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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狄飛驚

    明清時期個別地區出現的這類奇葩現象,根本原因不是性開放,而在於性別嚴重失衡,男人娶不著老婆,只能這樣將就成家。

    明清時期,重男輕女觀念大行其道,古人沒有計劃生育,也不能做性別鑑定和選擇性流產,一些偏遠地區便採取溺死女嬰的殘忍做法,有時為了生出一個男孩,居然接連溺死三四個女嬰,導致當地男女比例失調,窮苦人家的男人更是娶不著媳婦。

    為解決打光棍問題,完成繁衍後代重任,個別地區出現了奇葩的解決方案——兩個男人合娶一個媳婦,且多見於親兄弟。這種方式經濟實惠,能有效解決生理和生育問題,不但受到男方歡迎,有些女方也很認可——同時嫁給兩個男人,相當於家中有兩個勞力兩個頂樑柱,對家庭而言更穩定,對女人而言更有安全感。

    除了一妻侍二夫,明末清初還有一種畸形的社會風氣——契兄弟,也就是如今俗稱的“搞基”。除權貴人家為尋求刺激外,男男結婚大多存在於愚昧落後的偏遠地區,大家都找不到老婆,又想成家過日子,所以只能將就著找個伴。

  • 2 # 歷史密探

    “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在中國古代自父系社會以後,女性或多或少是附屬於男人的。古代男人能一夫多妻,妻妾成群,那麼有沒有一女侍二夫的情況呢?根據這個問題我們來看一下明朝有沒有這種現象。

    明朝萬曆年間,江西一帶有著嚴重的重男輕女現象,這裡的許多男人,如果老婆生的是女孩,他們會直接把孩子扔進臉盆淹死。《湧幢小品》記載:“江西人最喜溺女。民有連生四女者。皆溺之。瘞於寢室。”

    重男輕女導致明朝男女比例失調,在一些偏遠地區,確實有一女侍二夫的情況,且多為兄弟共娶一妻。所以,這種現象並不是因為開放,而是因為無奈。畸形的社會風氣,在明末清初,讓男風也就是我們現在說的搞基開始盛行。

    在明朝末年,男人和男人結婚是合法的,宮廷之內,也有許多明朝皇帝豢養男寵。男人和男人結婚被稱作“契兄弟”,這種情況,一般除了尋找刺激的有錢人,多數存在於偏遠地區,因為找不到老婆,又想成家,所以只能這樣。明末清初的李漁在《無聲戲》中的《男孟母教合三遷》中記載了當時“契兄弟”的過程:“男子之間“婚嫁”與男女一樣,也是需要提親、聘禮和酒席等流程。”到了晚清,西方思想的衝擊,這種畸形的社會風氣逐漸被禁止了。

  • 3 # 河北人張鵬程

    作為華人自古以來華人最看重地的日子之一,婚姻可謂是節節攀高,於是乎,在慢慢的演變過程中,它幾乎是一度高過了考取功名的影響力,但作為明朝比較開放的婚戀觀,導致了一度社會,對於婚戀觀的發展,但站在歷史的高度上,這種僅在於明朝發展了,而後也同樣止步於明朝,不可否認的是,這種社會百家形態綻放的方式,有利於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因為這種情感的百態,供大於求,所以一度穩定了明朝的發展,如果在一開始就扼殺掉這種特殊的情感,那麼勢必會把統治的,拉攏人心的方式所破壞,就會是社會不穩,民心浮沉,總之還是不利於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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