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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淡的可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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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心一意雙馬
當時你們為了生兒子,把這個多餘的送掉,人家養父母把她養大,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如果是養父母不養她,她會餓死的,還有她從小在人家家裡長大的,她兒時回憶在那裡,成長經歷在那裡,跟你們只有血緣沒有親情,既然小時候不要她,長大了也不要計較,能來看看已經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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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色玉米
既然把女兒給出去了,就不應該讓女兒回家照顧親生父母,所謂生不及養,父母給了她生命,卻沒有把她養大,還給送人了,有什麼權力要求女兒養老,那養父母會怎麼想,不傷心嗎?給出去了就不應該指望著她養老,要不就別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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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魔都斐
被抱養出去長大的女兒,還應該回家照顧親生父母嗎?這個問題問的有點意思,被抱養出去長大的女兒,證明不管什麼原因,抱養出去長大,透過合法手續抱養長大的女兒事實證明是別人家的孩子,和你沒有關係了,如果抱養出去長大的女兒條件好,善良願意照顧和探望你,那是她的事,她不關心也不照顧你很正常。因為她屬於別人家的孩子,從你讓別人抱養開始就和你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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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野鶴285635824
就看彼此的情份吧。
雖然是你生的,是你給予她生命,有生育之恩。
但沒有養恩大,所以你不要強求,全憑她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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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雨霖2q8S
我認為沒必要了。
不是我們心胸狹隘,心存怨念,心想報復,而是我們已經沒有關係了。我認為,從女兒被抱養走了,與原生家庭就沒有關係了,她的親生父母就已經喪失了所有權利,她無需對親生父母盡一切義務。
千萬不要說什麼畢竟生下了她,給了她生命,我敢說,他們絕對不是因為愛這個孩子才生下她的。如果愛,又怎會送人?
當然,這個女兒也必須要承擔起自己的義務和責任,但,那不是對親生父母,而是對養父母。也就是說,自抱養關係成立以後,這個女兒需要盡孝,需要撫養,需要照顧的是她的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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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東3
首先你要搞清楚是生母大還是養母大。給了你生命缺不養你,隨時可以取消你的生命。而養母雖然沒有給你生命但是她扶養你成長,成人給了你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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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木子2020
這個問題我覺得還得看女孩子的認可程度而定!為啥要這樣說呢?我認為如果你的家庭生活困難無法養大子女或者因為你的家庭發生變故,實在沒能力養大孩子,想讓孩子自己去爭取一個好的優雅的生活環境,那樣孩子也許是不恨你,等你老了無法自己生活了,她可能由於自己有條件養活你,才會有伸手幫助你的意思。但是你也不要以功臣自據,你要知道你是個可恥的父母親,生而不養,不如畜牲。你要好好感謝你的孩子,好好感謝她的養父母。唉!願天下所有的父母都平安吧!千萬不要發生拋夫棄子的可恥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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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永保善良
按說送人的孩子,已經與原家庭脫離關係了,而與領養的家庭建立了關係。對原家庭完全可以不再履行義務。但任何事都有特例,那就是自己根據情況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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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抱養出去長大的女兒,還應該回家照顧親生父母嗎?
我覺得這真的是個非常可憐的孩子。自從這個孩子被抱出去的那一刻開始,她的親生父母就已經放棄她了。她在別人家長大,受著別人的養育之恩,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別人養她小,她養別人老,這才是她應該做的。對於一個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親生父母還有什麼資格和臉面要求她回家來照顧自己呢?養父母含辛茹苦把她撫養成人的時候,作為親生父母,付出多少?或者說付出了什麼?
到底要不要回去照顧親生父母,得看這個孩子的意願,不管她是如何決定,她願不願意回去,都是可以理解的,外人不該對這個可憐的孩子進行道德綁架。反之,對於養父母,孝敬養父母,給養父母養老送終,那就是她應盡的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