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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飛翔星辰大海

    一時半會兒取消不了,牽扯到太多利益了,地產大佬都是有本事的人。主要矛盾就是不管服務怎麼樣,反正物業費你是要交的,也沒人管得了,服務差點又不違法。鬧來鬧去,就業主在那不滿反對,換物業也不是一時半會兒換得了的,沒個三五年完全不可能,即使真到那一步,頂多換個位置再撈錢,所以物業吃定業主了。既然這樣的話,收益能省就省,省得都是自己的,活能少幹就少幹,做做樣子看得過去就夠了!中國物業就是個爹,想斷絕關,下輩子。

  • 2 # 淡泊大白相

    問題是物業是誰讓你來小區的,業主同意了嗎?你來幹嘛?每年收物業費,小區裡面的停車費誰讓你們來核定的。奇了怪了,小區是全體業主的,莫名其妙的管理單位過來收錢,說給你們小區掃地處理垃圾。

  • 3 # 揚帆2602

    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主要原因是掏空六個錢包買個爹,結果裡面還住了個爺。更主要的是這個爺就像螃蟹,不光橫行霸道還伸手就是錢,不給?那他去告你!最後不給也得給,哪怕你極不情願,他還有理有據…你氣不氣?

    物業管理是什麼?

    物業管理是指受物業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專案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物業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所以這些專案管理奠定了目前物業不能取消,他的存在是有一定道理的。

    物業費用包含了哪些: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保、福利費等;

    2、共用部位、設施的管理、維護費用;

    3、清潔衛生費用;

    4、綠化養護費用;

    5、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共用部位、設施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為什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因為業主交了錢但沒享受到相關的物業服務!!!

    就連最簡單的、業主能看到的衛生也不盡人意,那些看不見專案就更不知如何了。

    水箱按時清潔了麼?電梯按時保養了麼?消防供水、消防器材按時點檢了麼?公共收益如實公佈了麼……

    還有就是物業本作為服務業主的管家,結果在服務的過程中角色互換了,他成了小區的實際管理者,變成了業主聽從他的管理。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因為業主是一盤散沙,所以他敢這樣對待業主。

    大家都知道,小區建成未入住,物業就與房開簽訂協議進場了。待小區業主入住超過一定數量(50%),便可申請成立業委會。業委會是代表業主方,參與小區的管理。但是實際生活中,業委會工作並不好做,或者說費力不討好。既沒有工資,還會被各種猜忌謾罵,也會導致業委會的名存實亡。在這種情況下的小區,物業也就有底氣敢減少支出糊弄業主。

    怎麼辦?

    個人覺得這事靠小區裡的某個人來改變簡直是天方夜譚,但是面對雙方都矛盾衝突,政府理應出面制定相關措施便於管理。

    個人建議:

    1、建立專門賬戶託管物業費,業主將費用交至該賬戶。由政府監管,按照評分等級相關材料撥付上月或者季度物業費用。

    2、業委會由兼職變為全職,代表業主參與小區管理,履行相關職責(其一:按時完成全體業主對上個時間段物業服務滿意度的評分,並對評分較低的業主進行問題收集,辨別後督促物業進行整改)。

    3、採用評分制度,每月或者每季度由全體業主打分,按照最後得分等級付費給物業。(例如:這月有效得分等級為“A”,物業費撥付為100%;這月有效得分等級為“B”,物業費撥付為90%;這月有效得分等級為“C”,物業費撥付為80%;連續多次"D"便可著手招標更換物業)

  • 4 # 熊化南

    物業的心思不在物業管理上,物業天天想的是如何從業主身上賺錢,物業不是業主想要的,而是買房的時候強行搭配的,現在的物業就是強行吸附在業主身上的毒瘤,按理說現在的小區業主是主人,但是現在往往業主說了卻不算,物業卻變成了業主的領導,小區變成物業的私有財產了,物業任性妄為,不斷掏空業主的合法利益,業主的訴求得不到滿足,成立業主委員會難上加難,業主想換掉物業比登天還難!物業天天盤算著怎麼能從業主身上弄到錢,而不考慮小區管理的質量,天天盤算著如何把廣告費收歸自己身上,把業主地上的車位出租給業主收錢,甚至業主停車按時間收費,豈有此理!小區裡面的門衛和保潔都是70歲左右的大爺大媽,想想看這些人能給業主安全嗎?能把小區弄好嗎?!因為管理不到位,業主不交物業費,於是物業就停水停電,派人輪流到人家鬧,讓你天天不得安寧!

