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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平原理

    "尋釁滋事罪"是個破壞法治社會的口袋罪。有了它,將會有上千上萬的無辜者入獄,社會上眾多家庭將承受難以置信的痛苦!

  • 2 # 完美223643412

    尋釁滋事罪是中國刑法中的一種罪名,指的是在公共場所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地方進行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目前,部分人認為尋釁滋事罪的設立過於寬泛,導致了一些無辜人士被誤判或者冤枉入獄的情況。因此,取消尋釁滋事罪成為了一些人倡導的議題。

    然而,尋釁滋事罪的存在也是有其必要性的。我們生活在一個和諧的社會中,如果不加以懲治那些有意破壞社會穩定的行為,社會秩序就難以得到有效的維護。雖然尋釁滋事罪的存在可能會帶來一定的風險,但如果能夠透過完善、最佳化該罪名的法律適用標準,就能夠最大程度地避免誤判的情況,而不是單純地將其廢除。

  • 3 # 安冉分享

    答:不支援。如果不透過尋釁滋事罪來進行約束,那些無故尋釁、滋事的人就會越來越多,造成社會不安定,現在吃飽撐了幹這種事情的人並不是少數。

  • 4 # 大漠蒼狼123456

    這個罪名也就是我們中國獨有的一種罪名吧?這個罪名定義含糊不清,打架,吵架罵人,酒後滋事等等都可以定義為尋釁滋事吧?所以這個罪名沒有明確的定義,在刑法中這個罪名還是定性比較嚴重的,有些人也就是一時衝動或者因為吵架升級到不理智的行為,這樣都可以定為尋釁滋事罪的這樣就定性為尋釁滋事罪比較嚴重了,這是不公平的所以取消這個罪名是

  • 5 # 千里遼河蕩春風

    不支援,國家安定需嚴格的法律制度。如果取消尋釁滋事罪,就會給一些想搞事情的人創造機會,給社會製造麻煩和混亂。

  • 6 # 勇敢的香瓜I7

    不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如果取消了,那些無理取鬧,故意找茬打人的人就更為所欲為了,沒有約束,那社會就亂套了,不取消的話,那些沒事找事打人的人就可以定尋釁滋事罪讓他們坐牢接受懲罰,所以我不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

  • 7 # 漁夫9733

    我說了算嗎?專家們的事兒啊。這樣的事情要看上面的意思了。

  • 8 # 翼龍在天2

    不支援,如果那樣的話,社會治安就不一定什麼樣了!

  • 9 # 蘋果如意臨

    不支援!國家的安寧團結永遠離不開法律!尋釁滋事目的就是搞亂社會的穩!切忘

  • 10 # 網上垃圾專業清理工

    不支援!如果取消尋釁滋事罪,我們作為一個人口大國,治安事件會層出不窮。小亂會引起大亂,人民就沒安全保障整天都會擔驚受怕。依法治國從小事做起!

  • 11 # 不必長短高低深淺大小

    堅決不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在這文明的法制社會,人人都應自覺尊紀守法,做個合格的守法公民,以禮待人,尊老愛幼,工作不分貴賤,與人和平共處。不能目中無人,目無法紀,放任自由,放縱自我。有些人為了自己利益與私慾,無理取鬧,無中生有,起鬨鬧事,打人取樂發洩,故意尋釁滋事,他們茂視國家法紀法規,破壞社會公德良俗,讓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得不到保障,給社會帶來不良影響,理該得到法律應有嚴懲,以免汙染這片莊嚴而神聖的土地。像這類人渣,就該在銅牆鐵壁裡,面壁思過,痛徹心扉,認識自己的錯誤,重新做人。只有用法律監督,讓人人尊紀守法,公民人身,生命財產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才會幸福安寧,所以不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

    (寫於2023年3月3號)

  • 12 # 眼裡容不下腦子

    不是很支援,但是這個罪的判定很複雜,基本大部分人都不瞭解這個罪,建議細化。以及科普

  • 13 # 金陵笑三少

    回答問題前,需要了解什麼是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在1997年刑法修正案之前是沒有的,之前只有流氓罪。

    流氓罪主要是指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侮辱婦女或者進行其他流氓活動,破壞公共秩序,視情節惡劣的罪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997年刑法修正後,流氓罪沒有了。但是由此細分出四種犯罪:一是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二是聚眾淫亂罪;三是聚眾鬥毆罪;四是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而構成: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如有以上行為,結合涉案輕重,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

    2011年修正案對尋釁滋事罪進行了修改,主要視罪責細化、完善並提高罪處上限,例如:增加了恐嚇他人;針對有團伙性質,團伙糾集人多次實施犯罪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罪處判罰提升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回顧了由來和修改,我的看法是:不支援取消,並應視需要再細化完善,提罪處判罰標準。

    為什麼?

