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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玉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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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有所樂8334
我看適當的體罰不能去消,但是要有限度,特別是小學生,這對孩子的成長是有益的。
兒童正處於發育階段,思想上倘不成熟,行為上有時有些不盡如人意,適當及時的糾正必不可少,現下出生率下降,各家的兒童數量銳減,家家都視兒童為掌上明珠,很多人只知在生話上無微不至的關心,滿足生活中任何要求為首要,卻常常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教育,長此以往,有害無益。而在學校裡,老師要培養德、智、體、學全方位的優秀學生和優秀接班人,加強管理是老師們職責,適當體罰如用教棍打手心之類,完全適用。我們小時上學,老師常這樣做,從來沒有任何家長認為不應該或不合適,相反還認為管得對,是老師們幫了家長的忙,是關心愛護學生的體現。為什麼同樣的問題,同樣的管理方法,現在就成了大逆不道?
看來我們該提高些認識,改變些思想了。
當然老師處罰學生,一定要處以公心,處以教育、培養祖國花朵為核心,處以關心孩子為前提,如提到的學生因體罰而引發的猝死個例是不應該的,應引以為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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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新有情人
這個問題說起來也有點難度,因為現在的這些年輕人,有的確實很調皮不罰他,他就會得寸進尺就不會有個怕字,學習各方面都懶散了這也不行,但是老師要用一種方式來對待每一個學生,有的學生是副管教他才有上進,像這樣的懲罰不能改掉改掉了,老師就沒有什麼威信了,我的看法是。老師要對每一個學生的瞭解,找準方向,對症下藥。這樣才能使他們的進步得到成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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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滄海1966889
看了河北邯鄲一學生因接受體罰暈倒最後因搶救無效而死亡,心情非常沉重。對體罰學生的老師對暈倒的學生沒有盡到搶救和撥打120的行為感到震驚,他必須要負法律責任。國家早就出臺了禁止體罰學生的法律法規(可以詳查《未成年人保護法》。體罰學生的行為必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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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悠悠至真v看教育
體罰早已取消多年,學校及各級教育管理部門也屢次明確禁止體罰,但是“罰站”不是體罰,屬於合理合規的教育懲戒。
教育部頒佈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明確地把“罰站”列為教育懲戒的範圍,因此,老師有權對犯錯的學生予以罰站,以示懲戒。只是這個罰站被限定在教室之內和不超過一節課。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規》第二條明確規定:“學校及其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管理過程中對學生實施教育懲戒”,“本規則所稱教育懲戒,是指學校、教師基於教育目的,對違規違紀學生進行管理、訓導或者以規定方式予以矯治,促使學生引以為戒、認識和改正錯誤的教育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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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春日Sunny83
對於這個問題,我想說的是學校有獎就應該有罰,對於罰站或口頭批評教育是在所難免的。可但是在學生在課堂上突發意外時,做為老師應該急時上前檢視原圖。不能向三歲小孩那樣你範了錯誤我就不理你了。一定要嚴抓教育,老師一定要有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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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孫燕力
學生上課讀書接受教育,體罰能不能取消,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我可以舉個例子;有個人的孩子青春叛逆期,上課不認真聽講,破壞課堂紀律下課打鬧。家長實在是沒辦法,就跟班主任說如果孩子不聽話,你教育他怎樣都行,包括打罵家長都可以接受,但班主任也沒有真打孩子,而是遵遵教導,耐心教育,使得孩子最後順利考上理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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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佟哥哥好
體罰?既違規又違法(造成身心傷害就是違法)!什麼時代啦,做人能不能正常點?什麼叫尊重、尊重人格?憑什麼體罰?誰賦予的權力?難不成接受所謂的某種‘’知識‘’還要付出錢財以外的身心健康?
其實嚴格說,即使是百分百‘’為你好‘’或是做為養育者(家長)都沒有權力體罰學生特別是一個成長階段的未成年人。何況你老師及學校工作人員!
