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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勇者啟明星葛

    學校肯定要承擔責任的,為什麼呢

    1,衚衕學每天在校時間超過8小時,造成心理傷害,也是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

    2,學校裡面的心理教研室形同虛設,未能起到作用。

    3,學校違反勞動法,沒有嚴格按照勞動法規定的勞動時長工作。

    4,學校應該嚴格執行青少年保護法,在胡鑫宇身上沒有體現出來。

  • 2 # 激情褪去紅袖添香

    問題的答案很明確肯定要擔責的這是毋庸置疑的客觀事實。首先致遠中學作為全封閉式管理模式,胡鑫宇從沒有監控的地方(睢園)自行離校。致遠中學肯定要負監管不力的責任,其次胡鑫宇失蹤班主任沒有第一時間發現,學校要負沒有第一時間發現的責任。

    胡鑫宇失蹤的地點是致遠中學睢園內,那裡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而且據周圍居民反映偶爾會有該校學生翻越圍牆出校外玩的現象發生,甚至網傳致遠中學圍牆處還有一個可以鑽出去的洞口存在。已知的事實致遠中學前些年也發生過學生失蹤案件,後面都被找回來了,但是致遠中學明知校園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為什麼不及時加高校園圍牆,還有把圍牆處的洞口堵死。大機率致遠中學領導層肯定知道這種安全隱患吧,現在出現胡鑫宇自行離校自殺事件,致遠中學肯定要負監管不力的責任。

    胡鑫宇失蹤的時間是在去年10月14日17時50多分鐘,晚自習班主任要求在18時05分到教室。明顯就是提前15分到教室清點人數的意思,那天班主任肯定沒到自己的班級清點人數。然而直到下晚自習的時候,班主任都不知道胡鑫宇沒來上晚自習。而是透過宿舍管理員通知胡鑫宇沒回宿舍睡覺才知道,班主任老師沒在第一時間發現胡鑫宇失蹤,喪失了第一時間尋找胡鑫宇的時機。如果在第一時間就發現胡鑫宇失蹤的話,那個時候就開始尋找胡鑫宇,大機率就可能挽回胡鑫宇的生命。

    胡鑫宇事件,學校是否擔責。透過以上的分析可見致遠中學肯定要擔責的!第一,致遠中學要擔監管不力的責任;第二,致遠中學要擔喪失第一時間尋找胡鑫宇,而且還因此導致胡鑫宇自殺的責任

  • 3 # 十口月亮是我

    如果從法律層面,最後結果算是還了學校校長,司機,老師們的清白。從人道方面,學校多少還是要擔點責體現一下人文關懷的。

    這個事件一出來,其實我也有一直在默默關注。不過真相出來之前,我的態度就是“讓子彈飛一會,相信專業人士,因為這麼一件全民關注的大事,不會有專業人士在這裡弄虛作假”。

    印象很深的是之前胡媽媽在社交平臺上公開發起的九連問,矛頭直指學校校長,那輛SUV車的司機,還有學校老師。

    起因是家屬檢視監控後一直就堅信是校長聯合老師,讓司機用這輛車從食堂後門將孩子帶走。這輛車後來去過的地點和醫院,江邊有接觸,所以一直死咬這裡不放,在網上發起很大的輿論攻擊。

    可以理解家屬擔心孩子會做很多不符合的聯想,但是我們這些旁觀者就不要湊熱鬧了。這些人當中就沒有人有要對孩子下手的動機啊。

    沒有動機只有巧合,但是巧合作案還是多人,可能性本來就低,前提還得是這群人曾經犯過案或者正在實施或者密謀作案,才能說的過去啊。

    真相揭開,孩子用錄音筆為學校洗掉了這些疑點。不過遺體被發現在曾經搜尋過的區域盲點,大家又不能接受了。

    這麼說吧,當初去糧庫的有家屬和公安機關,一邊是最心繫孩子的家屬,一邊是專業人士,都沒有發現,那隻能證明這個地方確實隱蔽。

    不知道那裡種的是什麼樹,如果是落葉喬木的話,和十月份茂密相比,確實現在樹葉凋零容易發現些。當然,找雞和找人相比,確實更容易發現一些隱蔽區域。

    家屬還曾經用過警犬來學校周圍和學校內搜尋,發現了幾個可疑地點,但是沒有特別大的收穫。

    公佈真相之後,有些人開始把事件最大責任往情緒最崩潰的胡媽媽身上套,原因是她之前一直隱瞞了兒子和她在事故發生前幾天有39分鐘的通話內容,而這些內容又是強烈表達了孩子的真實情緒,可以肯定孩子最信任的就是媽媽,所以被認為她沒有接住兒子發來的最後的求救。

