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智勇雙全楓葉oA

    羅翔教授對“一人犯罪影響家屬考公”曾表示“不能突破《無罪不罰》這個底線”。對此我談談個人的一點看法:羅翔教授說的對,我表示支援。“無罪不罰”是一個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準越過這一原則(包括法律)。

    “無罪不罰”彰顯了法律的嚴肅性。對一個人定罪必須要有確鑿的證據,假如證據不充分的話,此人不但不能定罪,反而仍會以公民相待,這就是人們常說的“決不能冤枉一個好人,也決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對於一個人犯罪影響家屬考公這一問題,其家庭的確會受到一定的影響,但也不完全是,這就要看他所犯罪的性質如何。若一個人所犯之罪,對社會危害性不大,他們的未來考公,國家會有所考慮,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反之,如果他所犯之罪性質極其惡劣,對社會危害性極大(尤其惡性犯罪),那就另當別論了。

    還有一種犯罪,不是一時起意,而是一貫的,像慣偷,慣騙等(這類罪犯通稱慣犯)。這類犯罪雖說危害性不算很大,但他們子女在成長的過程中一定會受到不好的影響。俗話說,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孩子長期生活在這樣的家庭裡,他們從小到大,其心靈及思想品德上,天長日久,潛移默化的就會被感染。但這絕對怪不著孩子,而是這個家庭的悲哀和孩子們的可憐。

    不管什麼家庭,孩子是無辜的。他們開始來到這個世界,都是純潔可愛的,都是未來的建設者,都是家庭未來的希望。所以藉此對所有成家立業,為人父母的人們提出忠告,一定要為各自的家庭和孩子們負責,即便生育了他們,就要為他們創造一個好的環境和氛圍。俗話說,家長是孩子們的第一任老師,這話一點不假。所以家長要擔起教育孩子的重任,首先要起到表率作用,為他們樹立好的榜樣,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要切實做到學法、懂法、終身不犯法。

  • 2 # 楚人一丁

    要回答這一問題,我們必須清楚另一個問題,就是他為什麼犯罪,有的人犯罪抱著一種執念,就是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對這種人,他犯罪可能就不是一個人的事了,他沒犯殺人罪,可以不以命抵命,而也不會將牢底坐穿,終有一天他會熬出了頭,但他只是本人承擔了犯罪成本,我們不要忽略,他之所以不惜犯罪,一定是有"利"可圖,如果"利"讓他全家人圖到了,僅付出了"我"丁點代價,他是否有些竊喜呢。

    犯罪是要承受代價的,這種代價不僅本人要承受,凡受益人均應承受,如果不是受益人,則據犯罪的惡劣程度,放射對關係人的影響。如果屬於屢犯,則會有遮掩複利,那麼一定有受益人,本是不當得利,且又不是迫不得已的犯罪,多人受益就應多人承擔成本,這種成本如果對受益人無足輕重,可能會不長記性。對於臨時起意的犯罪或環境所迫及偶然的犯罪,則不可同日而語。

    總之,對一人犯罪影不影響家屬考公的問題,我覺得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既不能一篙子打翻一船人,又不能事不關他人罰不當及,應該謹慎把握,懲前應嚴,斃後當寬,不冤枉一個好人,對重要崗位也要儘量不放進有瑕疵的人,這樣對犯罪人以身試法也可產生震懾力,可以有助隊伍的純潔性。當然,身不由己,道路可以選擇,要走平坦路,就要嚴於律己遵紀守法,如想憑僥倖矇混過關,就須承擔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苦果。

  • 3 # 低調為人高調做事226956108

    一人犯罪影響下一代,我認為不適合國家的發展,任何人都沒有出生的選擇權力,不能犯罪的子女一出生來到人世上就成了棄兒,並且確定了他們的命運,這是很不公平的!犯罪沒有遺傳基因的,就拿現社會各種各樣的犯罪分子來說,他們的先輩並不是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的子女他們並不是現在成了犯罪人員!有好多犯罪分子還是黨和人民精心陪養的接班人,所以說,每個人犯罪不是先天性而是後天性因各種特定的因果才走上犯罪道路的!