    一個小區的物業費加電梯費加廣告費加車位費一般每年都在200萬左右,正常幹事的老爺老太每月只有一千多塊錢,大家算算看看最後進物業腰包的錢有多少,這還不算物業以維修為名,向住建局申請的業主的維修保證金。我們強烈建議取消物業,實行在社群管理下的業主自治,我算了一下,如果業主自治,業主的物業費最低會降低一半,所以我提出:取消小區物業,實行業主自治,物業費用減半,收入歸還業主!

  • 5 # 金金調研

    要完善管理法規並嚴於執法。明確物業之職責及每個業主參與監管的渠道措施。不能再讓物業象黑社會組織一樣欺壓業主。

  • 6 # 開朗宇宙n9

    還這樣的比喻不恰當,物業這樣的帶黑社會味道的組織怎麼能與警察叔叔相提並論,警察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當然不能缺少的。

  • 7 # 多米惟一

    房子是誰的?是業主的。小區是誰的?是全體業主的。物業公司算老幾?物業公司究竟是幹什麼吃的?小區裡的一草一木、一磚一瓦都是廣大業主們花錢買下來的,有個別人說:小區前期物業是業主買房子的時候就籤的合同,其實這就是典型的捆綁銷售,因為商品房買賣是開發商集體壟斷,在國內,誰能隨隨便便就可以自己蓋房子呢?政策法律都是不允許的,普通人只能是透過買開發商的房子解決居住問題,所以業主是在很無耐的情況下籤了合同,並不是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籤的合同,這種強行的格式合同本身就不公平,不公平的事就應該有人管,就應該改正。那麼前期合同執行到什麼時候呢?大家可以看看一些老舊小區,從交房開始,物業公司強行榨取業主們的廣告收入停車費物業費等等所有的費用,一直到小區被折騰的破爛不堪,一般都持續十多年的時間,然後腳底抹油溜之大吉,為什麼很多小區非常破舊,就是因為所有的費用都被物業公司拿走了,本來屬於業主的收入,一旦進了物業公司老闆的腰包,好像成了他個人的資產,業主再也見不到自己的錢了。但是,如果把物業費交給社群管理,那麼這些資金就是名符其實的公款,誰敢貪汙就是嚴重犯罪。這一點絕對不象物業公司欺行霸市地堂而皇之地把錢拿走了。而社群完全可以利用這些資金聘用更多的物業工作人員,花同樣多的錢,應該比物業公司聘用的人還要多,可以解決更多的就業崗位。大量的廣告收入停車費等等究竟哪去了?所以堅決支援取消物業……

  • 8 # 善良海浪sN

    小區沒有物業管理不可能,就像公路上沒有警察行嗎?業主與物業主要矛盾,覺得就是物業費過高(主要指的中高檔樓盤小區)動憑每平米2一3元多,借合法前期物業行使小區管理權管理,時間不斷,業主意見大,政府應對類式前期物業管理費做一個接地氣的價格指導,杜絕亂象滋升,使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 9 # 雲藝畫室

    建議小區清潔交給街道環衛工人,保安交給保安大隊及巡警,水電消防分別由管轄單位,物業費用按地方統一價格繳費,這樣也就無需物業公司、業委會,同時也解決了退伍軍人、下崗職工、中老年人的就業問題。

  • 10 # 坦蕩馬保明

    目前物業全面取消不可能,除非政府出臺強制措施。

    主要矛盾是收費不合理過高,服務不到位沒有作為。

    多年得不到解決就是以上的問題,而且一直會延續下去。

  • 11 # 追逐史海

    物業是必須有的,物業服務於業主,現在有些物業凌駕於業主之上是不對的,必須選出業主需要的物業,這才能徹底解決物業的問題

  • 12 # 董福臣2

    個人觀點:居民由誰提供服務和管理,這是一個方向性的問題,特別是物業這個和居民利益連繫緊密的行業,現在的物業就是一個企業,就是從居民身上賺取利益的寄生蟲,而且許多物業都有黑社會背景,可以講是社會的一大公害,長此下去必然後患無窮。

