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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un3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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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捲風dh
全國業主團結起來,堅決剷除騎在業主頭上作威作福的物業毒瘤,堅決清除肆意侵佔業主所有公共收益的物業地痞流氓,黑惡勢力及其背後保護傘,業主自治。黑物業不退還非法侵佔業主所有公共收益,就不交物業費。黑物業地痞流氓欺負業主太久了,忍無可忍,無需再忍了,趕走黑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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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在星星Hy
對於那些屢催不交,並沒有什麼正當理由而拒交物業費的,只能透過法庭解決,物業公司是企業,本身也要生存,許多業主找各種藉口不想交物業費,這是不對的,要換位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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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幽默書籤HT
買房子時,房主就同房開商簽訂了物業協議,物業管理費用由房開商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收費,按照房子產權面積交費,而且沒有期限,如果物業公司不倒閉,房子一直都在,就要一直由物業公司收費。
這條規定,買房時候就必須由房開公司進行,簽字畫押後,交付鑰匙。
有些房開商,還提前收取一年或者半年的物業費,每一家每一戶買房子的當時都沒有在意這些個小問題。
透過這些年的實踐經驗證明,買的房子產權面積含有公攤面積,實際上除了公攤部分之外,所有的居住面積的一切問題,都由房主自己處理。
首先是打掃衛生、接著是室內的比如水管漏水了,下水道堵塞了,窗戶玻璃壞了,電燈泡壞了,房子裡設施改造了,等等這一切都是房主自行解決。
物管公司,只負責公攤面積的衛生情況,他們還利用公攤面積收取停車費,有時候小區停車位緊張的還要給他們小費,求他們才會給你安排車位,否則車子停車還很麻煩。
利用公攤面積如電梯內,小區裡租給廣告公司收取廣告費、或者利用小區裡公攤地方租給做小生意的做些買賣,做些推銷家庭用品等等。
這些都是廣大業主交錢的公攤面積,所有這些收入都是由物管公司收入囊中,從來沒有給業主公佈過。有些單元門有門鈴,他們還收取門鈴維修保養費。高層住宅樓二次供水的,還加價收取水費。
有些房開公司,剛剛開始賣房子時,保安人員都是二十多歲的帥哥美女,到房子完全賣完後,隔段時間,保安全部變得七老八十的老年人,有些小區保安還是有殘疾的,來當保安,一天什麼都不幹,就會收物業管理費。
現在很多地方的房主發現了這麼多問題,房子是我買憑什麼還要一直交費養起物業公司呢?
這些物業管理公司,就是多餘的,不成文規定的,現在有社群服務,有需求直接聯絡社群工作人員。
所以有些地方好多小區直接把物業管理公司,請出了小區,自己成立業主委會,由業主們自己處理自己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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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涯小哥96
在證據確鑿,事實充分的情況下,物業是可以起訴業主的。前提是物業要有所作為,真正為業主辦了實事,而不是隻掛著物業的名字,啥都不做,這樣會變成自己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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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大159941744
業主不交物業費,直接法庭上見,這樣做合適嗎?
這樣的做法太不合適了,業主不交物業費是有一定不交的道理和說法的呢,物業公司應該和業主相互交談解決,何必把業主告到法庭上呢,這樣的做法太不人性化了。
現在有的物業公司真的太不像話了,真是有天無世界了,有的物業公司把業主們欺負的叫苦連天。業主回遷到小區自己的家裡,每天都有一幫橫七豎八的保安管治,出入不方便,回家不自由,真是有苦難言。因此必得業主們現在所有的業主都要求取消物業公司,由街道辦事處配人和業主委員會來管理各個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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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藍夕陽
請問你所說的合不合適指的是誰?是指物業還是欠費人?還是其他業主?應該說這是合法的手段,對無賴也是合適的,很多物業一般都不這麼做,因為欠費不欠的物業的,上海法院判物業歸還業主四千萬收益,其實就是向欠費開刀了,我們小區十多年前也這做過,是法院給業委會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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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能小書生
是否合適取決於許多因素,例如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合同等。通常情況下,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可以向業主發出催繳通知,並嘗試解決問題。如果業主仍然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或管理部門可以考慮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然而,我們建議您在採取法律行動之前,應該諮詢專業律師,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並對可能的後果進行全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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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石頭9161
有啥不合適的
我就這樣做的
去年已經訴訟到法院
目前還不知道今年什麼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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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走在武漢的陳陳
