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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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嘎啊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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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夷水之畔
我認為是需要籤的。
男方父母出的首付,你不想籤心裡想什麼?他們年紀大了,掙錢也不容易,這房子你是媳婦當然可以住,如果有一天你不是媳婦了難道要人家人財兩空?你只能分夫妻共同財產,沒有資格分男方父母的財產!不是自己的堅決不能要,女人當自強!
好男不吃分家飯,好女不穿陪嫁衣!靠自己最大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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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晴耕雨讀818
1、比例部分。個人理解,男方父母份額:80/270=30%,剩餘的部分小兩口貸款,無論咋還都是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各佔35%。
2、回到正題。婚姻中沒有要不要,只有配不配。題主出來問,顯然不想籤,問題來了:女主不籤,男方啥意見;如果男方屈服,那就不籤;如果男方堅持,那就分手:女方願意分,那就不籤;女方不願意分,那就籤。
(1)剛結婚立馬分手。女主認為直接把男方父母的40萬據為己有,是否合適。若認為合適,那就不籤;認為不應該,那就籤;
(2)小兩口七老八十了,過不下去了要分手。此時女主認為此時把男方父母的40萬據為己有是否合適。若認為合適就不籤 認為不應該就籤。
4、從男方父母角度看。男方娶妻為什麼要掏錢?女方會有一堆理由,不展開。那麼男方出了錢,一定得有回報。或曰冠姓權或曰給男方生孩子,且不論這樣說是否正確,假設如此,那小兩口離婚後,女方能否保證小孩不改姓、孩子留給男方?能,那就不籤,這40萬算補償;做不到那就只好籤,不能讓人家人財兩空吧?
現在結婚買房都算到骨子裡了!!這樣分斤掰兩的,都是錢鬧的!!
你不想籤是出於什麼目的呢?是希望老兩口把這80萬無償贈送給你們小兩口?還是想將來離婚時多分40萬?
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事!還是別結婚了,真沒意思,都摟著自己的錢過日子多省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