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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瀟灑生活家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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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uhbj天行健
一人貪腐,全家享福,建議官員貪腐服刑,全家應判刑。
因為家裡人都知道享受的是貪腐來的,誰去舉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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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K諞法
我認為絕對不能被取消!
政治審查制度,是符合中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國情的,也是必須的!
鼓吹取消特殊行業,尤其公務員,包括政法隊伍,軍隊等職業的政治審查,在我看來,有某些既得利益者為了鞏固其既得利益的影子,在放風試探社會的反應!
原則上講,罪不及他人原則也是中國刑法堅持的原則,但是不能因為這條原則而妄議取消政治審查,老子犯罪,兒子無罪處以刑罰了嗎?
沒有吧!老子犯法,對子女的職業影響也應該是對其犯罪行為的政治處罰或者說社會評價。
為什麼有代言人出來說這個事情呢?因為有人想自己犯罪,而已享受到封蔭利的益子女,還能和正常人一樣享有政治待遇和社會認同!
一切為了孩子,貪官汙吏等犯罪分子是一樣的想法!如果取消政治審查,這些人在犯罪時將會更加的有恃無恐,只要造福了子孫,自己罪死也可以。
再想想,子女在外面過的瀟瀟灑灑,就像沒他爸他媽犯罪這回事一樣,他爸他媽在監獄裡會老實改造嗎,減刑假釋,刑滿釋放後還不是一樣的吃香的喝辣的!
不過話說回來,取消政審,可以從過失犯罪,罪輕犯罪試點,但是職務犯罪,法定刑10年以上重大刑事犯罪,切不可納入,現在不能,以後也不能,絕對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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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溫柔樂扣
不能取消。這些貪官他們心中沒有律法,只有金錢和對權力的慾望。所貪的錢物也是為了家庭和兒女們有更好的生活。貪官受到刑事處罰,並沒有觸及到他的靈魂。但要是影響到他兒女的利益和發展前途。貪官們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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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淡採
不該取消!(子女們應該理解才是)。
雖然老子犯罪子女不一定是壞人。但老子犯罪時只為自己和自己家人親戚著想了 ,傷害的是別人(除過正當防衛的,被迫無奈,無意輕罪者)。尤其是貪汙受賄搞特權的,及惡霸一方的,他們子女有多少沒有受益呢?國家重要崗位必須嚴審!況且在崗犯罪時的為其子女謀官位利益的,子女應退回原地。不予重任。國有國法,黨有黨規!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黨和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江山是黨的,也是人民的。不能一邊犯罪做壞事,一邊求諒解,這樣是不是玩呢?把國家利益人民利益放哪呢?想要犯罪就該為自己和後代後果買單!犯罪時若想到子女就該止步。打著文明與進步旗號為犯罪者開脫不理智吧?是否在為自己留後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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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鬼谷再下山
不能取消!對禍國殃民之輩實施重罰是全民所願,如果取消,違背民意!違背民意,那還是人民的江山嗎?那還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嗎?一個國家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嚴懲貪官汙吏!治國先治吏嗎!如果對貪官汙吏寬容,就是對民意的打擊和傷害!那人民還愛國嗎?肯定不會!如果法律只治百姓,刑不上大夫,那這法律還有什麼用?那就是踐踏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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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望嶽人123456
不能取消。貪官汙吏侵害了社會的公平正義,設立政審機制是對犯罪分子的有力振攝,它能夠警示想危害社會的不法之徒不但伸手必被捉,而且還要影響自己後代子孫的仕途生活。因此,政審也是防止和打擊犯罪的有力武器。當然,任何事情都有二重性,強調政審並不是把所有的人都拒之門外,還應該不斷調整政審政策的門坎,根據形勢變化和類別性質,採取相應的政策措施。比如,對過失犯罪分子(醉酒駕駛犯罪、重大事故追責等)的子女等,就不應該影響參軍、升學、升職或者考公務員、事業編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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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手機使用者高質量的平淡
我認為受刑事處罰的貪官汙吏,子女三代政審不該取消!因為子女或親屬都是直接間接受益者甚至幫兇,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否則不足以震懾貪官汙吏及家屬!進去我一個,富了一家人,豈不是前仆後繼,貪腐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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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勇者海燕8u
覺得還是不取消比較好,這對一些人是個緊箍咒,時刻約束他們、提醒他們不能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否則的話就會影響子女的前途。總的來說,利大於弊,還是應該堅持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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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輕摳人生之門
我認為應該取消!這項規定和現在的實際形勢不適合了。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和依法治國的不斷推進,小到吵架打架賭博,酒駕醉駕,大到搶劫殺人等等,只要發生就會產生底檔,從而影響子女三代甚至近親屬的政審,不管性質是否惡劣是否故意是否悔改,“一棒子打死”。嚴重影響這些群體的權利,而且這個群體是非常龐大的,政策法規沒必要把這個群體硬生生、冷冰冰地治於對立面。說小點是影響他們的生存生活權利,說大點會影響國家社會的長治久安,所以應該予以十分的重視!沒有什麼科學的證據和法律能證明一人犯法,家裡其它人甚至近親屬也一定會受到影響,或也有這方面發生問題的現實性和必然性!人們應該抱著“治病救人,懲前毖後“的初衷,從每個人生活中的實際表現、實際情況出發加以分析研判,更好地給這類群體以該有的與其它公民一樣的權利和機會。望有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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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玖玖清思
不能取消!
為什麼現在貪官汙吏到處都是?根本原因在於犯罪成本不高。即使某天被國家抓捕,對這些人來說,基本上不會丟了性命,而且絕大多數都是一個套路:在裡面好好表現,就能提前出來。
反腐倡廉,國家也是一直在繼續,但是為什麼屢禁不止?律法,沒有對貪官汙吏的不法行為有足夠的威懾,貪官汙吏更沒有對律法形成敬畏感!而且,這些貪官汙吏,往往是上下包庇,一個害群之馬能感染一個群體;如此喪失黨性,“為人民服務”已經被他們踩到了腳底。他們伸手得來的榮華富貴,是帶著家人一起享用的,在受刑事處罰時,國家沒有像古時候那樣株連,國家已是寬容;僅僅是政審而已,這是讓其子女記住了:這就是其父或母犯罪的代價!
我不知道某代表提出來這個建議時是何種心情,但應該沒有考慮過老百姓的感覺。“一人做事一人當”,得看是什麼樣性質的違法犯罪,這些嚴重違背黨性原則的“貪官汙吏”,能為其子女做什麼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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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不取消的先別說,請問那個老百姓子女的生活有貪官汙吏子女的日子過得瀟灑?人家照樣山珍海味,出洋留學,老百姓的子女就算有少部分工資較高的月薪三萬不能算低了吧?可真要跟人家貪官的子女相比就是要飯的,人家住的是別墅,那種一切生活用度根本就限制了月薪三萬人的想像。大家再想再說吧,如果要取消了,對不起貪官更多,在中國只要不是貪腐情節惡劣和重特大的款項的沒有死刑。一般幾個億的也就是十六七左右,這是判的重的,判輕的也就是十年左右。那個貪官把錢全退了?只有頂多六成,可想人家是多少錢?人家的日子怎麼能不瀟灑,老百姓跟人家犯罪分子相比還是要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