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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有書君於千原

    要是一個人學會了思想,不管他思考的物件是什麼,他總是在想著自己的死。

    ——托爾斯泰

    人生於世,終老會死,這是自然規律,不可抗拒的事。

    對於孩子來說,我們是彼此最親近的人。人活著總是要面對死亡。

    常言道:“黃泉路上無老少”。正所謂:世事難料。

    我們中國教育裡缺乏對死亡認識,沒有對孩子進行正面的教育。很多孩子第一次經歷親人的逝去,會感到恐懼、悲傷,更有甚者從此抑鬱。

    我個人覺得國家應該從幼兒時期,就應該開始讓孩子有死亡的認知,可以利用繪本故事、養寵物等形式。

    01 認知死亡

    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告訴孩子死亡是個自然的過程。每個家長最好在家裡養寵物。寵物都有生老病死的過程,當孩子與寵物有了感情之後,就逐漸告訴孩子它們跟人類一樣,都只有一次生命。要好好照顧它們,珍愛生命。

    當寵物不幸死亡的時候,孩子已經有了精神準備。它們再養寵物的過程中,不僅產生了同情心,也產生了對生命的認知。

    告訴孩子們,死亡對於生命有時是個意外的過程。就像家裡養的魚,雖然我們很照顧它們,它們還是會出乎意料有死掉的。

    在我女兒小時候,我特意買了熱帶魚,讓她每天給它們餵食、換水。她每天照顧得非常用心。結果沒多久,還是死了幾條,她就特別傷心。

    她問我:“媽媽,它們死了以後還能回來了嗎?”我告訴她:“死了就是再也回不來了,你不要再想了它了,好好照顧那些活著的魚,讓它們能活得長久一些吧。”

    在女兒6歲的時候,我們去農博會參觀,看到了“博美犬”,當時就想買回家。我跟她說:“孩子,買回家可以,狗狗跟魚還不同,它需要更好的照顧和愛護,而且它的壽命最多隻有十幾年,如果你覺得能夠承受住,有一天會永遠失去它的話,媽媽就給你買回家。”她思考了一下說:“狗狗那麼可愛,如果它死了,我會傷心得受不了的,我還是不養了,等到我長大了再養。”

    02 理解死亡

    有一些人的死亡過程,也可能是意外發生。尤其是我們身邊的親人。

    我的堂弟國強特別喜歡我的女兒,每天有空就來家裡抱著她玩兒。他用桃核給女兒刻了一個“小花籃”。就在1998年那個夏天,他在松花江裡游泳溺水了。這是女兒第一次經歷親人的逝去,她哭得十分悲傷。我告訴她人有旦夕禍福,舅舅因為人的生命是脆弱的,要懂得珍惜生命,避免發生意外死亡。人死了,我們學會接受。”

    有些親人的死亡,是自然的現象,例如生病去世。在2001年,女兒的爺爺死於結腸癌。女兒那年不到8歲,她一直哭了好幾天。因為她爺爺最疼她,平時有什麼好吃的都留給她。也經常哄她玩。她不能對爺爺的死。她爺爺喜歡吃油炸食品、喝涼啤酒、吃生豆油拌豆腐。醫生說這些飲食習慣害了他。我們趁機告訴女兒飲食習慣的重要性。人死了不能復生,我們可以想念死去的親人,但是要“化悲痛為力量”。她爺爺總唸叨著希望家裡能出個大學生,我就告訴女兒可以努力學習,完成他的心願,那就是回報給爺爺最好的愛。

    現在女兒不僅大學畢業了,還看上了研究生。

    讓孩子要學會接受,在平時的時候,遇到有人死亡的時候,要去看看,或者給孩子解釋一下。尤其是最親近的人死亡了,可以讓孩子哭泣,到告訴他們不要過於悲傷。要記得,好好化解孩子悲痛,心理舒緩了後,才會對未來更加有信心和充滿力量。

    人是一種“向死而生”的生物。

    道德經認為,人在生之前是虛無,死之後又重歸於虛無。生因為動,而趨向死;死因為靜,而趨向生。生為死之徒,死為生之始。這便是生死相徒的的道理。徒,就是徐徐而動,走走停停的樣子。

    如果父母生病或者遭到意外死亡,孩子該如何面對?

    孩子很小的時候,作為父母如果得了絕症,你會怎麼做?要不要告不告訴孩子呢?