  • 4 # 微笑湖泊MO

    以我愚見,一人犯罪,全家受罰,可以分開來說,如果一人走在犯罪的道路上,家庭成員中,有阻止或檢舉其犯罪行為的,在犯罪分子落網之後,不應受到誅連,應該享受正常的政治待遇。

  • 5 # 6268曾秋榮

    3月3日我回答了這一提問。什麼不能突破“無罪不罰"這個底線!父母犯罪,旁人都知道了,作為兒女豈有不知道的道理?東窗事發,不判你家屬包庇罪就夠仁慈的了,還想讓你家屬再次當官,如意算盤打得太不厚道了吧!不說其它,單這一條,足以說明羅翔所說是站不住腳的,也可懷疑他動機不純。

  • 6 # 檢驗鑑定

    你見過有幾個罪犯,特別是經濟犯罪得到的大額錢財,他自己吃獨食的,或者將財物藏匿起來不見天日的?絕大多數都是肆意揮霍,買豪車,購豪宅,高消費,吃喝玩樂,近親屬哪一個不是得利者?特別是在培養子女這塊,可以說付出最多。你想讀貴族學校就給你去,你想出國留學就給你去,你想買豪車就給你買,你想創業馬上給你啟動資金!你不知道這些錢財怎麼來的嗎?你得到了這麼多,肯定要受到連帶責任的 ,你還想世代繁榮?

    想想那個在加拿大的什麼缺什麼,碗婷的!三天兩頭還要給他老媽喊冤,還說要回國發展?那幾百上千的受害者的冤屈,誰給他們平息啊?

    一人犯罪會不會影響家屬考公,還得國家制定相應的,合理的法規,個人認為,雖然不能一刀切,但是重要崗位公檢法,經濟要職,國家機密處等等,肯定是要嚴審的。

  • 7 # 天津七彩虹Sunny

    一個人犯罪必須影響家屬考公務員!讓所有想犯罪的人都應該清楚的認識到,自己想幹違法犯罪的事,不但自取滅亡,還要影響子孫後代…。

  • 8 # 吳爭生有

    不能突破(無罪不罰)這個底線,這是否一刀切,會造成人才流失,影響社會發展?

    封建社會是一人犯罪誅滅九族,而現在社會有人提倡一人犯罪一人擔,跟家屬不相干,這兩個問題的新舊對比,都屬於一刀切的極端行為。

    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去解答,一是. 要看犯罪人的罪惡情節而論,比如那些叛國賊,人犯子,和大貪官們,對國家、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激起民憤的犯罪分子的子女們應該採取永不錄用。對那些偶然犯罪,甚至一時衝動的,一到三年徒刑的前科家屬子女在考公時就應該酌情處理,不能實行[無罪不罰]的底線約束,這會失去人才對國情不利的。

    二是. 國家的發展強大離不開人才,特別是特殊人才出現在犯罪的家庭背景裡,就不能實行[無罪不罰]的底線,這樣的人才決定國家對他的培養教育得當有直接關係。

    三是. 在對待人才方面的靈活應用,不能讓個人情感參與其中,應當以國家利益為重大前提,法律若是掌握在正義的人手裡,法律行使的權威就會讓人民滿意,也體現法律的公平公正

    和尊嚴!

  • 9 # 孫樹冠

    “連坐”、“株連九族”都是封建社會的做法,和現代文明精神不符。不妨大家都搜一下,看看是誰出臺這樣的玩法,然後把他家裡人都搜一下,以後他們犯罪了,也株連九族、連坐他們。

  • 10 # 江淮行人

    我支援羅翔的提議。

    理由如次:

    一、“無罪不罰”是現代文明的基石,是歷史的進步,也是法治國家必須遵循的原則。

    如果“無罪不罰”這樣基礎性的司法原則得不到理解和尊重,將讓司法缺乏足夠的尊嚴。

    二、中國是一個法治國家,必須全面執行“無罪不罰”的原則,不能模稜兩可、似是而非。

    這方面我們有很慘痛的教訓,在不久前的年代,“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反動兒混蛋”,把社會上的人分成三六九等,成份不好的人,家庭出身不好的人,上學、招工、招幹,什麼都沒有機會。

