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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智者露珠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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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汐寶der
這個很難避免,我也曾面對找工作或換崗位時被問及對應問題,更有過分的直接告訴我兩年內不能懷孕!但是迴歸現實,已婚未育相對還好點,精力方面不會被分散,但是有小孩後尤其是小孩三歲前,如果家裡沒有給力的人帶小孩,上班是無法算身心投入的,但是現在這個社會卷的已經不管你是孕婦還是媽媽,只要你在公司,該做的基本都得做,我們之前的同事懷孕期間照樣經常加班到晚上12點。但是好一點的就是做技術相對來說只要你能做好工作,哪怕生了孩子,也不會影響工作的長期發展。所以建議就是儘量多點傍身的技能,如果可以,儘量選擇國企,外企,相對來說人文關懷能相對好一些,像我現在的單位雖然很忙,但是有十幾天年假,有育兒假,帶薪病假,家裡就算有事可以休假而且領導不會卡著不讓休,以前小私企一年五天的假領導都不會讓你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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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鄉下人1個
己婚未育成為女性就業劣勢的問題由來已久。
我兒媳婦與我兒子結婚前雖然學歷不高,卻已在上海某開發區外資企業工作。與我兒子結婚後,當我正考慮到兒媳上班路遠,讓兒子考慮是否上班時順道接送一下兒媳,結果被告知:從結婚那天起,媳婦已被外資企業當作自動辭職論,不能再去上班了!這樣的規定使我很吃驚!原來外資就是這樣,既可使其員工不存在婚假,更不存在產假,並且在招收員工時,是否已婚成為必須明確的一條!因為已婚即有產假的存在!資本的精算與利潤最大化如此,令人歎為觀止!
所以我對資本帶來就業機會,提供大家打工掙錢的論調總是心存腹誹的!他們總是喜歡招收未婚青年男女,賺取他們的寶貴的青春年華的最大化的剩餘價值,而且巧妙地規避應負的婚產假的負擔!
由此可見,資本只取利潤,決不肯負法律責任!如果政府為了鼓勵生育,婚產假的政策越優惠,女性已婚未育的歧視則更甚!
淪為打工者,除了只剩一個勞動力外,任何公民權利都會失去甚至不復存在,失去當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後,夫復何求?出生率下跌更是首當其衝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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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塞漢塔拉
已婚未育增加了企業的成本,畢竟私企老闆不是為人民服務的是為了利益最大化,生育假期長不出力還拿錢不符合追求利潤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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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重男輕女的社會,當一個女人真的很悲哀。但做一個女人應提升自己的各種能力,只有自己足夠優秀,而在各領域專業上成為名符其實的專家,各個單位想小看你都不可能,現在科學界此類女性多的很,平凡工作也一樣有許多巾幗不讓鬚眉的女性,所以提升自已成為優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