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阿玲一號

    法律界代表呼籲,建議適時取消尋釁滋事罪。尋釁滋事罪,是罪為什麼要取消?還是法律界代表呼籲的,真搞不明白了。

  • 2 # 平平淡淡的春哥

    當然是反對了!

    雖說中國被世界公認是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並不代表沒有一故意打架鬥毆,尋釁滋事之人,如果取消了會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中國的法律還並不是很完善,對於每一次建議還是需要深思熟慮,不要因沒有聯絡而建議!譁眾取寵!

  • 3 # 厚德載物旅行中

    反對。提出這個建議的恐怕不是法學界的,他們不知道提出這個尋釁滋事罪的初衷,如果取消,那些隨意沒事找事的犯罪嫌疑人該怎麼定罪?代表水平參差不齊,提出這個建議不足為怪。

  • 4 # 賈永橋

    尋釁滋事罪,立法的本意是公正的;比如,某人在飯店吃飯,看見一個美女,便言語放浪,舉止輕佻,就應治他個導釁滋事罪。某個人正在正常走路,你上去說人家這不對,那不是,也涉嫌尋釁滋事罪。但是,隨便扣帽子,打棍子,利用某職位的權利,就是濫用了,過頭了。比如說上訪時,本來上訪人一肚子委屈,合理的上訪,只是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堅持要得到合理的結果,卻始終得不到應有的結果,非依法堅持已見,起了爭執;這種情況下,是否會被定性導釁滋事罪?爭議應該很大。界限很難界定,從上訪人的角度看,你應當解決而不解決,我就堅持要你解決。而管上訪的人可能認為你不服管理,藐視於我,只能以職位權利,治你個尋釁滋事罪。以解不解決問題所造成的困擾。

    可見,立法的本質沒有錯,關鍵是濫用的問題,取消不取消各有利弊。只要不濫用,取消尋釁滋事罪也無必要。

    個人淺見,不當之處請斧正。

  • 5 # 耗耳朵沙龍PK

    呵呵,法律界代表,法律專家、律師也。

    人民提建議,是法律賦予的當家做主權力,提得好,人民群眾就擁護,提得不好,人民群眾就反對。

    一個好的建議,要結合國情,要結合實際,還要有建設性的解決之道,以維護國家安全,促進社會經濟事業高質量發展。

    對於一個原來的事物,如果有意見,可以全面說出來,這既包括優點,又包括缺點;新的建議的優點缺點。

    如果我們只看到這個原來的事物缺點,而不見其優點,那麼我們就犯了一葉障目的問題。

    就提問而言,如果取消了這個,對於原來以這個打擊的違法犯罪言行,又該用什麼罪名來代替,以防止法律在這方面的缺位,而讓社會不和諧,這才是重中之重的問題。

    如果沒有這樣對國家和社會負責的精神,那麼這樣的建議還是不建議為好!

    如果大家希望這樣,我還可以建議為了健康,不上班同樣領工資呢?這個建議行嗎?

    一個事情,需要條件成熟了才能實施,也才能達到效果。

    正是基於此,所以我就堅決反對!

    在學習法律的同時,實際上還是可以多學習一下政治的!

    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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