    胡的親屬,比如舅舅,外婆,哥哥姐姐等一直表明孩子沒有厭學情緒,孩子沒有抑鬱,孩子性格乖巧懂事。

    也許孩子確實沒有在這些親屬面前表露過讀高中以來的學習情緒,因為高中之前他的學業一直是在順境中,高中之後學習上遇到挫折,接受不了落差,開始出現負面情緒。但是他明確和媽媽是有表達過的,所以媽媽這個時候就成了責任最大的人。

    我相信沒有這部分人的指責,胡媽媽心裡也早就自責過自己多回了。可是結果已經這樣了,大家還是讓胡媽媽多感受一點社會的善意吧!你的指責不能讓孩子回來,但是你善意的言語能讓這個媽媽感受到一些溫暖啊!

    成長從來都是勇敢者的遊戲,順境時可以開心成長,逆境時也要調整心態好好成長呀!

  • 4 # 小可愛說真話

    不論從什麼角度看問題,學校應該負擔他們應該負擔的責任,首先孩子一進學校門學校應該就是孩子們的檢護人,孩子是從學校岀去的,說明老師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嚴格,老師不管怎麼說沒盡到身為教師責任,所以學校應該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 5 # 北緯23點5攝氏度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本次事件中學校承擔的責任很小,或者不承擔責任,主要依據是2002年教育部頒佈實施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其中第十二條大家可以重點看看。

    學校的賠償責任主要是由於管理不善或設施不達標出現意外人身傷害或者其他侵害事件,顯然自行翻牆外出最後自殺不屬於學校責任。出於道義,學校應該會適當出點喪葬費用。

    很明顯,到底是不是自殺就成為了學校是否擔責的重點。

    讓陰謀論來得更猛烈些吧。

  • 6 # 淡泊風中雨

    首先學校是學生學習生活的較封閉場所,岀入校門有安保人員查驗登記,並且有電子監控裝置。胡鑫宇很早岀現厭學情緒而導致悲劇發生,面對高中高強度學習壓力以及父母不夠關心,一味打壓孩子,可理想和現實相違,讓所有的壓力讓其承受擔當,試想作為學生心裡負擔精神負擔作用下,導致不可挽回且用生命為代價的慘痛教訓。中國教育進入了應試模式,功利化社會化,甚至是經濟化的運作階段,做不完的作業,各種補習班模擬考卷,強化班以及教師績效,班級評比,學校之間評優等加重了學生課業負擔,如今課文深奧為了不輸在起跑線上,來自社會學校和家庭的三重壓力使得成績偏下的學生壓力山大,如何引導孩子科學地安排作業的同時,應加大對孩子挫折教育心理健康問題疏導力度,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 7 # 友愛雪碧po

    胡鑫宇事件,學校沒有重大責任。班主任不夠負責任,沒有及時發現學生失蹤。學生不是手機,可以隨身攜帶。班主任偶爾有事情,沒有顧及到胡鑫宇並不奇怪。學生心理不健全要自殺是很難防範的。跳樓、投河自盡、……等方法都可以。這起事件主要由胡媽媽胡舅舅們負責。小胡無法適應高中難度大的緊張的學習生活。他們特地從福州趕回致遠中學做過了小胡厭學的思想工作。小胡出走前三次打電話媽媽,長時間哭訴要求回家不想讀書。做媽媽的無動於衷,她應負主要責任。胡媽媽明知自己的孩子有問題。在不知孩子生死的情況下,掛“還我孩子”的牌子鬧學校,有碰瓷的意圖。胡家聘律師搜救隊、揚言要請異地機構介入“破案”。這種挑戰江西省、市、縣公權力的行為,簡直是胡鬧。

