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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渭城朝雨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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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貓頭鷹的夜
消除對罪犯子女參軍、考公的限制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平衡不同的利益和考慮到社會的各種因素。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需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考慮到社會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如果限制存在,那麼罪犯子女將面臨比其他人更加困難的處境,他們的機會將被剝奪。這可能會導致更多的不公平現象的發生,例如,有可能會發生因為家庭背景而失去考取公職的機會等情況。
其次,我們需要考慮到對社會的影響。如果限制被取消,可能會有一部分罪犯子女加入到軍隊和公務員隊伍中。這可能會引起一些爭議,一些人可能會認為罪犯的家庭不應該有這種機會。此外,如果沒有嚴格的選拔和考核機制,這可能會影響到軍隊和公務員隊伍的素質和能力。
最後,我們需要考慮到對罪犯子女自身的影響。罪犯子女的成長環境和家庭背景可能會對他們的成長產生一定的影響,例如,他們可能更容易受到歧視和排斥。如果這些限制被取消,他們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壓力和挑戰,需要承受更大的社會壓力和輿論壓力。
因此,消除對罪犯子女參軍、考公的限制是可行的,但需要制定明確的選拔和考核機制,並且需要平衡不同利益之間的關係,同時還需要考慮到罪犯子女自身的心理和生理健康等因素。這些舉措有助於實現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目標,同時也有助於消除歧視和偏見,建立更加公正和和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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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觀海聽濤金海灘
看過那個新聞,一位某黨派的省委副主委、著名律師連續多年提這個提案了,打著人權的旗號,有“不破Murano終不還”的意思。
我是普通人,還是個老師,說一說自己的觀點。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人權不是毫無底線的藉口。人首先為人,才有人權,人有底線,人權有底線,法律有底線,制度有底線。別拿人權的底線去撬動法律的底線,進而試圖改變制度的底線。。
一個最最簡單的例子,性濫交是荷爾蒙使然,荷爾蒙有罪,性濫交的人就無罪了?就涉及人權了?是不是應該立法保護性濫交的權利呢?我們的法律支援一夫一妻制是不是過時了呢?這種混蛋邏輯不知道哪裡來的。
犯罪行為被法律處罰了,就說明觸碰了法律的底線。法律的底線是帶電的高壓線,是大家認可的,是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壓線,不是駕考是否透過的及格線,不是上不上得了大學的分數線。高壓線的作用不僅僅是高壓威力,更在於,更大的在於告訴人民“高壓危險,切勿碰觸”。罪犯子女參軍考編加入警察隊伍保密部門燈有限制,就是發揮著這個警示作用。
有個警示作用,不僅僅是對大眾的保護與警示,更是對犯罪分子家屬的警示與保護。須警示,犯罪成本之高,一定程度上累及子孫,不可累犯;須警示,改過自新之重,要幾代人共同努力,不可鬆懈。
藉著人權的名義,拔掉這個警示牌,是對人民和犯罪分子及其後代的不負責任。
想要破解問題,一定在正確的軌道上進行,也不是沒有好可以考慮的方案。如何更好的認定犯罪分子改正效果,如出獄後能透過辛勤勞動愛國奉獻發揮積極向上的示範帶動作用,得到省級及省級以上精神文明類獎勵和肯定,發揮了應有的正面帶動作用情況下,可否抵消犯罪記錄影響?這是值得探討的一個方向,不是全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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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張先生有話好說
我同意友友們的見解!還是慎重為好———
對犯罪行為,必須有震懾力,防止政審不嚴,給社會及國家安全造成隱患:
手中有槍,手裡有權,必須政治清白,才能秉公執法!
不能讓有些人報復社會,藉機發洩私憤,報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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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善解人意夏之梅
一家人總會有千絲萬縷的聯絡,受到各種影響,不可能截然分開,所以在參軍考公時嚴格審查是必要的,有大量的私企可以工作,為什麼一定要往參軍考公里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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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舒心是抒心
誅九族這樣的惡毒條款早就不復存在,單禍及家人也應該取消了。
孩子不能選擇父母,多少子女以有一個犯罪的父親或父親受盡冷眼、被人指指點點,既然社會已經給予了他們的孩子各種打擊,法律就不要了吧。
他們沒有犯罪,他們應該和普通人一樣享有考公、參軍的權利。
何況有時候歹竹出好筍,我身邊就有一個,你們身邊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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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南海風景
我認為這個問題應該慎重。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在他們的教育下,價值觀大至相同。子女會不會同情父母報復社會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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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孤竹華人1
還是慎重一些好,雖然現在不搞株連九族那一套,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父輩的行為舉止或多或少會影響下一代,所以說參軍、考公時政審嚴格一些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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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老嚴219560447
這是一個需要慎重考慮的問題,有些罪犯是過失犯罪,他們對社會不一定會有仇恨,而有的罪犯對社會有很深的仇恨,是會傳導給孩子的,更別說被處決的罪犯子女對社會不會記仇。總之,讓罪犯子女當兵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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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82866135885現實
罪犯的子女也有思想先進的人,不能影響他們年輕人的一生,要讓他們為國家做出應該負有的貢獻力量。
老人犯罪了,兒女們要爭氣,努力做好自己的一生一切。
為國家做出自己應該負出的貢獻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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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字經曰:養不教父之過。
雖然反對連坐,但是如果父母的惡行不讓子女承擔一點後果,那父母豈不會沒有一點後顧之憂了?
打個不恰當的比方,對於生產出劣質產品的廠家需要處罰,那麼生產出的產品不需要再次質檢或者召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