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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品故事悟人生8

    各有各的想法。

    有人覺得賺大了就會賣掉彩票,一是不用交稅,多得稅金100萬。二是別人出高價,又多得100萬。三是不用去領獎,省了曝光的風險。這種人拿了錢也不會擔心說不清楚錢的來源,他會理直氣壯的說是賣彩票賺的錢,不是嗎?但是,這個說法會有多少人相信呢?你信嗎?反正我不信。

    有人覺得中大獎了 ,那是喜事,要風風光光的去領獎,你給多少錢都不賣,我也不賺你的錢和稅金。

    也有人會這樣,彩票要賣,多賺200萬呢,為什麼不賣?但是也要去一起去領獎,中了大獎為什麼不去領呢?這是喜事啊,對吧!

    要是你,你會怎麼樣呢?

  • 2 # 長安小花貓

    中了500萬大獎,如果有人出600萬購買,能不能賣?

    一、中500萬有人600萬購買,願意買的人腦殘了嗎?

    中獎500萬,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20%,淨入手400萬,如果現場還需要捐贈十萬、八萬的,也就不足400萬。願意出600萬的人,是傻子嗎?怎麼可能發生的事?

    願意出600萬的人,可能沒睡醒?我就想不通了哦,誰給解釋一下,願意出600萬的原因?洗錢?白手套??過橋資金??啥情況??搞不懂,思維的邏輯??

    二、如果中獎500萬,能不能賣?只要你的中獎券是合理、合法取得,為啥不賣??天上掉餡餅了,趕緊賣,變現哈。溢價這麼高,不賣的人腦子進水了。我個人建議,準備出讓的人,要趕緊找個律師、找個公證處,進行公正,取得合法轉讓手續憑證,省的600萬的人反悔。

  • 3 # 一人一釣一江湖

    不能

    想想為啥別人願意花600萬買你的500萬,中一次彩票已經夠幸運的了,趕緊回去上祖墳燒點紙錢,感謝祖宗的保佑,能讓如此小機率的事件砸中你的頭。你還想再被幸運女神眷顧一次,你以為你是太陽啊,地球非得圍著你轉啊,如果有人合理合法的花600萬,買你的500萬彩票,你家的祖墳不是冒煙的事了,是得起火了都。

    有人這麼幹,肯定有利可圖,想想你的彩票可是合法收入,500萬可是正規渠道來的,而對方的600萬肯定不是,很有可能是違法所得,如果你答應了這樁買賣,很可能是在轉移贓款,這是違法行為。

    你說我怎麼回答了這個問題呢,哪有中500萬命,杞人憂天,瞎操心啊,還是趕緊搬磚吧,要不然又要被老闆扣工資了。

  • 4 # 湖南藍天

    首先你搞懂什麼是合法收入,如果你中500萬,繳稅後是合法收入,二是鉅款的來源合法,你中500萬元是合法的來源,因為是你合法中獎並且資金是彩票中心撥款給你的,有據可查。如果你將獎票賣了,獲得600萬元,你將有三個罪名,鉅額資金來源不明罪、偷稅漏稅、洗罪。

  • 5 # 問一問世界

    結論,不賣。

    能不能構成一個合理合法的交易? 答案是不能。所以你賣不了。為什麼有人會買?買這個對於一個購買行為來說必然需要產生對自己的利益點。那麼這個利益點是否合理合法?大機率這是和倒手買賣奢侈品,油畫,潮玩一樣是洗錢行為。 所以最好不要賣。

  • 6 # 大龍在工地

    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好呢,說實話如果是真的中獎了,有人買的話是可以的,但是就怕洗錢的存在。透過這個方式把非法的錢弄成合法化,萬一被政府抓了就得不償失了。

  • 7 # 眯縫眼兒看世界

    要問能不能賣,首先看看交易物件有沒有商品屬性。

    決定商品屬性的是:有價值,有使用價值,有可流通性,非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件。彩票,作為一種無記名的投注憑證,誰持有誰就享有其權益。因此,中獎的彩票有價值,也有使用價值(兌現獎金),也不限制流通交易,具備商品屬性。

    其次要看賣了劃不划得來。

    一張中獎五百萬元的彩票,本身具備的價值是稅後約四百萬元的純收益。有人出六百萬來買,你主動申報納稅,稅後也能多掙八十萬。所以也是划得來的。

    第三要看違不違法。

    明明知道淨值只有四百萬元,非要出六百萬來買,他腦殼如果沒有被門夾,也沒有進水,那可能就是不懷好意。要麼是洗錢,把自己六百萬見不得光的收入(比如貪汙受賄所得,盜搶所得等)變成四百萬合法收入。要麼就是挖了個陷阱等你跳呢。

    所以,結論,中了五百萬就偷著樂吧,別去貪得無厭要六百萬了。不義之財不取。

  • 8 # 三觀正的老炮

    涉及《反洗錢法》的相關條款,必須要向公安機關報告。否則,極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天上不會掉餡餅!

  • 9 # 一起嬉笑怒罵吧

    這個想法對於中彩票的人來說可能是個“福利”,但是,這是犯法的行為。

    得先問一句,為什麼有人出600萬購買500萬大獎的彩票?之前有過這樣的例子,某人在彩票店買彩票中獎70多萬,彩票店老闆介紹了一個所謂的朋友,要花100萬購買這張彩票,名義上說是沾沾福氣。其實這個朋友財產來源見不得光,只能透過一些手段來洗白這些錢,一比一的洗錢方法幾乎不存在,只能用一些看似“賠本”的手段來使錢合法化。

    最後這三個人都獲得了一雙精緻的手鐲進修去了。那位朋友是個貪汙犯,紀委接到舉報查出來了。彩票店老闆和中獎的那人協助洗錢也不得不進去了。

  • 10 # 一畝牛18

    這個嘛!得首先我中了。然後再考慮一下,如果真有人出600萬買中500萬的彩票,賣是可以的,不還得有前題條件。一;能證明不是有洗錢動機。二;錢款一次清,一手交錢一手交票。三;確定腦袋不是給驢踢過的那種人。

    中500萬,扣除個人偶然所得稅20%,且不說捐不捐,還剩400萬,600萬換400萬,我家狗狗都會選多的。除了有洗錢之嫌外,可能就是腦袋被驢踢過的那種可能了,進水都想不出這點子。

    難道真的有錢多得只是博個新奇?變著法送錢,玩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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