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使用者名稱莫名其妙不存在
-
2 # 瘋之風子
長期大規模的編制之外人員存在,本身就不合理。
正如很多企業,長期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一樣,同工不同酬且缺乏保障,必將造成勞動者勞動積極性的缺失。
勞動者積極性的缺失,從而導致效率低下。
——
編外人員被清退,那些編制內的人員是否能夠及時調整心態?
本來編制內的資料是相對科學的,有肥缺肯定也有難搞的崗位,相應的也肯定有苦活髒活累活。
就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編制內的變得高人一等了,那些髒活苦活累活都交給了編外人員,編制內的坐辦公室吹空調,到點上下班就行了。
等於是同樣一個活,現在要發兩個人的工資才搞得定,這特麼的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這真的公平麼?
比如警察隊伍,還搞出了一個協警;城管隊伍還搞出了一個協管。
可能是因為很多事情我沒有經歷過,就理解的比較淺薄,同工不同酬,只是因為邊內外的差異,這真的合適麼?
有一部警察片,清理完案發現場,發現有一部分贓款失蹤,辦案的隊長對下屬說不再追究,或許他知道這些款項去了哪裡,但他不想追究,報告上隨便他怎麼寫就行了?
最後他還講了一句話:大家都是在辦案現場拼命,他們(協警)的工資才有正式警察的1/5,萬一他們把命丟了,怎麼跟他們的家人交代?(協警犧牲是享受不到正式警察的待遇的)
——
清退的編外人員,後續某些粗活就只能由這些編制內的人自己幹了,或許能夠提高辦事效率。
對於編外人員來說,這只是一份工作,如果是勤奮上進努力的那一種,在哪裡會沒有事做呢?
-
3 # 硫化氫中毒
首先清理編外的訊息確不確實呢?現在滿網都是清理的訊息。開始有說政府事業的,後來又說高校,職高,醫院也開始清理了,更有甚者說國企也開始清理了,這就令人懷疑了,是不是大部分都是蹭熱點騙流量呢?如果沒有編制,一律清除,是不是牽涉到一些法律法規呢?比如輔警,國家有專門的條例。三支一扶,也沒有編制,是不是要取消呢?特崗教師,也沒有編制,是不是也要取消呢?但這些都是有法規支援的,不是說取消就取消的。所以說清理臨時工,那說的過去,說清理編制外,那這種說法就不科學了。清退掉的人何去何從,清理單位是不管的,那自謀出路唄。
-
4 # 落日餘暉也耀眼
看到這個問題,我覺得被清退的編外人員肯定有自己的門路,大家們沒必要為他們擔心!
因為能當編外人員的,大都都是有點關係和人脈渠道的,家裡也是不差錢的。有這樣背景的人才能進入機關或事業單位上班!
雖說是當編外人員,但機關或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哪是普通人說進就能進的呀!不也要有一定的關係和利益輸送才能去到機關或事業單位上班嗎?
這些被清退的編外人員中,大部分人不擔心再就業,有的甚至根本就不用再就業,家裡就能養活他們,畢竟他們作為編外人員,來機關或事業單位上班,就是圖個穩定和名聲
,工資的高低對他們來說不是主要的,他們的一輛車就能抵得上普通工人的十幾年的工資,不差錢!
還有一小部分編外人員,若是還想再就業,也不是沒有可能,只是新的工作他們不一定能適應,畢竟過慣了上五休兩的生活!
只要肯吃苦,就能再就業!我就是這麼想的,不知道大家同意我的觀點不?
-
5 # 跑者流星
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有的人會的太多了,精減百分之五會完美的達到的,出了事是臨時工的事,減員是快退休員工的事。不傷其皮毛,完美達到目的。至於被清退的編外人員各有門路,年紀大了領退休工資,年紀輕的還會上崗。不信,走著瞧!
-
6 # 認真的豆漿fc
該何去何從我不知道,反正來的也是有關係的人。都說政府收入少了,要減人,增加的時候沒有考慮到嗎?就說城管吧,有區裡的城管局,辦事處裡有城管科,又僱了一幫人天天在路上巡查,扶個車子,拍照片上傳,拿遮陽網蓋垃圾,拍照片上傳,有啥用,這種人該不該清退!
-
7 # 樂觀的撲克jF
清退在編人員,才算真正的機構改革!想一想這麼多年來,很多政府機構,雖然沒有僱用臨時人員,但卻花財政的錢,以外包的形式向社會勞務組織輸出。這種財政支出的形式與聘請臨時工、合同工的形式大相徑庭。難道機構改革,要把“政府外包勞務”改革掉,就算“機構改革”嗎?我們老百姓的回答是:“不算!”只有精簡正式在編人員,才是真正的機構改革!要改就真正地改,徹底地改。把真正吃著國家財政飯,不為百姓服務,還挖著國家財政“牆角”的人減掉。不可圖形式、走過場,糊弄老百姓!