    我們國家是社會主義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而且有現成的組織架構(街道辦事處),為什麼不用哪?現在許多業主自己組織的物業,不用交物業費,還給業主發紅包,說明了什麼?所以費用不是問題,問題在於那裡就不談了。

    個人觀點,為了國家長治久安,為了穩定社會秩序,國家必須負起責任,取消現在的物業,由街道辦事處管理和服務居民小區,對穩定國家基礎、增加困難人群的公益崗位、發展房地產、減輕居民負擔等等都有好處。

  • 13 # 充滿元氣的楊Y

    物業算是一個服務業,它管理,規範,料理著小區的大小事情,為小區的業主服務,如今,現實物業這個單位也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它為中國的大小城市,小區業主服務著,因為各個小區的位置和條件有千差萬別,一些地方的物業管理,也出現很多的問題,但不代表少數物流有了問題,就要取消整個物流單位,打個比方,像我這裡的物業小區的單位取消了,這個小區裡面有,主管,有保安,有化工,有打掃衛生的清潔工,小區住著伍十家人左右,為小區服務的人員,有十個左右,但沒有包括外圍高樓裡面,帶外圍的鋪面管理,整個算起的話,就不知道有多少戶,大概可能是幾百戶吧!要是全部外圍高樓住進人的話,上千戶都難說,如果有一天整個樓盤全部賣掉,所有的房間都住上了人,這也算是一個很龐大,會產生很多矛盾的現狀。

    如果真正到那一天,這樣大這樣多的小區住宿人員,他們的服務真的需要做得好,安心的做到位,才有可能把整個小區管理得一帆風順,說實話,取消物業這是一個很難做到的事情,就拿我們這個小區來打比方,小區裡面的規劃到位,綠樹成蔭,如果是放假,還是禮拜天打掃衛生的不上班,這裡面的衛生就很麻煩,衛生桶裡面每家每戶丟出的垃圾,時間過一天兩天的話放不下,這裡面一天兩天,如果是不搞衛生,遍地的垃圾都是樹葉紛飛。

    大家也知道,說取消物業,好像以為很容易,我們再來打個比方,如果是小區,哪家的水管?電路等等,不管在任何時候出現了問題,物業的管理都要去為他們做好,哪怕是冬天半夜爆了水管,小區管理都要去為他們,出現的問題解決好,本小區就經常有水管爆裂,電路出現問題等等,很多方面的事情,我也看見了,本小區半夜都有,室外水管爆裂衝上天幾丈高的水噴出的現象,哪怕是半夜物業管理得到資訊後,都要起來把這些問題解決掉,說實話,小區物業管理也是一個很難,得到小區業主所有人滿意的工作,因為住的人多事情出現也多,但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和矛盾都需要。物業單位和小區業主共同解決好,要互相理解,要多考慮各自對方的感受,這樣大家才能和平相處,完成好我們的物業和業主的共同運轉。(原創)

  • 14 # 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物業的國家定性“服務性質”的企業。凡是業主按“合同”聘用的物業,屬合法物業。凡是開發商的物業都是違法物業!小區的任何情況下進駐的物業,都必須按照《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的“物業按合同條款規定提供服務,不得超越條款規定。”只要物業行為超過業主制定的“合同”規定,其行為就違犯《治安管理法》。

    只要小區的物業是開發商的物業或者是其他前期物業!都屬取消的物業,因為只有業主按“合統”招聘的物業才是合法物業。

    治安管理法規定了企業的行為公務,執行公務只能是法律規定的職權行為,超越行為規定第十八條的“單位違法有單位主管屬下的高管和直接責任人承擔法律責任,可按本法規定處理,也可按法律規定處理”。

  • 15 # 豁達真誠看世界

    物業是必須有的,關鍵是現在有些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與業主的矛盾很大,政府部門監管也不到位,問題的解決仍然是政府拿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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