    雖然撥亂反正了,但這種思想餘毒並沒有完全肅清。

    三、“一人犯罪,株連九族”是封建的思想殘餘。

    一人犯罪,株連九族,是中國封建社會中的犯罪連坐制度,就是一人犯罪,家族成員與其共同承擔刑事責任的刑罰制度,意味著由一個人的罪擴充套件為家族成員的共同罪。

    這員一種違揹人性的制度,它的目的是斬草除根、清除復仇力量,維護統治者的統治地位。

    “清除復仇力量”是其在中國古代長盛不衰的根源,是與現代文明相悖的反人性的理念。

    我們民間有話:“一人做事一人當”,無故的擴大處罰、懲罰、限制的範圍,就是“血統”論與“株連”制的表現,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

  • 11 # 持之以恆更有潺潺流水

    限制罪犯後人考公是必須的,否則罪犯可以毫無顧忌的犯罪,尤如現在的貪官不判死刑,官員敢腐敢貪,家屬在國外享受貪腐成果,還照樣可以考公掌權,還可以照樣貪腐,給國家帶來的只能是亡國。大家都知道:腐敗是亡國的根源。

  • 12 # 金剛火星

    考公和參軍,這兩個職業對道德品質要求極高,其它職業對道德品質,好像沒什麼要求。

    自古就有以鏡正身,以人為鏡,治理國家的人才,必須以德服人,才能以德治國。

    每個人又不是生活在真空社會,身邊的人和親屬影響最大,所以以身邊的人為鑑,作為自古評判品德參考標準這個底線不能突破,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還是有道理的。好壞不分,就能治國,誰相信。

    戈爾巴喬夫的父親,受到牽連,被拉去西伯利亞流放,從小發誓要推翻蘇聯,現在回過頭來看,戈爾巴喬夫做到了,對現在的治國教訓不可不深刻。

    在中國就是不缺人才,各種各樣的特異人才,在任何方面都能釋放火花,在治國這方面的門檻要求肯定不一般,特別要防顏色組織,葬送國家。至於其它人怎麼說,都是狡辯。

  • 13 # 淡泊彬彬有禮8008

    法不溯及既往也是一條需要遵循的原則,《憲法》規定公民的權利義務中,如果沒有剝奪政治權利,就不應該因為一人犯法而影響其參與公平競爭的權利,包括考公等。對刑滿釋放人員,國家都在鼓勵積極就業,出臺了一系列支援政策。對不涉及犯罪的犯罪人員家屬,就要帶有色眼鏡?不讓參公,只會加大他們對社會的仇視,產生更加劇烈的矛盾,同時,《公務員法》也沒有規定此類情形不能參公,按照法無規定皆可為的原則,對此類人員不讓參公也違反法律

  • 14 # 老萬爸

    世界上如果只有法律做底線。那這個世界將是一個冷血的世界。幹法律的人往往把法律作為唯一標準,而極度蔑視道德。外國社會有法律還有宗教。而我們社會沒有道德只剩下法律。

  • 15 # 神秘芒果dk

    如果是家屬舉報,可以接官位,如果貪官是被查出,不好意思!應該判他們包披罪,貪官家屬是最先享受也最知底細的人證,為什麼不制止不舉報?混過去就是官二代富二代,混不過去就無罪!合理嗎?合法嗎?合民意嗎??

  • 16 # 一強90594460

    選人,用人與謀取職業,單位是個雙向選擇的問題。而不能打著所謂不能突破“無罪不罰”的底線來反對有關部門的政審考慮。試問屬於黨,政,軍,警,科技前沿研究部門等要害,機要(涉密部門)能取締政審這必要的手段,以確保國家安全,防止洩密與確保刀把子掌握在誰手裡的問題嗎?絕對不能!記住:沒有忠誠度,能力一文不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45歲中年人失業了,應該選擇哪種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