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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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雨後更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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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維賦能
看自己想不想走。如果不想走,就裝,就裝沒有聽懂;就是直接說了,不想走,也給自己一個堅持不走的理由。
老闆想讓走是老闆的事,自己想不想走是自己的事;如果想把兩者結合起來,是共識;別人做不了主,只能參加別人的建議。遇事問自己,才能快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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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獨孤飲者
大環境山河日下,誰都不容易!員工背上揹負的是家裡三五口人的生計!老闆可能揹負的是三五百,三五千口人的生計!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都是為了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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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9點職場課堂
越是這樣越不該走人!補償金得到位啊。哈哈
一切不以職業安全和職業發展為前提的職場行為都是耍流氓。現在的職業經理人越來越沒安全感了,尤其是生兒育女買房買車後,大傢伙都指望著工資給自己的生活添磚加瓦,但是有的時候就很無奈,公司需要你的時候你就是人才,不需要你的時候就巴不得你淨身出戶,動動嘴皮子就想讓你捲鋪蓋走人。這個時候就不能講道理念舊情,和協議離婚是一個概念,在一起的時候都在經營彼此的關係,當然不在一起了就要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滿半年未滿一年的可要求一個月的賠償金;
超過一年的按N+1索取賠償金。
當然感情是要講的,得給人留面兒;如果太過分了就按上述方面協商;協商不成的話可申請仲裁。如果態度惡劣人身攻擊的話,你懂的!這年頭誰還沒有一點難過的事啊。
總之,職業的安全是自己給予的,需要靈活處理,有牛奶和麵包面前,有的時候面子沒那麼重要。
遲早都是走,還是趕緊找新的機會吧。
不管老闆出於什麼原因,或是單位支撐不下去,或是咱們單位能力跟不上企業的發展等等,離開的結局是註定了。
兄臺,咱們趕緊走好下一步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