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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達達傳播

    致遠中學胡某宇定性自殺事件引起了深刻的反思和深刻的思考,學校在賠償方面也應該做出相應的責任和賠償,下面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介紹學校在賠償方面應有的做法:

    一是首先,學校應當表達自己的歉意,以禮貌和客氣的方式來主動和家長溝通,說明學校有始終對學生安全負責,對學生持續跟蹤和監督,但是由於某些原因,無法完全防止學生出現它已,學校表示對發生的事件表示遺憾和歉意,讓家長更加安心。

    二是然後,學校可以將責任化歸咎於自身,向家長解釋具體的責任,表明學校的管理措施和處理是很有依據的,並主動為發生的事件承擔一定的責任,而不是一味地遁色;並且學校還應該給家長以實際行動,以免在溝通中只能以空言和口頭道歉。

    三是最後,學校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從經濟上補償家庭損失,讓家長緩解損失的壓力,由此可以減少因此事件所造成的精神折磨,也能夠讓家長進行經濟上的補償,用實際行動來做出賠償。

    學校在賠償方面,應不僅僅侷限於這些,還可以透過控制和管理系統來加強對學生的教育,並且應該及時採取有效的措施,在學生出現挫折和不適時,及時幫助他們平復情緒,督促他們重返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狀態,為防止更多學生朋友陷入類似困境而盡到責任和義務;從長遠來看,學校可以透過形式多樣的教育宣講方式,宣傳學生的思想文化素養和正確的人生觀,儘可能地使學生在自卑、憔悴的情緒中走出一條正確的路,建立良好的正確的形象與全校師生朋友保持和諧的關係,共同完成學校的學習和成長,譜寫出一段完美的校園生活之樣板。

    總而言之,學校應當從精神上和物質上給家長賠償,並且學校應該有意識地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儘可能儘早發現學生的異常情況,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只有這樣,學校的責任和賠償才會更加完整。

  • 2 # 敢想敢做挑戰自我

    現在還不是談賠償的時候呢!是怎樣離開學校的先搞清楚了再說。監控沒拍到出學校。盲區翻牆出去沒痕跡。最先通報可是說的學校圍牆無翻越痕跡。牆上連灰塵都沒一點嗎?能隨意進出的全封閉式學校如何保證師生們的安全呢?味道近在咫尺沒人也沒搜救犬聞到。106天只能剩白骨。

  • 3 # 永恆的正義感

    一個人去自殺,想想看,需要多麼大的勇氣。人生走到無路可走也不想自殺,如重大疾病類的。剛開學時間不長,如果神經方面有問題。,他會買錄音筆嗎?學校也不會錄取。自殺必須具備有特別巨大的精神壓力,摧毀了人的意志,才會發生。

  • 4 # 龔慶華gqh

    拋開網路上的眾說風雲,我等百姓也不敢非議,至於如何賠償呢,老百姓覺得學校也應該和醫院一樣,醫院聽說是組成專家組來鑑定。這樣說吧至少也要上饒市的知名高中校長來鑑定賠償,再來徵求家長的意見,家長不服再起訴學校,這樣才能使網上的流言消失吧

  • 5 # 一不平2018

    胡為什麼要選″自殺"兩個字?為什麼?自殺兩字是口頭語嗎?其中必有緣故,沒有緣故誰都不會去選擇這兩個毫無價值的兩個字″自殺"。想想原因來自何處?沒有人去追塑就成了定論。應該是世間人人人都害怕死亡,就七老八十的人也不會想死的,巴不得多活一天也好這說明了什麼?十五歲選自殺可想而知,要下什麼樣的決心?實是無路可走而造成的結局,知道嗎?真讓人想起十萬個為什麼,在那裡可能找到最終答案!衚衕學的壓力來自哪裡?迫使下了必死的決心?讓人難以理解!

  • 6 # 惜文若蘭

    既然已經定性,學校和家長在這個問題上都有責任,學校不能置身事外,家長也不能沒有理性。按照法律和相關規定,學校該賠多少就賠多少,家長和學校應該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如何杜絕這類事件的發生,才是衚衕學事件後大家應該認真思考的問題。

  • 7 # 知情達理SunnyfE

    其實這不是賠償多少的問題,賠償最多人還是回不來了,人在學校裡失蹤,學校得承擔大部分質任,這是肯定的!你學校資本實力再厚,背景再強大,你若不賠償,以後誰還敢再就讀本校?事件的背後有多少雙眼睛在默默的關注,又有多少顆質疑之心?人找了106天在找到,試問糧庫管理人員失職嗎?帽子叔叔失職嗎?他們也是否得承擔一些質任?

  • 8 # 友愛雪碧po

    胡鑫宇出走自殺是可悲的。學生不守紀律出走違犯校規。他校外自殺不是學校防範的義務。學校曾經有8位學生出走,學校有防範學生出走方面的缺失。胡鑫宇自殺,胡媽媽應負主要責任。家教出問題,孩子上進心不強。眀知孩子反覆要求不讀書求解脫,她處理不當。如果她理智,理解孩子善待孩子。她首先要向孩子的班主任反映孩子的心理狀態。她應該讓孩子休學緩解壓力。凡是在讀學生寧願自殺不回家的,都是家長有重大失誤對不起孩子。別人的孩子好好的讀書,而自己的孩子自殺。家長應該反思自己的的失敗。胡鑫宇走了,不是學校傷害了他,沒有賠償的義務。根據法院的判決,人道補償是需要的。畢竟胡鑫宇是致遠中學的在校生。

  • 9 # 酒色財氣1JnH

    現在主動權在學校手裡,學校從兩個方面來說應該讓這個事快點過去,讓學校迴歸正常教學生活當中,胡鑫宇作為學校的學生出於愛護也該多給點補償。(是補償不是賠償)要是胡鑫宇家裡對此有異議也可以訴訟請求,根據現有的結果胡家打贏官司的機率不大。胡家還是走協商好一點!

  • 10 # 談笑閣

    基本上不用賠,最多人道主義給一點。

    首先是死亡地點不在校內,胡也是違規出校,學校沒有校外的管理義務。

    其次是自殺,而不是意外。

    所以基於以上兩點,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 11 # 時法天

    管理不善導致他人死亡的,由管理單位按當地經濟收入賠償。

    胡鑫宇家庭有二層樓房,應按照樓房價值賠償。大概賠償5000萬元人民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胡鑫宇事件,學校是否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