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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李的慢生活

    別小看一本結婚證,其是是對女人的一個保障。男女如果同居不領證。以後分開了,女的什麼都得不到。拿了結婚證,婚內家裡所有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大家別小看了結婚證,是有含金量的。

  • 2 # 自在畫板1z

    我認為,女人要珍惜自己,不結婚不能隨便給別男人生孩子。是不受法律保護你的,如果有升麼事,會算不清,自己本人吃苦。

  • 3 # 不凡飯糰N

    人之所以能成為高階動物,就是因為她有思想,有能力來改變人類自身生存的不足。人如果像你提的這問題,生孩子不違法,就不用登記結婚的話,跟普通動物有什麼區別?

  • 4 # 簡單星星Md

    家的觀念沒了?女人自個要小孩是給自己生活走向黑暗方向的開始?一個單體是永遠鬥不過這個社會的。其一?普通人生活一定很艱難。其二?富婆一定受不了生活上的艱辛?因為人是一分鐘一分鐘去磨滅自已的。而富人與窮人比?相對沒有吃苦耐勞的精神。

  • 5 # 清爽微風m

    婚姻法會給於女人最大最好的保護權益,女人嫁人生孩都會被法律保護著,有著婚姻法的存在,一些男人也就不太敢亂倫了。所以結了婚的女人生孩子後是有保障的而未婚生子的女人是不會被社會認可的,更不可能有男人來照顧你,呵護你了。所以女子結婚與不結婚的可定是有區別對待的。另外,按國家的安全與穩定來看,家還是很重要的,一個國家的小家庭家家戶戶都吉祥安寧的話,這社會才有有很多和諧出現。

  • 6 # 灑脫TGQ

    家庭是國家的組成細胞,沒有無數個穩定的小家庭,哪有一個穩定的國。組成穩定的小家庭和避免出現亂倫、爭鬥、強姦、以及棄嬰現象,靠的是法律和親情來維繫和約束。否則,國不將國,家不將家,又回到了原始社會或母系時代。

  • 7 # 智慧夏文

    婚姻法,好好學學,別做法盲,貽笑大方,未婚先孕,本身不受法律保護。受傷害的女人,還要傷及無辜的孩子,能圓滿解決,尚好,如果適得其反,孤兒寡母,豈不自討苦吃,親人吐棄,家人遠離。一失足成千古恨!

  • 8 # 關注港澳臺

    未婚先孕你說是女人吃虧還是男人吃虧?

    除非你有賺錢能力,永遠不缺錢,否則確定懷孕了男人提前給孩子買好房子和給你足夠的撫養費和教育經費,否則你哭乾眼淚還害苦你的孩子。

  • 9 # 玫瑰公主j2dA

    以前不結婚生孩子,那是特殊年代的無奈。現在國家允許未婚生子,是國情需要。

    像葉海洋去國外買精生子,她說她不是抗拒結婚,只是自己太忙了,沒時間沒機會,遇到合適的人,又不想將就,所以只能這樣。對她來說,自己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能力,獨自撫養三個孩子沒有任何壓力。

    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夠獨立撐起一片天,有足夠的實力和底氣,一個人撫育孩子。所以大多數女人還是選擇先結婚,再生子,畢竟兩個人共同養育孩子,壓力會輕很多,對孩子的成長也有好處。

    女人不結婚生孩子,一定要考慮好以後會出現的問題和困難。趕上了好時代,但生活是自己過的,冷暖自知,無愧於時代,無愧於自己就好。

  • 10 # 花冠草

    這時代好:女權提高到了男人頭上,乃至屁股坐上男人的頭顱,也是公正公平合法。

    儘管在中國古代,女人纏小腳,須遵從“三從四德”。但女人對於男人而言,仍然是寶物,甚至於世上有一種民族,無限尊崇女人,在一種“神”的至尊場所,當眾親吻女人的生殖器官,而視為神聖莊嚴。

    在浩瀚的歷史長河中,曾經女人在社會群體中,位卑低微,是男人的附屬品,依然有“河東獅吼”,“鳳居龍上”,攪動歷史風雲,名垂於青史,或香或臭,總是存在。

    歷史發展到了今天,偉大的女權終於更加時尚風雅,節節撥高,這是屬於她們大力廣為展現自我的偉大歷史舞臺,更加定調於打破陳規,走向標新立異,恣意放飛自我,突破時空玄幻的天堂。她們自信,優雅,自立,自強,從容與淡定,將世間的男人掌控於股掌之間,任意翻雲覆雨,沉日亮月,視男人如無物——她們要空間,要自由,要自我,要歲月,更要裡裡外外的揮灑與快樂:她們要成為神而不是單單為人!

    曾幾何時,女人未婚先孕,生下孩子為“私伢”,見不得光,更見不得人,父母視為奇恥大辱,家族視為敗壞門風,本人更是在人前難得抬頭!

    在生產隊時代,我們村有個女人,男人當兵在外,她卻在家有了身孕,一天到晚不敢不出門,見有人來家裡,趕緊走進房中躲著。臨近快要生產時,趁著黑夜去了孃家,住進臭牛棚裡。孩子生下時,就留在了孃家,一直長大成人,都不敢接回家。

    如今時空的轉換,令人頭暈目玄,女人婚前生子,婚內出軌跟別的男人生孩,甚至於為人代孕等等,層不出窮,真令人大開眼界!這如舊時代的窮人“租妻”誕子,以延續香火,豈有兩樣?

    偉大的新時代,造就了女人的偉大時尚風!

  • 11 # 呆萌的阿牛自媒體

    法律不可能事無鉅細,總有想不到的地方。這個問題太多了。根本無法阻止,除非男女雙方都理智一點沒有結婚以前不逾越。

  • 12 # 悟了的空

    實際上這是個虐心的問題,如果法律不能保障婚姻的合法性,嚴肅性,夫妻關係唯一的合法性,結婚真的沒有什麼意義!

    法無禁止即不違法,能產生這樣匪夷所思的問題,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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