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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電影鏡頭讀名著

    有傳記作家這樣總結毛姆。毛姆的一生是下列一切的總和:一個孤僻的孩子,一個醫學院的學生,一個富有創造力的小說家,一個巴黎放蕩不羈的浪子——值得提及的是,當納博科夫、海明威、奧威爾、馬爾克斯在巴黎都過著一種自我流放式的貧困生活時,毛姆已經是名利雙收的巴黎名人。他還是一個成功的戲劇家,一個英國社會名流,一個潛入俄國工作的間諜——很大部分的原因是為了擺脫他新婚的妻子,還為了親眼看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和契訶夫生活過的地方。他還是一個同性戀者,一個跟別人妻子私通的丈夫,一個當代名人沙龍的主人,一個二戰時的宣傳家:當他帶著英國情報局的秘密任務到達紐約時,《紐約時報》劈頭就說:“薩默塞特·毛姆以英國特工身份來到美國!”

    他還是自狄更斯以來讀者最多的小說家,他的書被翻譯成了已知的所有文字,售出了數百萬冊,其中最著名的《人生的枷鎖》是二十世紀擁有最大讀者群的虛構作品之一。上個世紀二十年代,他為《時尚》雜誌撰稿,每個短篇已經高達2500美元。二十年代末,美國股市崩盤,經濟崩潰,數百人失業,毛姆的劇作依然在各大劇院上映爆棚,而當時的雜誌《大都會》甚至給他的短篇小說開出了一字一美元的天文數字的稿酬。三十年代末,在毛姆聲望的頂峰時期,他參加媒體訪談,兩分鐘就可以賺得500美元,當時的作家無人能比。他最開始在倫敦租了一套五層樓的別墅,租期八百年——我開始以為自己看錯了數字——更不要提後來在法國境內地中海度假勝地裡維埃拉買了九公頃的土地和一套別墅,後取名為瑪萊斯科別墅:他的後半生基本就在這裡度過。

    很多作家是擁有了名望與地位之後,再也無心寫作,從此墜入平庸,成為時代的陰影。但是毛姆不同,他很早就意識到他有一種寫作的天賦:“我天生富有洞察力,擁有寫對話的訣竅……寫作對我來說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我不會停下來思考寫得好與不好。”他喜歡閱讀,“它是種必需,如果剝奪一小會兒我閱讀的權利,那我就會像癮君子被剝奪毒品那樣躁怒”;他喜歡戲劇,“把人們說的話寫在紙上似乎沒有建構一個故事那麼難”;他對社交如此感興趣,無論多忙,總會忙於絢爛的社交生活,他受邀參加高雅人士的聚會,他一直對觀察這些人的道德習俗有濃厚的興趣,並收集有用的材料用在他的創作裡,他總是穿行於倫敦各大社交圈子裡“帶著職業文人所特有的含蓄和疏離”。

    但是無論毛姆多麼成功,為什麼他都覺得自己處於“二流作家的最前列”?這大概是他終生耿耿於懷之處:他知道自己為什麼能夠擁有名望、地位、數不清的情人、觥籌交錯的社交生活,卻不知道後人如何評價他。這方面傳記作家總結得好:他對藝術的熱愛以及誠心的奉獻使他成為有史以來最受歡迎也最多產的作家。可以這麼說,他將再次抓住未來幾代人的心,他的位置穩如磐石:薩默塞特·毛姆,是一個偉大的講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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