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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調皮小師哥

    離職後又回原公司上班,其實這種事情,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的。你的公司剛好需要人才,而我就是你要找的那個人才。兩相結合,再達成合作很正常。但第二次合作,主要是看當時離職的原因:

    一,因為待遇問題:

    比方說,第一次離職是因為工資待遇問題沒有談攏。員工跳槽之後,公司後來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又能開得起你要的薪水了,你再次跳槽時,公司在意你能力,不再在意薪水了,於是回到原公司,雙方都能接受。

    二,因為與領導矛盾:

    如果當初離職是因為與公司領導鬧矛盾,那麼,你就沒有機會再回到原公司,不會達成第二次合作了,能夠達成第二次合作的說明上一次離職,雙方還是比較愉快的。互相認可,只是因為在某一點,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沒有達成默契,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又達成了默契,合作是自然的事。

    關注職場郎中,給你不一樣的答案!

  • 2 # 鹹魚秀秀

    離職了又回原公司上班的大有人在,不過當時離開公司的原因各有不同,應該分別對待。

    1.有和工作無關的其他緊急事情,不得不離職的

    這種情況下,當下的事情已經解決完了,並且也比較認可公司文化,能夠勝任工作崗位的,這種人如果願意回公司,只要有適合的崗位公司還是樂意接納的。這種情況下不管是對公司還是對個人都是雙贏的。畢竟公司招聘一個完全不熟悉的人的招聘成本還是挺高的,而對於自己而言,回到熟悉的環境這種安全感和穩定性都要強。

    2.因為不認可公司或覺得待遇不滿意離職的

    這種人如果回來原公司,那只有一個情況,那就是出去了混得比之前還差。這種情況下,除非是一些普工類的崗位願意接納他回來,其他管理人員凡事對他有些瞭解的應該都不會要吧。這就是為什麼說好馬不吃回頭草了!迫不得已才回來的人,也不指望他對這份工作能有多少的熱情,無非就是找個熟悉的地方繼續混著而已。基本上這兩種這兩種情況居多,想不想回去,能不能回去是公司和個人互相選擇的結果。所以凡事各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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