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其在《明實錄》中正式的名稱是:錦衣衛指揮使司,是朱元璋在1382年在原親軍都尉府和儀鑾司的基礎上創立的。
錦衣衛下轄機構有:經歷司、南北鎮撫司和親軍所、訓象所等14所。
錦衣衛編制人數:根據黃仁宇的統計,1580年京師巡捕、錦衣衛的開支是5萬兩,按照明末遼東職業軍人年俸祿是15到20兩來估算,錦衣衛校尉、力士(即一般錦衣衛士兵)人數總數在2500到5600人之間。這符合明朝一個衛所5000人編制規定。錦衣衛是有固定編制的,並不是想當就能當。
下圖為出土的錦衣衛牙牌,即類似證明身份的金牌
錦衣衛的職責。錦衣衛的職責一句話就能說明:
一、直駕侍衛職責:就是皇帝的侍衛,展列儀仗、傳遞皇帝命令以及負責廷杖。負責執行廷杖官員,這是錦衣衛在侍衛職責中和一般禁軍最大的不同。
二、經歷司:負責錦衣衛公文起草、傳遞、歸檔;南鎮撫司:負責一般侍衛、軍隊人員的犯罪偵查、審訊、判決、情報和軍事武器的研發;北鎮撫司,負責藩王、大臣官員的監視,反貪,獨立的偵訊、逮捕、判決、關押和反間諜等。
錦衣衛中除了北鎮撫司負責的詔獄享有特權,可以不經三法司直接拿人之外,其他錦衣衛在辦案時必須要得到刑部給事中在駕帖上簽名,否則錦衣衛無權抓人和辦案。
錦衣衛官職設定。錦衣衛的官員有:
1、錦衣衛掌衛事,1人或2人同掌,多以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都指揮使、都指揮僉事等一二品官員擔任;
2、指揮使,正三品,只是名義上,實質上並不管事;
3、指揮同知,從三品,2人,輔佐指揮使,即真正管事的人;
4、指揮僉事,正四品;
5、南北鎮撫司鎮撫使,正五品,各設定1人;
6、千戶:正五品,設定14人;
7、副千戶,從五品;
8、百戶,正六品;
9、試百戶,從六品;
10、總旗,正七品;
11、小旗,從七品;
12、力士和校尉,普通錦衣衛士兵。
1、錦衣衛最早起源是金朝的拱衛直使司(原名為龍翔軍、神衛軍);
2、1266年,元朝在禮部下設定拱衛司,·1275年,拱衛司升格為拱衛直都指揮使司;
3、1361年,吳國公朱元璋將拱衛司改給都督府(原樞密院)管轄,正七品;後來又改為拱衛指揮使司,正三品;又改為都尉司,最後改為儀鑾司;
4、1369年,朱元璋設定親軍都尉府,儀鑾司歸屬於親軍都尉府;
5、1382年,罷免親軍都尉府和儀鑾司,建立錦衣衛,作為十二親軍之一。楊憲成為第一任錦衣衛指揮使。
6、1393年,朱元璋以錦衣衛非法暴虐過多,削減錦衣衛權力,下詔所有錦衣衛案子都必須經過三法司。
7、朱棣奪位成功後,為了壓制大臣對他的不滿,恢復了錦衣衛的權力。
8、明憲宗成化年間,北鎮撫司權力很大,北鎮撫使可以不經過錦衣衛都指揮使直接和皇帝接觸和辦案。
總結來說,錦衣衛其實就是負有特殊指責的皇帝親衛軍,在性質上和明朝一般的所衛差別不大。
錦衣衛,其在《明實錄》中正式的名稱是:錦衣衛指揮使司,是朱元璋在1382年在原親軍都尉府和儀鑾司的基礎上創立的。
錦衣衛下轄機構有:經歷司、南北鎮撫司和親軍所、訓象所等14所。
錦衣衛編制人數:根據黃仁宇的統計,1580年京師巡捕、錦衣衛的開支是5萬兩,按照明末遼東職業軍人年俸祿是15到20兩來估算,錦衣衛校尉、力士(即一般錦衣衛士兵)人數總數在2500到5600人之間。這符合明朝一個衛所5000人編制規定。錦衣衛是有固定編制的,並不是想當就能當。
下圖為出土的錦衣衛牙牌,即類似證明身份的金牌
錦衣衛的職責。錦衣衛的職責一句話就能說明:
“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一、直駕侍衛職責:就是皇帝的侍衛,展列儀仗、傳遞皇帝命令以及負責廷杖。負責執行廷杖官員,這是錦衣衛在侍衛職責中和一般禁軍最大的不同。
二、經歷司:負責錦衣衛公文起草、傳遞、歸檔;南鎮撫司:負責一般侍衛、軍隊人員的犯罪偵查、審訊、判決、情報和軍事武器的研發;北鎮撫司,負責藩王、大臣官員的監視,反貪,獨立的偵訊、逮捕、判決、關押和反間諜等。
錦衣衛中除了北鎮撫司負責的詔獄享有特權,可以不經三法司直接拿人之外,其他錦衣衛在辦案時必須要得到刑部給事中在駕帖上簽名,否則錦衣衛無權抓人和辦案。
錦衣衛官職設定。錦衣衛的官員有:
1、錦衣衛掌衛事,1人或2人同掌,多以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都指揮使、都指揮僉事等一二品官員擔任;
2、指揮使,正三品,只是名義上,實質上並不管事;
3、指揮同知,從三品,2人,輔佐指揮使,即真正管事的人;
4、指揮僉事,正四品;
5、南北鎮撫司鎮撫使,正五品,各設定1人;
6、千戶:正五品,設定14人;
7、副千戶,從五品;
8、百戶,正六品;
9、試百戶,從六品;
10、總旗,正七品;
11、小旗,從七品;
12、力士和校尉,普通錦衣衛士兵。
最後是錦衣衛的歷史沿革:1、錦衣衛最早起源是金朝的拱衛直使司(原名為龍翔軍、神衛軍);
2、1266年,元朝在禮部下設定拱衛司,·1275年,拱衛司升格為拱衛直都指揮使司;
3、1361年,吳國公朱元璋將拱衛司改給都督府(原樞密院)管轄,正七品;後來又改為拱衛指揮使司,正三品;又改為都尉司,最後改為儀鑾司;
4、1369年,朱元璋設定親軍都尉府,儀鑾司歸屬於親軍都尉府;
5、1382年,罷免親軍都尉府和儀鑾司,建立錦衣衛,作為十二親軍之一。楊憲成為第一任錦衣衛指揮使。
6、1393年,朱元璋以錦衣衛非法暴虐過多,削減錦衣衛權力,下詔所有錦衣衛案子都必須經過三法司。
7、朱棣奪位成功後,為了壓制大臣對他的不滿,恢復了錦衣衛的權力。
8、明憲宗成化年間,北鎮撫司權力很大,北鎮撫使可以不經過錦衣衛都指揮使直接和皇帝接觸和辦案。
總結來說,錦衣衛其實就是負有特殊指責的皇帝親衛軍,在性質上和明朝一般的所衛差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