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村裡王w

    母校是啥?就是你一天罵她八回,也絕不讓人說她一次壞話的地方!這是個讓人悲傷的故事,就當是聽了一回姜氏相聲,含著眼淚在笑吧!

  • 2 # 元氣蜻蜓Vg

    年輕人不懂事,胡在紙上亂寫字。年輕人心太狂,不知對方大灰狼。年輕人不知重,法院傳票送上門。吃刀子拉斧子,你的有那好肚子。多事不如少一事,落入圈套臉丟盡。

  • 3 # 律者王勇

    捐款受大環境變化沒有實際履行能力,有幾種處理方式供參考:

    一、可以籤補充協議,分期支付;二、減少總額度,量力而行;

    三、公開致謙,進行說明。

    簽訂捐贈協議時應該能夠預見自身風險。

    如果故意以捐贈為目的欺世盜名需受協議約束。

    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可免責。

  • 4 # 老根吳寧

    這是一件平常的事,因為,眼前是一個非常的時代。此時的母校眼裡是滿滿的錢眼,裡裡外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都是錢。錢少了或者沒了,不是白瞎了!

  • 5 # 佳佳卜卜前來拜訪

    在這件事情上母校沒有冷血無情,也沒有不懂感恩,母校之所以起訴吳幽,是對失信人員的一種態度。

    事情的詳情是這樣的:吳幽與母校礦大教育基金會簽訂了一份捐贈1100萬的協議,此事在母校圈,在社會上引起了熱議,吳幽人品也得到大家的肯定與讚揚。後來因為資金出現問題,吳幽未能如期履行1100萬的捐贈,隨即被母校告到法院,吳幽成了“失信人員”,他人口中的“老懶”和“戲精”

    此事一出,社會上閒言碎語頗多:

    有人認為礦大教育基金會不會做人,眼裡只有錢。

    有人認為母校這樣,不近人情(畢竟吳幽是因為資金鍊斷裂,捐不了錢,不是不捐)

    也有人說母校太無情,寒了捐贈人的心。

    也不乏嘲笑吳幽:

    沒有錢,就不要去裝好人,做善人。

    戲精,終於因實力不行,演糊了。

    誠信才能聚財聚人氣,吳幽不懂嗎?

    偷雞不成,蝕把米。

    在這件事情上吳幽沒有錯,捐贈本來就是一種出自內心的善良,何奈天意弄人,企業資金鍊出了問題,在選擇先救企業還是先履行諾言的情況下,吳幽選擇了後者,畢竟企業救活了,將來行善積德的事,多的去了。

    母校在這件事情上也沒有錯:想利用我名校的招牌樹人品,打知名度,總得付出點代價吧,不能被你利用完了,把我一腳踢開,讓你白嫖吧!再說在這件事情上,母校如果不拿出個態度來,以後趙幽,李幽,張幽都有可能來白嫖。我堂堂礦大又不是怡紅院,怎麼可能任你們隨意白嫖。

    只能說在行善積德上,大家要量力而行,不要行善積德不成,還惹了一身騷。

  • 6 # 家佳嘉城市礦主

    還有“聘書”,這似乎是利益交換,不是真捐贈,因此才有起訴。如果捐贈是真誠的,量力而行,絕對不行這麼狗血,這是高校之恥。

  • 7 # 階梯qzr

    捐款也要量力而行。吳同學願捐千萬,由於財力下行,沒有這麼多錢捐,母校也應體量,雙方協商,將捐款下調到吳同學能承受的範圍,將吳同學逼上失信人,不應是母校的名智之舉,相反會給其他有意捐款的同學設下陷阱。礦大應撒訴,作庭外調解處理,訴訟並非解決問題最好途徑,它是解決問題的最後辦法,法庭討透過訴訟解決的問題,訴前調解是首選,相當部分訴訟都是調解結案,以體現司法和諧,減少訴爭的對抗,讓社會更和諧。

  • 8 # 郭廣吉律師

    吳幽在礦大110週年校慶前夕,與礦大教育基金會簽訂了捐款1100萬的捐贈協議。

    此後,吳幽財務緊張未能按時履約,被礦大起訴,成了“失信被執行人”。

    這個事件細究一下,還是有些耐人尋味!

    吳幽贈與事實存在,而且公益贈與不得任意撤銷,也就是法律規定贈與人任意撤銷權是受限制的,都沒有問題。

    問題在於哪裡呢?