  • 8 # 秦韻竹槐

    一,學校要承擔一定責任。從警方通報看,主要是孩子壓力太大,心理產生抑鬱,向家人訴說,希望退學回家,沒有得到重視 家人也沒有告訴學校實情,導致孩子在孤獨絕望中自縊。如果家人重視孩子的訴求,回家休息一段時間,及時進行心理疏導,加上醫學診斷治療,很可能不會發生悲劇;事發後,一直不願透露孩子最後通話內容,即使面對警方調查,也緘默不語,致使輿論持續發酵,調查判斷偏向,浪費資源時間,也使悲劇加劇;如果家人告訴學校,家人和學校一起想辦法,也有可能阻止悲劇發生,所以家人無法撇清主要責任。

    學校工作不細緻,估計偏重學生課堂學習、考試成績及升學率,平時對學生思想狀況瞭解少,沒有主動與學生進行深入細緻的交流,與家長進行溝通,所以,對學生的異常狀況不掌握,加之,學校是封閉管理,對學生在校行為有監管責任,但監控存在盲區,沒有及時發現學生出走,學校對這些問題應該承擔責任。

    二,學校與家長的責任佔比可以自行協商,也可由指定部門主持劃分,最好由法院裁決。學校和家長都應面對事實,冷靜理智,排除干擾,正確對待各自責任。

  • 9 # 熱情的天空ud

    恰好我在私立學校教書多年,對這事有自己看法。肯定要承擔責任,但是從警方公佈的訊息看,所要承擔的責任不是太大,估計幾十萬吧。為什麼要承擔責任呢?做為一個封閉式學校,有必要對在校的學生衣食住行全部負責:學生生病了要第一時間聯絡家長或者帶學生去醫院,學生不見了,更是要第一時間聯絡家長、要組織師生去尋找的。另外在學校的各個公眾場合,現在都要用監控,另外要防範於未然,封閉措施要做好,要保證學生很難逃離校園。還有平時學生的動態,老師都要多瞭解,我們學校校長在大會上說過無數次,校園安全是1,這個沒有其它再好都沒用!這次衚衕學生前抑鬱狀態,學校不清楚,是老師管理不到位,而老師又是學校體系的一部分,所以學校這方面有責任;從教室從來到爬圍牆逃離,接監控措施不到位,如果監控到位,衚衕學大致的走向會清楚;圍牆太容易爬,防範措施也不到位。

  • 10 # 藍天浩瀚

    責任不大,孩子也有15歲了,不是幼兒園孩子,他小自殺,什麼時間,什麼地方 !別人無法預知!家長知道孩子厭學,沒有及時給予重視!根據學校有關安全事故處理辦法,學校沒有預見他會怎麼樣?而且他是私自透過不正當方式離校!

  • 11 # 專長古玩

    不管是他殺還是自殺,學校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是第一監護人,但學校是封閉式學校能讓家長放心,不過人在你學校失蹤了,你能讓家長放心嗎!問題是班主任沒有做到監護責任。學校在管理上明顯出現漏洞,每天上下課時班主任都要清點人數,發現遺漏學生立即向校長報告。這樣才能避免事故發生!

  • 12 # 布衣小叨

    一,學校肯定擔責。這很好理解。雖然確實很冤。因為對於一個一心求死的人而言,毫不客氣的講,根本防不住,除非親自護送其回家。

    二,這件事希望網路告一段落吧。目前還有人質疑案件真相。還有人又在問,什麼飯卡,什麼眼鏡。什麼衣服反穿在這裡我想說下,這跟案件定性錘子關係。是否自縊,官方通報非常專業,建議還有質疑的好好看看這些影片。全程雖然沒讓那些質疑者參加,但是全程家屬,律師,警察都在,包括網路上說的什麼挖掘機找飯卡。飯卡找不到能說明什麼?跟是否自縊有關係?衣服反穿,正穿,脫了,都脫了,又能說明什麼?你不會反穿,你能決定別人,跟自縊有錘子關係?還有人說眼鏡找不到黑燈瞎火怎麼找不到路的。麻煩看看當天的情況,農曆十九,黑燈瞎火?況且,眼鏡近視沒了眼鏡就看不清路,開什麼玩笑?一個孩子帶眼鏡多少年?我帶了20年,800度,雖然看不清具體東西,耽誤我走路吃飯,穿衣?

    以上幾個錘子關係,主要基於自縊跟上述錘子關係。還槓的人,好好看看官方如何定性是自縊的。

  • 13 # 媛未央^O^

    因為是自殺,並不是因為學校管理紕漏出現的傷害及死亡,所以學校會出於人道主義給予一定的賠償,但數值應該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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