    我的主張是真的有那麼一天,一定要告訴孩子。考慮好如何讓孩子接受這個事實,面對這個事實,而不是等到死亡之後,讓孩子感覺“天塌地陷”,或者六神無主。

    如果孩子成年了,一定告訴孩子自己得了絕症,無需過度憂傷。千萬不要為我做無用的治療。

    尤其是得了癌症,如果是晚期的,就絕對不要手術了,更不接受放化療。我見過太多癌症患者經過手術、放化療之後,把自己折騰得沒有個人樣,最後死的時候人財兩空。

    我特別渴望自己能夠掌握自己在死亡之前的命運,我的生命我做主!這一點已經跟孩子和家人討論過,我會立一份遺囑,並且公正。眼看著我已經無藥可治了,在我生命的最後時刻,請不要進行搶救!不要搶救!不要搶救!我看過很多經過搶救的垂危病人所經歷過的痛苦。如果大家看到我句話,請你一定要記住!這不是作為兒女的不孝順,想想吧,當一個生命垂危的人,身體上插滿了管子,被一次次的電擊、按壓……如果明知道他不會活下來,那樣讓他會更加痛苦是不是?

    我二哥就是得了癌症,他知道自己的病情後,就告訴妻兒老小,堅決不住院、不手術、不放化療。他要開心的,高質量的走完人生最後的一程。他與家人出去旅遊,把大半個中國走遍了,吃遍了想吃的美味,也留下了許多珍貴的照片。在生命的最後那段日子,他買了許多止疼針劑,沒有受過特別多的痛苦,走的時候,特別安詳,彷彿睡著了一樣。這樣難道不是一種最有尊嚴的死法嗎?

    如果我不是意外身亡,我有選擇的權利,也決不要在醫院裡死去。我還會簽訂另外一份遺囑,等我死後,把眼角膜捐獻出去。哪怕讓一個人重見光明,也是我生命裡做得最有意義的事。

    04 珍愛生命

    有一次,女兒拔電插銷,她沒有力氣,整隻小手都握緊了插銷的頭,快拔下來時候,一根手指觸電了,把她嚇得哇哇哭。我告訴她用電常識,跟她說:“電流是可以打死人的,生命是脆弱的,要懂得如何保護好生命。”接著又給她講兒童的安全常識,她聽了特別感興趣,又讓我買了許多關於安全常識方面的書。從此以後,她對自己的生命也有了很強的保護意識。

    隨著年齡的長大,對孩子的生命的教育就更多了。生活中,經常發生孩子自殺事件。孩子自殺,對家長來說打擊最沉重。

    為什麼現在的青少年會產生自殺的想法?

    青少年自殺有學校方面的、家庭的、也有社會方面的因素。有的孩子學習成績不理想、考試壓力大、考學不成功等,感覺前途渺茫、沒臉見人選擇自殺;有的是早戀受挫,感覺生活無趣,從而輕生;也有的孩子是從影視劇模仿和感染,因此產生自殺的想法。

    有一項關於中學生對自殺行為認識的調查,結果表明,他們都認為自殺比什麼都能使父母悲傷(初中生78%,高中生80%);生命不是自己的(初中生為50%,高中生為60%);自殺是社會造成的(初中生為53%,高中生為52%)。多數學生的想法是,自殺在誰的身上都可能發生。

    為了防微杜漸,我時刻對孩子進行傳統道德和價值觀念的培養,讓孩子知道她的生命來到這個世界上是有意義的,她的生命不僅僅屬於自己,還屬於國家,屬於社會,屬於民族。

    孩子的精神生活強大了,不空虛,不寂寞。她有了人生的目標和方向感,“自殺”一詞在她的人生字典裡永遠沒有。

    05 見義勇為

    前段時間,“江歌案”在全國引起了轟動。一時間媒體和個人都對這個案件特別關注。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江歌的母親家教是成功的;從保護自己生命的角度上來說,又是失敗的,江歌死了。而且她的死亡,可以說是沒有意義的。

    在與孩子進行生命的教育中,千萬要不斷告訴孩子,有些事,有可為有可不為。不能拿自己的生命當做兒戲。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見義勇為”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在能保護自己生命的前提下進行。例如落水救人事件,有的人自己不會水,就去救落水者,結果可想而知。我不希望類似這樣的事情再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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