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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木子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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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老大276812455
沒取消!只是用人篩選過程中的淘汰!如篩選砂石一樣的自然,鋪路尚如此,國家安全機構用人不應擇品德,智商,情商都高的嗎?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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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歌來也
當然應該合理限制,這個不是歧視。比如當警察,吸過毒的人可以當嗎?比如公務員,坐過牢的人可以當嗎?比如老師,有性侵過往的人,教你孩子,你覺得好嗎?罪過處罰過,有正常做公民的權利,不意味著合理限制要完全取消。提出完全取消限制的人,要麼糊塗蟲,要麼別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亂(也許他們就是想搞亂國家!)!人是有感情的,這些核心崗位,為什麼不選三代清白的呢?所以,政審必要,子女受影響也正常。這樣每個人會更加註意而不去違法亂紀。謹防:先造勢成名人;成名人後,關鍵時刻夾帶私貨,毀國投敵…老羅這次挺奇怪,一直法律現實都很通透的人,怎麼這麼書生氣不合時宜說法,難道是要呼應某些人急著改變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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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地位尊嚴長衫
關於到底應不應該取消犯罪分子子女公考的政審限制?我認為,應該取消他們公考的政審限制!社會給予他們關愛,他們在工作中同樣也會更加努力的回報社會的!實際上,在實踐中,犯罪分子的子女公考的機率是很低的,限制他們的意義也不大。
但是還有一個對社會進步推動的重大意義就對於防止基層濫權限制其它人的公考是有著掃清障礙的意義的!,比如,國家當年對農業稅的減免一樣,讓很多鄉村提留款,鄉村統籌款等一下子就治理好了!在生產實踐中,提留款的亂收費現象嚴重,農民苦不堪言的!如今對犯罪分子的子女公考的限制取消,進而也會帶來社會於其它職權濫用下的其它人的晉升限制!從這一意義上說,取消犯罪分子公考的限制,對社會的文明Sunny有著重大意義的!也是向前邁進了一大步的!所以,還是取消限制好!個人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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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漁夫9733
對於貪汙腐敗分子或者是岀賣國家利益機密的漢奸,因其親屬跟著沾光了,應該是限制的。對於嚴重的刑事案件被剝奪政治權利也是該限制的。一般的激情輕微犯罪應該是適當的放開了(鬥毆互傷交通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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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應該取消,應該重點考查其本人的道德品質,是否正直誠實,有沒有正義感,有沒有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