這顯然是不合適的。最新的物業管理辦法,業主如果覺得物業服務不滿意,可以由當地社群協助成立業委會,已投票的方式去商討更換物業或者其他解決辦法。
如果欠物業費真到了法庭上相見的地步,那麼你的物業費欠款就不是一個小數目。一般情況下,欠個一萬左右的物業費,物業都只會催,並不會法庭上相見。大部分小區的物業費一年也就兩三千左右,連續好幾年不交,那基本都是故意的。
一個物業的好壞還是需要全體業主統一的好感度來決定,像這種公共服務的機構是不可能讓所有業主都滿意的。這也就是為什麼基本上每一個小區都能聽到罵物業的聲音。平心而論,要冷靜下來看看他對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道路的治理、安全以及意外發生時的處理情況和速度。 即使是現在被認定為一級物業的萬科、金碧,中南、中海等物業也幾乎都是罵聲一片。但是你要知道,被認定為一級物業,那都是經過考驗的,從服務人群,服務經驗以及服務好感度,這些都是考核標準的。
而且最終結果告上法庭,幾乎都是業主會敗訴,即使物業服務再差,你也一定會要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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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米鼠1231
一般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經多次下達催繳通知書,拒不繳納的,才會法庭上見。
一般法院會判物業勝訴。這並不奇怪,因為業主多是感性認識,對法律法規並不清楚,一味的任性,會導致敗訴。
小區有個業主,因地產負責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就天天罵物業,在業主群裡帶節奏,號召大家拒交物業費,造成惡劣影響。物業一怒之下訴訟至法院,且拒絕調解。這樣的結果肯定是業主敗訴,上失信名單。不僅影響自己,也影響家人。
所以,學法懂法守法是作為業主的必修課。如果不想惹麻煩,也不想學習,最好不要惹上官司。畢竟較大的物業公司都有專業法務,個人對抗麻煩很大。至於業委會,應該是借鑑村委會的模式,依靠選舉產生。目前來看,問題也不少,這跟農村還不一樣,小區誰也不熟悉,選錯了人更麻煩。媒體最近推四千萬返還的事件,那個超級大的小區,幾乎上百棟樓,四千萬並不多。這裡面必須有懂法的業主,成立較高素質的業委會,才有可能達到。全國推廣的可能性很小。瓜分公共收益,小區分錢,也沒有法理支撐。因為公共收益扣除成本後,歸全體業主所有,首先是補充公維基金。分錢沒有合法的主體。
平臺上有專職的物鬧物賴,天天罵物業。看多了容易上當受騙。
因為目前國家還沒有完善的法律管理物業,也沒有完善的法律去管理業主,說明一切仍在實驗階段。還是由各地方人大制定物業管理條例,雖然是法規,也必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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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北京順天府
說真的這個問題提的好,我覺得有了社群還要什麼物業呢?真是多此一舉,因為現在的物業都是個人承包的,他們都是以贏利為主,現在社會變化快,就拿電動汽車和電動腳踏車來說,一個完整小區連個充電樁都沒有,都是給人一個表面現象外表讓看了有花有草挺好挺乾淨,這些有什麼實際應用呢?能解決實際問題嗎?我在前些年從電視新聞看過這樣影片,因時間太久了我忘是北京那區的小區,這個小區就有先見之明,他們把小區每個停車位都安上充電樁,給腳踏車和電動腳踏車都建了車棚,所以說光有華麗的外表沒用,要給小區業主拿實際行動。
說真的不明白交物業費和暖氣費為什麼讓業主交建築面積呢?買房時也按建築面積,這是誰提出來建議?這是什麼邏輯?難道樓道里面積也算在業主身上嗎?如果要是這麼算我可以把我家的東西放在樓道里?答案是很明確肯定是樓道不能不讓放任何業主的東西。
我們每個業主每年交的物業費?都交到哪去了?物業用這些物業費幹什麼了?能透明點嗎?
就拿我家來說,我家門外面門朵牆裂開掉下一大塊牆皮我去物業找了三回也沒有解決,最後我只能從網上購水泥,然後又到處去找沙土,把牆抹好,可是沒有過多久牆皮又開裂,因為光修補一塊牆皮是不管用,需要整體把牆皮剷除再從新整體把牆用水泥抹平抹好,這需要很錢和時間還能辦到,我沒有辦法只能再次從網上購買免釘膠把牆皮粘好。
從這麼一個簡單的小事,就說明了物業公司能起什麼作用?所以要不要物業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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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緣遇若塵
對於老賴不上法庭還有其他更好的辦法麼?不交費的人卻享受其他業主交費後的的服務,這種人你們說,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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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錦盛百川
絕對不合適!試問現在的物業公司有幾個是站在業主的位置考慮事情的?他們都把自己當成大爺和上帝了!他們不想也不願搞清楚是誰在養著他們!他們只想靠著物業公司來為自己撈好處!他們佔著茅坑不拉屎,對工作不聞不問不管,只管每個月收錢!收不上錢就只管到法院起訴業主!難道法院是專門為他們服務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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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清香山川
物業公司把不交物業費的房主直接送上法庭,是因為房主和開發商簽定的物業合同起了作用。
房主被開發商的“前期合同”所綁架,因為這個合同沒有時間限制,可以長期有效一萬年,只要樓不倒。
奇了怪了,和開發商簽定物業合同,物業公司入住小區後,並沒有和房主簽定任何物業合同!為什麼和開發商簽定物業合同會不計時間長期有效?物業公司拒絕和房主簽定物業合同,憑什麼就可以單方面制定物業收費依據,房主必須得按物業公司定的物業收費交納?
物業公司拿著房主大把金錢鋪就了金光大道,呼風喚雨、攻無不克、所向披靡!
厲害了!物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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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業費自有不交的道理,物業應該問一下自己都做了些什麼,現在有不少物業將創收所得反哺給業主,相比之下,將業主告上法庭是物業無能、不作為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