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可以。
第一,現在社會,資訊非常發達,沒有什麼貨源說找不到。既然你朋友沒有門路,又如你說是一個大專案,那麼你擁有的應該就屬於相對壟斷性的資源,在行業內應該有一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雖然因為商業運作,籤合同的買賣雙方都不是初次接觸的人或者公司,但最終的買家和賣家肯定沒變,只是操作手法的問題。所以,是有可能掙錢的。
第二,問題來了,掙誰的錢?向誰開口?買家還是賣家?
一般來講,如果純粹是朋友間互相幫忙,是牽扯不到掙錢的事情。當然在商言商,掙錢也是無可厚非,商業的本質是逐利,既然說在運作這個專案,那麼掙錢也很正常。
掙誰的錢?當然是掙賣家的了。前提是和賣家說好,把該留的留出來以後,成交價買家還可以接受,那麼何樂而不為呢。
第三,退一萬步講,不掙錢,也交了朋友了。
既然“白馬非馬”,那麼是否可以理解“商人非人”?“商人非人”不是詆譭從事商業運作的人,而是借用“白馬非馬”這個典故的意思。
如果你說要一匹馬,那麼別人牽來白馬黑馬黃馬都能滿足你的要求。如果你說要一匹白馬,那麼黑馬黃馬就不能滿足你的要求。所以說白馬和馬是有區別的,公孫龍詭辯為“白馬非馬”。
那麼為什麼說“商人非人”呢?同樣道理,因為一個人作為“商人”在商業專案上運作的思維和作為“人”在交朋友為人處世上的思維,完全是兩個緯度。商業只考慮賺錢與否,不賺錢寧可不做,現在各行各業利潤都很薄,如果中間費用過多,賣家可能會因為沒有利潤而放棄這個專案。不會想這個專案雖然沒賺錢,但是滿足了鏈條上所有人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那就交個朋友吧!
我認為可以。
第一,現在社會,資訊非常發達,沒有什麼貨源說找不到。既然你朋友沒有門路,又如你說是一個大專案,那麼你擁有的應該就屬於相對壟斷性的資源,在行業內應該有一定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雖然因為商業運作,籤合同的買賣雙方都不是初次接觸的人或者公司,但最終的買家和賣家肯定沒變,只是操作手法的問題。所以,是有可能掙錢的。
第二,問題來了,掙誰的錢?向誰開口?買家還是賣家?
一般來講,如果純粹是朋友間互相幫忙,是牽扯不到掙錢的事情。當然在商言商,掙錢也是無可厚非,商業的本質是逐利,既然說在運作這個專案,那麼掙錢也很正常。
掙誰的錢?當然是掙賣家的了。前提是和賣家說好,把該留的留出來以後,成交價買家還可以接受,那麼何樂而不為呢。
第三,退一萬步講,不掙錢,也交了朋友了。
既然“白馬非馬”,那麼是否可以理解“商人非人”?“商人非人”不是詆譭從事商業運作的人,而是借用“白馬非馬”這個典故的意思。
如果你說要一匹馬,那麼別人牽來白馬黑馬黃馬都能滿足你的要求。如果你說要一匹白馬,那麼黑馬黃馬就不能滿足你的要求。所以說白馬和馬是有區別的,公孫龍詭辯為“白馬非馬”。
那麼為什麼說“商人非人”呢?同樣道理,因為一個人作為“商人”在商業專案上運作的思維和作為“人”在交朋友為人處世上的思維,完全是兩個緯度。商業只考慮賺錢與否,不賺錢寧可不做,現在各行各業利潤都很薄,如果中間費用過多,賣家可能會因為沒有利潤而放棄這個專案。不會想這個專案雖然沒賺錢,但是滿足了鏈條上所有人的需求。
在這種情況下,那就交個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