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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伍寵666

    私生子一直能分,男人為小三兒子買房之類,老婆起訴還是小三的,不過不一樣的是,沒離婚就申請拿拿不回來,離婚會財產平分,把花在小三孩子頭上的算在男方分得的那一部分,正宮財產就能保住,只有女的私生子不能分,女的有私生子到頭會賠男的精神損失費已經養大孩子所用的全部費用。

    結婚後男女都是婚後財產,除非惡意轉移,但這不能被發現,或者悄悄存私房錢,如果對方不知道這筆錢,可能結算時就不會用拿出來。

    金首飾離婚屬於女的,對自己好一點,如果有錢儘量給自己買按克數買的金首飾,離婚這些金首飾不用分,沒錢還能賣了用。

  • 2 # 康師傅的傅

    掌握經濟大權,捂好自己的口袋,學會理財,不能做個傻白甜。最好自己有份工作,每個月有穩定的收入,這樣就算以後男人靠不住,分開之後自己也不至於搞的太累。

  • 3 # Cen小老師

    “腦洞”大開吧!

    其實個人認為只要降低百姓各方面的生活成本,除了一些人身體原因(例如我)不能再生之外。都會願意給孩子留下一個親情財產的。只要國家出臺取消女方家索要彩禮的相關法律,我相信大分部小夥子都非常願意娶妻生子的。只要國家完善相關法律來保障女性的合法權益,我也相信大部分女孩都非常願意自己有一個溫馨的小家庭的。(人心不成熟法律法規來強制)只要國家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例如加強對未成年心理輔導力度杜絕自殺現象發生,嚴懲拐賣未成年,嚴懲故意傷害未成年,嚴懲引誘未成年犯罪,關閉所有網遊等等。給未成年家長有著最大的安全感,讓家長無後顧之憂。

    只要又方都覺著婚姻,孩子等方面有了安全感了,生育力自然而然就上去了,難道不是嗎?

  • 4 # 智上樂

    嚴格意義上客觀來看,正室根本沒有辦法完全保住財產。雖然在取消生育登記之前,私生子也具有繼承權,但法律上大張旗鼓地放開,無異於廣而告之,告訴大家可以這麼做,甚至鼓勵這麼做。這其實是對正室多年在感情和婚姻方面付出和經營的不公平對待。

    私生子或許無辜,提高生育率也沒有錯,但透過取消生育登記這種舉措,漠視了人性,忽略了人本身的思維和情感屬性。取消生育登記,最可能提高的是有錢有勢的男人的後代出生率。而育齡期女性的人口數並沒有增加,那麼貧窮地區的男性的後代如何產生?難道要靠對女性和孩子拐賣搶嗎?還是取消生育登記的初衷,就是要優勝劣汰讓他們無以傳承?這還是不是人乾的事?

    即使拋開道德不談,放開生育登記能不能導致出生率上升還是未知數。當然資料可以各種作假,就好像疫情期間大規模倒下,各省通報陽性檢出樣本數還是個位數一樣。但客觀來說,放開生育登記,會有相當一部分女性不願意步入婚姻,因為婚姻的安全係數明顯下降了,女性在婚姻中被迫處於弱勢群體,繼而而導致人口總數下降更猛烈,這種可能性更大。

  • 5 # pugongying352

    取消生育登記,弊大於利!最大的問題就是20年後,兩個年輕人談戀愛,卻被卻被證明為姐弟?兄妹?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回到你的問題,按照現在都法律,夫妻共同財產只能夫妻分割。私生子女繼承的應該是分割後,血親母親或者是血親父親的一部分。不反對私生子繼承他按照法定繼承應該得到的份額。但是,期望和建議法律規定:如果被繼承人與其配偶只有一處房產的,不得分割該房產。這樣有助於維護公民最基本的居住權!有助於社會穩定!也從道德層面,不支援出軌的的行為。對那些不想結婚,只想生孩子並獨立撫養孩子的人,也沒什麼不利。

  • 6 # 眼前依稀舊時夢

    保護財產最好的辦法不是說因為他有私生子,而是你夠不夠強大,如果你沒有足夠的能力去贏得全家的尊重,那麼即使沒有私生子你啥也保不住!所以不必去因為出一個啥政策自己去糾結自己擔驚受怕而是去不斷學習強大自己!

  • 7 # 小之湖

    對一個拿結婚證的人是很不公平 這樣還結什麼婚 談什麼感情 啥親情也無效 AA制算了 自己的父母自己管 合適就來 不合適就各過各的大不了天下大亂

  • 8 # 天使之翼OreE

    取消婚姻登記限制是給新生兒合法的身份,合法上戶,如果不上戶就會直接影響新生兒的上學,就業等等。

    中國民法典有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僅僅是有繼承權”,但這個非婚子女能不能繼承到財產,這也要取決於遺囑情況的。

    遺產繼承人的順序是:父母,配偶,子女!

    如果父母都不在了,男方也走了。那麼按照法律規定的遺產繼承順序,就應該由配偶,子女繼承(這裡面的“子女”就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女)。

    如果是拿了結婚證的夫妻,那是受法律保護,法律也是允許用“婚內財產協議、立遺囑”等合法手段來對應這種情況。

    不管是你老公先走,還是你先走,只要立了遺囑,繼承財產的時候就可以按照遺囑來辦,遺囑上可以是:“一分錢不給私生子”,在這種情況下非婚生子女就無法享受到這份遺產。

    如果婚內沒有任何協議,又或者男方走的時候,也沒說不給非婚子女任何財產。那麼這個財產,將會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按順序繼承,那就是配偶,和子女。(這個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

    例如:男方先走,且父母也不在的情況下,那麼原配,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三方一起均分男方財產。

    假如夫妻共同財產是1000萬,妻子和丈夫各有500萬的使用權。所以,男方走後,留下他的500萬遺產,法律會分成三份(配偶一份,婚生子女一份,非婚生子女一份),最後計算下來,非婚子女大概可以獲得166.6萬左右(166.6*3~499.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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