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名有出色藝術特長的考生因身高不達標準被直接淘汰,我個人也感到十分惋惜。但惋惜之餘,也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無規矩不成方圓。”尤其對於高考這種舉國矚目,牽涉到千萬考生、家長利益的考試,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制定規則就顯得十分重要。其中藝考設定的身高限制,尤其舞蹈類考生對形體要求比較高,其目的當然是為了塑造更美感的藝術人才(至於制定的標準是否合理,在此不作評論)。就我工作實踐中看,在一些對形體或體格有特殊要求的學校或專業,對報名的考生設定標準是有必要的——如公安類、國防類專業對身高、體格、視力等方面要求極為嚴格,目的就是從足夠大的考生基數中選撥更為優秀的人才。(在我的工作實踐中,中考特長生考試身高不達標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每年都有一大批不懂考試規則的考生,如離規定的身高差距達10多cm的考生也報考,可見設定標準確實是有必要的。)
那麼對於本案例中優秀的女考生被淘汰的情況,有哪些地方值得我們思考呢?
1.首先說說考試的規則。高考的報名、考試、錄取規則是在報名前就已經公開了的,而且這些規則、政策也基本上是具有延續性的(藝考中音樂、舞蹈類考生有身高限制是一直存在的)。本案例中考生被淘汰的事件,之所以被引起關注,原因除了考生本身出色的才藝以外,還在於其實際身高與規定的身高僅差2公分。但就保障考試的權威性、公平性而言,相差1公分也是不達標的(如果相差1公分可以過關,那相差2、3、4……公分的考生也有理由要求過關),這樣規則的意義就不存在了。在我們的社會大集體中,有時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可能會犧牲部分人的利益——我們應該做的,是要熟悉遊戲規則、遵守遊戲規則,這樣才能規避風險,保障自己的利益。
2.案例中的考生之所以遭遇令人惋惜的結局,主要原因是其不瞭解考試的規則;同時這名考生的指導老師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指導考生規避明知存在的風險。
對於這名有出色藝術特長的考生因身高不達標準被直接淘汰,我個人也感到十分惋惜。但惋惜之餘,也有很多問題值得我們深思。
“無規矩不成方圓。”尤其對於高考這種舉國矚目,牽涉到千萬考生、家長利益的考試,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制定規則就顯得十分重要。其中藝考設定的身高限制,尤其舞蹈類考生對形體要求比較高,其目的當然是為了塑造更美感的藝術人才(至於制定的標準是否合理,在此不作評論)。就我工作實踐中看,在一些對形體或體格有特殊要求的學校或專業,對報名的考生設定標準是有必要的——如公安類、國防類專業對身高、體格、視力等方面要求極為嚴格,目的就是從足夠大的考生基數中選撥更為優秀的人才。(在我的工作實踐中,中考特長生考試身高不達標的情況更是屢見不鮮,每年都有一大批不懂考試規則的考生,如離規定的身高差距達10多cm的考生也報考,可見設定標準確實是有必要的。)
那麼對於本案例中優秀的女考生被淘汰的情況,有哪些地方值得我們思考呢?
1.首先說說考試的規則。高考的報名、考試、錄取規則是在報名前就已經公開了的,而且這些規則、政策也基本上是具有延續性的(藝考中音樂、舞蹈類考生有身高限制是一直存在的)。本案例中考生被淘汰的事件,之所以被引起關注,原因除了考生本身出色的才藝以外,還在於其實際身高與規定的身高僅差2公分。但就保障考試的權威性、公平性而言,相差1公分也是不達標的(如果相差1公分可以過關,那相差2、3、4……公分的考生也有理由要求過關),這樣規則的意義就不存在了。在我們的社會大集體中,有時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利益,可能會犧牲部分人的利益——我們應該做的,是要熟悉遊戲規則、遵守遊戲規則,這樣才能規避風險,保障自己的利益。
2.案例中的考生之所以遭遇令人惋惜的結局,主要原因是其不瞭解考試的規則;同時這名考生的指導老師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沒有指導考生規避明知存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