    1、吳幽簽署捐贈協議時,應該是有贈與能力的,不然就是欺名盜世。當時為何沒有履行捐贈協議呢?

    2、吳幽庭審中給出的理由是,自己承諾捐款後,經濟大環境變化,他管理的基金遇到困難,“需要時間來履行”。他為何沒有提出贈與人窮困抗辯呢?

    3、贈與人窮困抗辯,是指《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的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4、法庭主持調解的結果是:吳幽在2022年10月20日前先給礦大200萬,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900萬元餘款,有任何一筆錢沒付,校方都可以申請法院執行。

    那麼吳幽有沒有向法庭證明其“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

    5、吳幽為何沒有將抗辯理由放在贈與人窮困抗辯上?

    是不是還想著捐贈?

    是不是寧可揹著這個名義,再圖東山再起?

  • 9 # 經軍韜略

    不怎麼看,誰叫你去捐啊?有錢沒地方花,到處瞎轉。除非你當時成績很好,要麼很壞。成績好老師記得你,成績壞老師恨你。像這種成績一般的,真的沒有必要去出頭,有錢自己過好就行了。

  • 10 # 開心的姥姥親

    經營不善,但仍承諾想盡辦法履行捐款義務,其心可歌,其意可誠。礦大是否自毀形象呢?鳳波過程若如網路上描述,礦犬不僅是自毀形象且毀了高等教育的初心,急功近利,得不到就譭譽學子,這不是高等教育,礦大的決策者腦子有病了。

  • 11 # 伊春美食美客

    作為礦業大學,是莘莘學子的搖籃。我覺得作為神聖的大學校園,更應該有格局,更應該有寬闊的胸懷。捐款是一件你情我願的事情,捐不了款一定有捐不了款的原因。當事人都已經出面澄清受疫情影響,自己的收入明顯的不足,捐款的能力也是沒有了,所以我說這時候學校應該選擇的是寬容大度,而不是應該把自己的學生當做老賴來起訴,這樣的學校真是讓人寒心!

  • 12 # 過去將來

    關於礦業大學起訴捐款違約的吳幽這件事,我自己認為,學校有點在錢方面過於較真,已經失去捐助本來的意義了。從以下三個方面來說:

    一、捐助本身是為了教育的發展,吳同學的本意肯定是善意的。所以協議簽訂的時候,沒有考慮到意外情況發生的可能。這就為以後有此類善舉的富人們提了個醒,以後再有捐助協議一類的事情,需要多個心眼。畢竟人有旦夕禍福,誰也不敢保證誰永遠都不會遇到特殊情況。富人們本來就比普通人考慮問題全面,這件事以後,他們會考慮的更全面,更鑽研法律。

    二、學校堅持起訴吳同學,有點不近人情了。既然簽了捐助協議,說明吳同學是個有愛心有擔當的人。如果不是遇到無法解決的難題,做生意出身的人不可能落個言而無信的名聲。這時候需要的是他與學校之間的互相理解,而不是一定拿到錢。我認為可以變換一種方式,重新簽訂一個補充協議,把可能的結果儘量想全面一點。只要雙方都努力,辦法總比困難那多,走到起訴的地步不是吳同學的失敗,學校更失敗。

    三、學校對錢如此執著,會寒了後來者的心,對以後學校發展不利。有了吳同學前車之鑑,本來可能有這樣打算的其他成功校友,見到這樣的結果估計會望而卻步。最低限度也會三思而後行,免得好事做不成反落一身是非。所以學校的行為,必將成為一個反面典型,對全國的教育捐助事業帶來負面的影響。

    如何把好事辦好,如何能夠互相理解,這是一個需要全社會考慮的問題。把好事辦成一地雞毛,我認為學校的損失更大一些。

  • 13 # 天將不二

    2020年秋,母校建成了一座頗具規模的圖書館,學校要舉行落成典禮,通知了一些有點作為的能夠聯絡上的校友。

    接到校領導的電話通知和大紅的書面請柬,我開始思量這件事該怎麼處理。同事小何說這有什麼好思量的,到時候過去坐坐,說幾句祝賀的話,見見以前的老師和現在的校領導,最多再一塊兒吃頓飯,不就應付過去了。