    中國經濟2011年較1997年有了較大發展,發展形勢下出現團團夥夥糾集的尋釁滋事,團伙往往具備黑社會性質雛形或初級狀態,恐嚇等犯罪行為多發,所以完善並提高了量刑標準;

    如今中國經濟較2011年更有長足發展,社會環境發生了較大變化,一方面得益於天網建設,監控覆蓋率提高令犯罪分子更忌憚;另一方面是掃黑打傘常態化,有效遏制了黑社會性質團伙發育;但還有一方面,社會財富分配不平均導致階層分化加劇,階層分加劇化導致負面情緒滋生,負面情緒滋生,再加之個人自控力、三觀、所處環境等主客觀因素導致尋釁滋事激情犯罪行為頻發且呈現新變化、新特點,切身影響了社會穩定和民眾安全。

    所以整體而言,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意義不明,理由不足,反而應視新變化、新特點細化完善,並提罪處判罰標準。

  • 14 # QJ小子

    是的,我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

    首先,尋釁滋事罪是一種模糊不清的罪名,它沒有明確的定義,所以很容易被濫用。有時候,法官可能會根據自己的主觀意見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犯了尋釁滋事罪,這種情況會導致不公平的裁決。

    其次,尋釁滋事罪的處罰有時候會過於嚴厲,尤其是當案件中受害者的傷害程度不是很嚴重的時候,而被告卻面臨著極其嚴厲的處罰,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最後,取消尋釁滋事罪可以減輕法院的工作量,因為尋釁滋事罪是一種模糊不清的罪名,法官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犯了尋釁滋事罪,如果取消這項罪名,可以節省大量時間和精力。

    總之,我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它不僅可以減少不公平的裁決,而且可以減輕法院的工作量,使法官能夠更好地處理其他重要的案件。

  • 15 # 於老師理化數輔導

    小錯不罰,惡性事件就會增多,你看最近好多惡性事件都是小錯不罰引起的。

  • 16 # 詩和燈謎

    取消尋釁滋事罪同取消死刑一樣,都是理想很豐富、現實很骨感的法學問題。

    有很多法學家、律師長期以來堅持主張廢止死刑、取消尋釁滋事罪,並大量援用國外經典予以實證。他們似乎忘了自己身處的國度,中國的國情與其他國家有明顯的不同。我們的文化傳統、法治傳統以及現行的國家制度、民意都不能接受廢除死刑,不能取消兜底的“口袋罪”。

    我們不用把問題搞得那麼複雜,僅以最近的案件為例。勞榮枝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如果廢棄死刑,到底有多少人能接受?唐山打人案,如果沒有尋釁滋事這個“口袋罪”,主犯能判得了24年有期徒刑?不這麼判又如何以平民憤?

    高談闊論哪怕洛陽紙貴,終究是紙上得來;落到國家治理實處,總歸要符合民心國情。“兩會”不是學術論壇,是治國理政的年會,希望代表、委員少些語出驚人,多點傳為佳話。

  • 17 # 易水河a

    我支援取消尋釁滋事罪,但前提是要細化之前的各種罪名!因為尋釁滋事罪這一罪名太過於籠統了,實際當中,很多事情找不到具體的罪名,最後都很容易被扣上這個罪名,可是卻難以服眾,也讓有些執法變得簡單化!從法治的角度講,應該把罪名具體化,不僅執行起來有法可依,也能讓普通人更加容易理解和信服,從而達到守法的目的!

  • 18 # 勇往直前的熊小律

    尋釁滋事最作為口袋罪名,確實有存在的必要,但為了避免什麼都往裡裝,在法律適用上還應該更加嚴格化和精細化。

  • 19 # 阿鬱3

    支援取消。倒逼更進一步且更精準的罪名出臺。

  • 20 # 大祥寶寶

    不支援取消,反而要求加強打擊力度,增加刑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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