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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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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被上天眷戀過
印度獨立後沒發生政變,並不是沒有矛盾衝突而是種姓衝突代替了他的政治衝突。
其實種姓衝突也是政治衝突的一種,但因為雙方陣營勢均力敵所以還能維持相對平衡。
印度的政治是高種姓的群體把持,高種姓人口少,但透過經濟分化低種姓的人口,讓低種姓靠以為他們打工生存的人口中立。從而讓低種姓剩下的人口和高種姓的人口持平。
可以說印度的人口政治是
高種姓人口=低種姓中立的人口=低種姓對高種姓強烈不滿的人口。
三者之間相對平衡,衝突只是高種姓和低種姓的不滿人口中進行。
兩個陣營政治持平,所以和你難發生政變,因為一發生政變就等於高種姓人口內部分化。勢力將會被削弱,那麼在人口政治上就會處於下風。
高種姓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所以要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內部,搞政變就是讓內部分裂,只要他們不傻,都不會去搞政變。高種姓人口搞政變等於給低種姓人口打敗自己的機會。
政變是需要民間基礎的,沒有民間基礎發動政變是不會成功的,上去就會被趕下來,在沒有民間基礎的情況下誰去發動政變。
低種姓的人倒想發動政變,但他們連印度的權力階層都很難上去,即使有民間基礎,但是沒有發動政變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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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秦懶仙
為什麼印度獨立後沒有發生過政變?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可以從印度這個國家的歷史中來找到答案。印度也是世界上四大古文明地之一,他曾經創造了燦爛的印度河文明,在公元前325年建立了孔雀王朝並完成了國家統一。早在16世紀初,遠在歐洲大陸的大英帝國由於工業革命的發展而強勢崛起,在其巔峰時期控制了全球3367萬平方公里面積國土,約佔世界陸地四分之一。於是劍指東方亞洲,於1757年在南亞次大陸同印度爆發普拉西大戰,最終印度戰敗,使得曾經輝煌一時的莫臥兒帝國逐漸淪落為大英帝國的殖民地,1849年英國佔領印度全境,同時也開始染指中國西藏。由於飽受英帝國主義的壓榨和欺凌,印度人民於1857年爆發了歷時兩年的反對英帝國主義大起義,但同樣也是以失敗告終。隨著第二世界大戰的結束,世界各華人民反壓迫運動的覺醒,同時昔日不可一世的大英帝國開始衰落,曾經的殖民地紛紛獨立建國並脫離英國的控制。於是印度在一個倡導"不合作運動""非暴力運動“的老頭甘地的帶領下,逼迫原來的宗主國英國提出了蒙巴頓方案,將印度和巴基斯坦分開成為各自獨立的國家。印度遂於1947年8月15日獨立,並於1950年1月26日成立印度共和國,也正式成為英聯邦成員國。所以說印度也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國家。印度國內有三大教,即印度教、穆斯林教、錫克教。印度教佔印度總人口80%多,其中分為不同等級的社會集團,同時也影響到了伊斯蘭教和錫克教。印度教種姓制度壁壘森嚴、等級嚴明。這嚴重製約了印度的政治、經濟發展。由於印度的獨立源自於國大黨的創始人甘地,所以甘地及其家族在印度具有非常大的勢力和影響力,印度人民也非常擁護和愛戴。同時在印度建國以後的憲法中,確定了在國家的安全事務的最高決策中排除了軍隊首腦的參與,加之印度國內延續幾千年的種姓制度以及生產力和生產方式的落後,導致了印度的經濟也非常落後。試想,當一個國家的人民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在為溫飽而奔波苦惱的時候,當他們再努力拼命,即使擁有萬貫家財還被高貴的窮人稱為"賤民"的時候,他還有那種心思和能力去為想著政變的人去拼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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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澹奕
印度獨立後從沒發生過政變,印度的政權更迭都是透過選舉和平方式進行的,這在眾多的發展中國家裡說比較少見的。一般政變要足夠的軍事力量,然而印度國家安全事務最高決策由印度總理、國防、內政、外交與財政五個部門組成的內閣執掌,軍隊的首腦不在其中。
二戰後,巴基斯坦、南韓、孟加拉國、土耳其、印尼甚至蘇聯都曾經發生政變,甚至南韓總統被刺殺身亡,但印度卻沒有過。印度的國大黨與甘地家族在印度國內有著不可代替的巨大影響力,一直牢牢掌握著印度的政權。其實這也與印度人的文化傳統有關,印度人天性沒有武力抗爭的傳統,對印度稍微有所瞭解,印度人不遵守時間,沒有嚴謹的習慣,甚至習慣“假仁慈”。二戰之後審判日本戰犯的時候,印度代表甚至表示反對審判日本戰犯,可笑表示“佛祖會懲罰他們的”。試問這樣的國家又怎麼會用政變的方式呢?印度本身就是“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主要倡導者,印度東北部過去反抗分裂勢力一直很強悍,但最終被印度政府“招安”,甚至很多武裝分子頭目進入了印度政府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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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看政變的定義,維基百科是這麼給出的,“政變是指一個國家之中有一部分人透過密謀策劃,採取軍事叛亂或政治行動,奪取國家政權的行為。如果能成功完成政變,則會造成權力的轉移、政府的更迭、或政體的改變”。因此,現代意義上的政變包括軍事和政治手段兩種。
印度獨立以來確實沒有發生過政變,主要有以下原因:
第一,印度統治精英們對透過選舉的方式進行權力更迭充分認可。換句話說,印度的這些個精英們瞧不上發動政變的方式來奪取政權。這與精英集團觀念高度西化、忠誠地承襲英國議會民主理念分不開。印度獨立運動的領袖們或在英國接受教育,或在英印政府中擔任過文官,對民主體制這一套十分熟悉,並打心眼裡認同。
並且,這一群體的一個典型特徵是法律從業者非常之多,從尼赫魯的父親莫拉提爾(當時是印度非常顯赫的律師,家財萬貫,後投身獨立運動,曾出任國大黨主席)到尼赫魯本人,再到甘地,再到印度“俾斯麥”帕特爾,等等等等,都從事過律師工作。這些人具有高度的法律觀念,因此,整個統治集團對於印度憲法的認可程度就非常之高,如果政治上出現什麼大的變動,也都盡力透過制定憲法修正案的方式來解決,而非透過小集團的密謀、政變來實現。
(尼赫魯一家合照,坐在居中位置的是其父親莫拉提爾.尼赫魯,通過當律師獲得豐厚家產)
第二,印度的軍隊一直被排斥在核心權力之外。如上所述,印度獨立運動的領導人們多為“文人”,且整個國家遵循著甘地的“非暴力、不合作”的方式來謀求獨立,軍隊並沒有在國家獨立中起到核心作用,因此也不存在像埃及等國家由軍隊領導獨立的“功勳”。而且,印度的軍隊實際上是由英國殖民者建立而來,因此印度政治領導人對軍隊從一開始就不信任,甚至帶有反感。印度獨立之後,確立了“文人執掌軍隊”的原則,三軍由國防部統一管理,三軍司令等都沒有進入核心決策層,跟隔壁動不動就軍人掌權的巴基斯坦相比,過得很是憋屈。
(甘地名言:暴力是弱者的武器,只有非暴力才能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