    我心想小何還是年輕,整天握著方向盤東奔西走,確實不會動心思考慮這些問題。

    學校每年畢業兩三千學生,幾十年下來也有幾萬十幾萬畢業生,為什麼沒有給別的校友打電話發請柬,偏偏要通知你參加典禮,其中的意思不言而喻。你當然不能空著手過去走一個過場,學校活動的“人場”多你一個不多,少你一個不少,人家不缺你一個人捧場!如果不明白這裡面的規矩,把這點意思辦成不好意思,那就沒意思了。

    學校考慮問題還是很周到的,典禮舉行前一個月就把訊息通知到位,給你充裕的時間考慮這件事該怎麼辦。

    我和妻子商量這件事應該怎麼處理恰當,妻子說比較簡單的處理方式是到時候捐點款,咱們都是上班族,不像生意人那麼財大氣粗,到時候拿一萬塊錢把這事應付過去就行了。

    妻子說那就兩萬,穿衣吃飯量家底,沒有那個實力就不能打腫臉充胖子,頂天五萬塊錢,只是一個圖書館落成,又不是有紀念意義的校慶活動,最多五萬塊錢已經不少了。

    我說,我再考慮考慮吧。

    無論錢多錢少,捐給學校,受益的不一定是學生我的那些學弟學妹,如何把這件事辦的有些意義,真正為學弟學妹們做點有幫助的事情,是我優先考慮的問題。

    當然這兩個人也不是隨便選的,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如果不是平時關係處的比較好並且有著大體一致的三觀,我也不可能找這兩個人商量。

    我和兩人商量,每人拿出十萬塊錢,三個人湊三十萬,買一萬冊圖書,捐給母校圖書館,問他們兩個這個建議怎麼樣。

    兩人也正在為參加活動的事犯愁,不知道什麼方式處理更有意義,聽了我的建議都說好。

    雖然這個方法要多花點錢,如果直接捐款,每個人最多五萬也就應付過去了。用十五萬去買書,現在書價畸高,買書成了奢侈消費,隨隨便便一本小冊子就二三十塊錢,如果是大部頭的經典書籍,大幾十塊錢司空見慣。十五萬真買不了幾千冊書!

    三個人聯名捐贈,數目太少有應付的嫌疑,數目太多又一個個財力有限,定到一萬冊這個數值,我也是思慮再三,咬著牙定下的目標。

    兩位平時關係很好的校友倒是痛快,兩人當天就把二十萬塊錢打到我的手機上,意思很明確,他們只管出錢,讓我具體去辦事。

    距離典禮日期只有二十來天了,時間緊,任務重,我需要馬上行動起來。

    工科院校出來的人,做事講究邏輯,總是習慣計劃在前,行動在後,按部就班,環環相扣。

    首先確定在哪兒買書。妻子說網上買書便宜,又是這麼大的量,可以直接和他們的客服談,爭取最大的優惠。

    思量再三,這個建議被pass,因為網上購書不能百分之百保證質量。我以前經常在網上買書,除了圖個便宜,再就是方便,坐在家裡動動手指,就可以坐等心儀的圖書送貨上門。可是買的次數多了,遇到的奇葩情況也是五花八門,買到殘次品書、盜版書、二手書是經常的事,也有過張冠李戴的情況,你本來下單自然科學方面的書,結果收到的是養生保健類的書,各種事情經歷的多了,愈發覺得關鍵時候,網上買書不靠譜。

    那就只能去實體書店買書。對於書店的選擇,我也沒少花費心思,有的實體書店也充斥著盜版書,一些質量難以盡如人意的書。我又沒有精力一本本辨別書的真偽,如果買一堆盜版書捐贈,那可就笑話大了。

    其次就是買什麼書。書目選擇的出發點必須最後落腳在讀者身上,想買什麼書,還要看是什麼人要看這些你買的書。

    還有一點就是要和書商討價還價,這也算大批次買書,自然要爭取一個優惠的價格,現在三十萬是個死數,書本單價越低,越能多買幾本書。

    最後選擇了“XH書店”,購買經典和教輔方面的書,由妻子跟著我去跟他們談具體的價格。在討價還價方面,我比較低能,面對賣方的誠懇常常理屈詞窮,覺得對方每一次降價都是損失慘重,都是我強人所難。

    當時“毒教材事件”還沒有發酵,我對於圖書質量的關注點主要就是在正版新書的前提下沒有殘損、錯葉、印刷模糊以及錯版和夾帶私貨的情況。

    對於種類的選擇,我猶豫再三,終是沒有選擇那些我認為有價值又可能比較小眾的近現代圖書,比如十幾年前出版的一些爭鳴文學、先鋒文學等,我不敢冒險,所選這些書的主要閱讀者是中小學生,我要確保這些書思想的正確性、純粹性。