現在的教育,呵呵,呵呵,哈哈。自己摸摸心,別自以為是啦!未染的青苗才有可能正常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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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聽覺有道漳浦店
嚴重過分的體罰,比如棍子教育,辱罵貶低等是不贊同的,但是輕微的比如孩子上課不認真,作業不完成,就罰抄幾遍課文等類似的小懲罰還是有必要的。所以取消不取消,這個要看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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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率真一塵
殺人要不要償命?違紀要不要追責?闖紅燈要不要罰款扣分?……
當學生出現問題時,教師首選的是說服教育;如果屢教不改且性質惡劣,嚴重影響教學進行,出於對學生本人和其他學生負責的態度,教師必須懲戒學生。如果所有老師面對問題,不聞不問,任其發展,國家就沒有未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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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前邊有梅子
根本就沒有設立,何來取消,體罰都是老師個人行為,教育部從沒規定過有體罰,不但沒有,還多次三令五申的嚴禁體罰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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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一不平2018
這應該問問自已的孩子,乖不乖,自不自覺,好不好學,身體素質有沒有問題,如果全打滿分了,你說老師還有必要去處罰他嗎?除非老師是傻子會那麼做,再說專門處罰學生能不能當三餐飯嗎?還是人無論大人或小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物,該不該取消體罰學生家長應該心知肚明,問變人類都沒有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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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好學香瓜9t
體罰不能取消,但要根據情況適可而定,老師應該有父母之心關心愛護學生,就是媽媽說的那種"一打二嚇唬",體罰必須在學生的可承受範圍內操作,如李玫瑾老師講的,對天性頑劣的孩子,適當"打"是必須的。我剛上學時是複式班,一個教室四個年級的學生,教我們的是個六十多歲的張春榮爺爺老師,有一天不知為什麼爺爺只"指"了一下,那一幫男同學乖乖的進了東頭裡間屋老師的一間辦公室,聽到噼噼啪啪的打人聲,我們一群不懂事的小孩子登著牆基的磚扒著窗靈子就透過一塊窗玻璃往裡邊看,看到老師爺爺揮著拳頭照男生後背一個一個的錘,錘過的推到東面去。最後多錘了小名叫"長水"的搗蛋男生,錘完不解氣,又踢了他幾腳,看到爺爺額頭青筋怒張,非常生氣,打完了他們,側臉一看我們扒著窗戶看,爺爺怒喝一聲嚇的我們跑進教室內端正坐好裝沒事人。
是我把長水捱揍的事告訴了媽媽,媽媽又告訴了張大娘即長水的媽媽。後來,我看見長水的媽媽對張老師爺爺千恩萬謝,並說了長水的淘氣、壞種種,並說讓您受累了,可替我管管他,這幾天長水變好了不少…………
不久,我又轉了學。
後來長大後參加了工作,媽媽想念那裡淳樸的村民,舊地重訪,聽說當年捱打最厲害的"長水",已經當了公安局長,張大娘雖然臉上添了皺紋,見了我媽媽,依然記得長水捱打是我媽媽首先告訴她的,兩位長輩相見時,張爺爺已經仙逝,張大娘依然感念、感恩、感激張爺爺對長水的暴打,她說,如果不是張爺爺揍他,因長水父親在別的公社上班,家中孩子多,管不過來,對於長水這種孩子真的管不了,是張爺爺把長水打出"出息"把好心眼打出來的。
那時的老師非常受人敬仰,學生在校捱打是最恥辱的事,如果讓父母知道了,又得捱打。但不管老師多嚴苛,我們總覺得老師比父母更高大,更可景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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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喜建國
“學生上課讀書接受教育,體罰能不能取消”?這樣的“含糊不清”中的安全事故接連不斷,但引不起“舉一反三”的引以為戒。
一,河北邯鄲市某中學發生的因上課體罰學生後倒地死亡事故,引起公憤,社會一片譁然。我站在這個老師的角度上看問題,確實有兩個不該有的老師過錯行為。
作為一名老師,正在上課或者是在正式課堂上,用“罰站”的手段體罰學生是浪費時間,既是違章又是毫無意義。
最為致命的過錯行為是當學生倒地不起,危在旦夕之時間內,也就是說在這個學生突然出現了意外事故時,在第一時間內老師沒有采取“應急措施”,更為重要的是老師沒有任何反映,班上的學生去找尋班主任而耽誤了“搶救時機”。試問一下這個老師,在你自己的課堂上發生事故時,作為老師應該有責任感和安全感的“老師職責”嗎?
二,透過這個事故現場確認核實,存在著各個方面的“職責不明,制度不清”現象。常言說“養兵千日用兵一時”。從一開始的上課罰站,到出現意外事故以及及時採取措施“挽救生命”的過程中,看不到學校的制度操守,應急預案的啟動,老師的日常行為習慣,課堂紀律作風建設,當事人盡職盡責的“老師職業操守”。
安全第一是重中之重,違章操作是事故的起因。拿學生生命翫忽職守是一種“瀆職行為”,生命不能不了了之,安全隱患不能熟視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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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不能取消,但是要適度。對於不接受或者不能接受的學生,只能請他回家由家長教育了。不能因為一個學生,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