萬元是他多年來經商所賺的。但是,到了該還錢的時候,張某等人卻一直不露面,而該公司也倒閉了。
2017年上半年,經過審理,法院判決張某等三人共同償還商某等14人的2000多萬元借款。然而,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商某等14人的2000多萬元執行款一直沒有得到執行。在執行的過程中,法官發現,被執行人之一的錢某名下有兩輛車,但兩輛車被抵債所用。錢某名下還有15個銀行賬戶,但這些賬戶名下存款非常少,有的賬戶幾乎沒有錢。
據當地法院執行局介紹,今年9月12日,法官透過全國聯網的司法查控系統發現,被執行人錢某等人的微信賬戶、騰訊財付通賬戶等虛擬賬戶存在財產資訊,但該系統只能查詢,無法控制或凍結。當地法院決定與騰訊公司聯絡,進一步查詢核實被執行人虛擬財產資訊,並準備與騰訊公司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六度信用六度君分析
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如今,網際網路支付等方式逐漸增多。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網路虛擬交易賬戶,雖不同於法院日常執行的普通銀行賬戶,但賬戶所有權人對賬戶內的資金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以網路虛擬交易賬戶中的資金,也是被執行人的財產,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