    妻子砍價的能力還是讓我佩服的,她從擺事實講道理開始,講到團購和規模化採購的優點,又說到暢銷書和受冷落書籍對於書店資金壓力的區別,順帶繪聲繪色講述了我和兩位校友省吃儉用攢下錢來給母校圖書館捐贈圖書的“偉大情懷”。

    那位看上去幹練的書店經理被我妻子的講述感染,態度溫和起來,雙眼有些溼潤,頻頻點頭表示認可我妻子的觀點。

    如果不是我妻子,用三十萬買一萬冊正版高品質圖書的願望根本不可能實現,“XH書店”的書是很少打折的,而我選定的那些書,尤其是一些教輔材料,基本定價都在30元以上,更有近四分之一定價在50元以上。

    書店經理表示了對我和兩位校友行為的讚賞,也表示了對我妻子口才的佩服,大手一揮說先挑書,只要不是差價太過誇張,一定玉成此事。

    一萬冊圖書是怎樣一種規模?我是真正的親眼見識過,我們為兒子準備的他將來結婚用的一套房,兩個客廳和一個臥室,摞滿了半人多高的書,另外兩個臥室也放了一些,整個房間幾乎到處都是書。

    我給兩個校友打電話,讓他們抽空過來幫幫我們,再把這些書檢查一遍,分好類,打包,這麼巨大的工程就我和妻子兩個人幹,確實有些力不從心。

    結果兩個混球藉口工作繁忙,徹底當上了甩手掌櫃的,不聞不問不湊,忝著臉說什麼“你辦事我放心”!

    我和妻子下了班就往那邊跑,整天忙的飯也顧不上吃,一本一本檢查,一摞一摞分類,忙的焦頭爛額,暈頭轉向。妻子說你這就叫自討苦吃,本來挺簡單的事硬是讓你辦複雜了。

    母校是我的母校,害得妻子跟著受累我也於心不忍,對於她的牢騷我不敢反駁。

    好在妻子只是發幾句牢騷,手底下該乾的活一刻也沒有閒著。

    我們坐在書堆裡,一邊聊天一遍檢查書裡的內容,“經典叢書”裡混進了《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我果斷把它挑選出來;“布老虎”叢書裡有《廢都》、《豐乳肥臀》等現當代小說,我也毫不猶豫,直接清除出來。妻子說有些書已經是經典,不要一律看作洪水猛獸。

    我告訴妻子,做這件事情的最理想心態就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這件事本來就形式大於內容,是我自作主張,非要加入具體的內容。這件事在某些人那裡可能是費力不討好的事情,他們的訴求不一定是這些書,我只是想為學生做點事情,我擔心別人的關注點不在學生身上,如果因為一點瑕疵被有心人抓住把柄,這些書極有可能被銷燬或者堆積在某個犄角旮旯裡,永無出頭之日。

    妻子說不至於吧,不就是幾本書嗎,又不是大不了的事,再說都是歷史驗證過的經典,不會有人在這方面吹毛求疵吧。

    朱自清的文章,幾十年了;岳飛的詞,幾百年了;女媧傳說,幾千年了!讓你銷聲匿跡你就得銷聲匿跡,說你行你就行,說你不行,你就不行!

    你這真是花錢買麻煩!

    妻子嘆息。

    一天,妻子:

    既然是你們三個捐贈的書,不如在扉頁上寫幾句鼓勵的話,讓你們的學弟學妹們知道,有你們這樣關心他們的學長。

    我看了看真正“汗牛充棟”的一堆書說:

    別,什麼也別寫,這些書只在捐贈交接前和我們幾個人有關,一旦完成交接,這些書最好再也不會和我們有關係,永遠不要有關係,那是最好的結果。

    妻子嘆息一聲,唉,做事真難!

    僅僅是捐贈了幾本書,就有這麼多事要做,這麼多可能要考慮,何況吳某捐贈1100萬現金!沒有好好籌劃,可不就落下了一地雞毛。再者說,作為礦大的肄業生,肯定不在優秀校友之列,當初就不是愉快地分手,如今又涉嫌“詐捐”,看來礦大和他,確實有點八字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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