-
8 # 正直人身
應該清除。因為他們不吃財政飯。說白了就是自己去找飯錢。受傷害的還是老百姓,他們利用各種小權力在老百姓身上收刮民指民膏。
-
9 # 老玩童開心果OK
編外人員顧名思義,就是單位沒有編制的工作人員,基本都是一些單位臨時聘用僱用的,也有簽訂用工合同的,工資都是一些有收費職能的單位自收自支,財政是不負責經費的。
其實有些單位本來就已經人滿為患,但由於一些在編人員能力低,不熟悉業務,又出工不出力,只能外聘一些人員完成工作。個別的聘用人員也是有一定背景,和領導或有權力部門有裙帶關係的。一些單位根本就不需要再外聘編外人員,這些外聘編外人員,嚴重增加單位的經濟壓力和負擔,清理編外人員是大勢所趨。
對簽訂聘用合同的編外人員,聘用時間又比較長的,應該抱有負責任的態度,分流安排到確實在編人員不足,又不能增加編制,影響正常工作的單位繼續留用。對沒有簽訂合同的編外人員,清退另謀出路,可以適當給一些政策傾斜,幫助清退人員再就業。
-
10 # 文昊2017
取消編制,打破階層固化,實行公務員,事業單位聘用制,去除亢員,提高效率,減輕財政負擔。
現在的體制內行政事業單位有編制的,大多都是些不願幹活而是一心走仕途或是混日子的人,實際幹活的卻都是些合同工,勞務派遣,不同工同酬,不公平公正,地方財政養的很多單位都是一些朝九晚五,喝茶諞傳不幹正事有編制養老的人,新考編的年輕人,一考定終身,沒有競爭壓力,不注重業務學習,工作能力差或者是甩鍋給勞務派遣的合同工,一心只想當官往上爬,或者躺平不幹活,反正考進編制了你也開除不了。
目前這種僵化的編制制度,一線輕,二線重,幹活的人少,儼然成了某些人終身免費吃喝的飯票,是不幹活理由,是能夠享受穩定薪資、高福利獎金和社會地位的身份憑證,這些有編制的一些人,不學無術,除了閒逛躺平,根本不會創造任何工作價值,僵化的編制制度成了這些平庸之人的保護傘,這種培養懶人的畸形編制制度,要逐步改革,最終取消編制內的福利待遇,實行全員聘用制,同工同酬,能上能下,能進能出,實現能者進庸者退,打破鐵飯碗,提高效率,更好的為人民服務,把薪資福利留給那些真正能幹工作,能更好的創造社會價值的人。
-
11 # 喝一口酒唱二聲曲
對於被清退的編外人員,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支付經濟補償: 在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包括以下幾種:(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勞動者提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情形使得勞動合同終止的;(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或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5)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障法》償還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如果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清退,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其支付經濟補償,並補繳勞動者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轉行創業:有些人可能可以考慮轉行創業,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和經驗,在相關領域中開展自己的事業。
尋求政策支援:在一些地方,可能會有相關政策或者就業援助措施,可以諮詢當地的就業服務機構或者相關政府部門,瞭解是否有相應的支援措施。
-
12 # 友善的老李
政府要求精減編制內工作人員5%,這時候清退編外人員是張冠李戴,隔靴搔癢,兩到仨人的薪資方才是一個編制內人員的薪金,但活基本上是偏外人員乾的。幾年下來,編制內人員退休,自然減員或許就達到5%要求。高明!
-
13 # 天黑請閉眼8U0m
清除一部分掛名,不幹活,關係戶。實際幹活的實行同工同酬。如果在編制允許的情況下,規定好範圍允許一部分真實有能力的編外人員進入編制內,形成鼓勵機制,能者上的管理體系。這才是提高部門辦事效率和政府公信力的唯一方法。
-
14 # 262932379改福莆飛
世上生存方式多種多樣。編制外人員在體制內生存,收入不高,工作量不是很多,亨受著雙休日,日子過得相當一般,盼望一日傳入體制內。清退剛開始會很難受,總覺得命運對自已不公,其實很多在私有企業就業,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幾乎天天都在上斑。什麼所謂九九六,在農民工看來,都是小事。只要有活幹給錢,他什麼苦活累活都幹,因此偏外人員不要怕,出來了挺好,可能促進你發財,有知識有能力,幹什麼不好,一定要幹那同工不同酬的工作。社會是個大家庭,只要用心觀察,就有很多就業方式,可以打短工,也可以進工廠,也可創業。條條大道通羅馬。
回覆列表
這個事還真難說,有本事的總是有辦法吃上飯,就像當年工人下崗一樣,不也是不知道何去何從了,我們決定不了什麼,讓時間解決一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