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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儒雅認真奮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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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貓小咪同學
可能會涉及到以下五個角度的分析:
法律角度:從法律角度來看,拐賣兒童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如果被判刑,罪犯可能會面臨重罰。在孫卓被拐案中,如果被告人被控拐賣兒童,他們可能會面臨極其嚴重的刑事處罰,包括可能被判處長期監禁甚至死刑。
受害者家庭角度:從受害者家庭角度來看,孫卓被拐案可能會對他們的生活造成極大的影響。如果被告人未能受到公正的處理,可能會加劇受害者家庭的痛苦和不滿。
司法系統角度:從司法系統角度來看,孫卓被拐案可能會考驗司法系統的公正性和效率。如果司法系統能夠公正處理此案,可能會得到公眾的信任和支援,但是如果司法系統存在問題或者未能公正處理,可能會加劇公眾的不滿和不信任。
對於孫卓被拐案,如果開庭並處理,可能會出現以下結果:
被告人被判刑:如果被告人被控拐賣兒童並被判有罪,他們可能會面臨嚴重的刑事處罰,包括可能被判處長期監禁甚至死刑。這可能是本案最可能出現的結果之一。被告人被判無罪:如果被告人被控拐賣兒童但最終被判無罪,這可能會引發公眾的不滿和爭議。公眾可能會認為司法系統存在偏見或者案件處理不公。被告人被判輕罰:如果被告人被控拐賣兒童但最終被判輕罰,比如罰款或短期監禁,這可能會加劇受害者家庭的痛苦和不滿,同時也可能會引發公眾的質疑和不滿。案件未能得到解決:如果被告人未被控拐賣兒童,或者案件最終未能得到解決,這可能會加劇公眾對司法系統的質疑和不信任。公眾可能會認為司法系統無法處理類似案件或者存在效率低下的問題。總之,孫卓被拐案如果開庭並處理,可能會涉及到多種結果。無論哪種結果,都可能會引發公眾的關注和討論,同時也可能會考驗司法系統的公正性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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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流浪的小蟲V
眾所周知,這幾年被拐的孩子陸續被找到,成績很突出,社會反響很大!即便在這種大勢之下,這倆年還有陸續拐騙孩子的新聞出現,說明有人面對利益還敢頂風作案,不嚴加懲處這幫人,還會有無辜的家庭遭難!這種行為本身就是反人類的,千夫所指,罪行滔天,判死刑都不能平老百姓的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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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是北京老太
拐賣罪不僅量刑輕,而且還有追訴時限限制。不敢說現在的很多法律腿軟,只知道過去女的拐孩子騎木驢、男的臉上烙印記,然後都遊街廣而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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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偷點法強
西漢:
1拐賣人的人販子,已拐未賣的人販子,都處以磔刑(就是處死後並肢解屍體)。明知道是拐賣行為仍然參與買賣,和人販子同罪,磔刑。(買賣同罪)
2不應當賣還私自賣的,賣者處以城旦舂(chong男築城女舂米,皆四歲刑)。買家後來知情,也和賣家同罪。這一條是指買賣子孫的情況。
3告發人販子,獎勵黃金十兩。
唐朝:
1把良人拐賣為奴婢的,絞刑。
2把良人拐賣為部曲的,流三千里。
3把良人拐賣為妻、妾、子、孫、弟、侄的,徒三年。
4拐賣過程中因受害人反抗而殺傷受害人的,同強盜法(強盜法之傷人者,殊死,即斬首。)
宋朝:
1拐賣良人為奴婢者,絞。
2拐賣良人為部曲者,流三千里。
3拐賣良人為妻、妾、子、孫、弟、侄,徒三年。
4因而殺傷受害者,同強盜法。
5把女性拐賣出國的;官員知道拐賣行為充耳不聞者。
元朝:
1拐賣良人為奴婢:
A,賣一人,杖一百零七,流遠。
B,賣二人以上,死刑。
2拐賣良人為妻、妾、子、孫,杖一百零七,徒三年。
3因而殺傷受害人(見血為傷),同強盜法(殊死)。
4拐而未賣,減一等。
5以過繼立嗣為名進行拐賣:
A,賣為奴婢的,杖九十七。
B,牙人知情,減二等,所賣錢財沒官,把人還給親屬。
6告發人販子,每人賞三十貫至元鈔。
7事未發、悔過自首,擒獲同黨,寬恕其罪,仍給賞十五貫;如果再犯或者殺傷人,不在首原之例。
明朝:
1拐賣良人為奴婢,杖一百,流三千里。
2拐賣良人為妻、妾、子、孫,杖一百,徒三年。
3因而傷人者,絞。
4因而殺人者,斬。
5以過繼立嗣為名進行拐賣,罪同以上。
6若窩主、及買者知情,並與犯人同罪。牙、保各減一等。並追價入官。
7買者不知情俱不坐。追價還主。
8將人口拐賣出境者,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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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魔頭五天
什麼!!判5年,判2年,我的天哪,這不是懲罰,這是放縱。
作為一個兩個孩子的父親,特別能感理解為人父母孩子被奪走的那種痛苦。
孫海洋尋子14年,風力雨裡,這多年的堅持換來的功德圓滿,找回了被拐賣的孫卓,完成了自己的心願,但是對於這過程的艱辛和失去孩子的痛苦不是我們能真正能感同身受的。
所以對於一切不幸的始作俑者,販賣兒童的犯罪嫌疑人應該給予重判。
(2023年全國失蹤兒童人口數量是10932名)那麼多失去兒童的家長,那麼多拐賣兒童的案例,國家如果不下重典,如何杜絕這種風險,犯罪成本太低。從本質上不能杜絕犯罪。
買賣兒童,是對人權的侵犯,應該判處死刑,並賠償。從源頭上讓人不敢去冒險,不值得去冒險,相信會改變這種現狀。
孫卓的案例引起全民關注,主要是電影《親愛的》給予宣傳才有了重大的知名度,但是還有那麼多正在尋找孩子的家長呢,他們什麼時候才能找到自己的孩子,如果國家層面出手從根本去解決,而不是大量公眾資源在後期找孩子。
所以支援從重量刑,利用本次事件的熱度,給所有拐賣孩子或者有這個想法的壞人們提出警示,犯罪成本多麼高,不要犯法,犯法必被捉。
大家怎麼看,支援QB的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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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寤寐獨歌
拐騙罪最高判五年,這對孫海洋及其他被拐家庭是極大的不公平,更是對人販子極大的縱容!
法律不能只在處理犯罪分子時講人性和法治,更應看看犯罪分子給被拐家庭造成了多大的傷害,給被拐兒童的命運造成了多大的反轉!
拐賣兩個孩子後,居然在深圳天天看著孫海洋符建濤一家近乎崩潰地尋子,他卻絲毫無所觸動,其心何其殘忍?簡直是毫無人性,這樣的社會渣滓不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若真只判五年,不但不能震懾犯罪,反而可能起到相反的效果,天下無拐的願望將會變得遙遙無期!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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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靜好吧,孩子找到了就安穩的生活吧,不要把自己曝光在日光下,法律有法律的嚴謹性,人販子必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好好生活,越來越好。社會也會越來越好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監控的增加這樣的事會越來越少吧,發聲很好,也讓大家提高意識。可能那也是一個時代的痛苦。加油努力加油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