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球場暴力刻不容緩。這是近日珠海的一場業餘比賽發生的悲慘一幕。
球場競技時,明顯超出必要的犯規甚至是暴力犯規,的確是困擾足球的一大問題,尤其是近年斷腿事件時有發生的情況下。
正如中國古代二人決鬥簽下生死狀一樣,球場發生的事情,球場規範內解決,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屬於民事責任範疇,對行為人的處罰依照足球條例進行處罰,一般處罰手段是停賽及因紅黃牌產生的罰款。至於受害方的民事賠償要求,一般由第三方賽會組織者承擔,普遍會有購買保險,最終由保險公公司支付。筆者大學時期恰好遇到一起這樣的事件,系足球隊隊友爭頂時造成顴骨嚴重碎裂,由於學生學費中含有保險條款,最終18萬餘元的醫藥費全部由保險公司支付。
例如F1賽車時,賽車手違規超車釀成重大事故;拳擊比賽,拳手連續擊打對手頭部致人死亡...這些都沒法直接引用刑法做出判決,因為特殊法優先於普通法,各自行業的自律法規屬於特殊法行列。
只有當一般部門法不能充分保護某種法益時,才由刑法加以保護;只有當一般部門法還不足以抑制某種危害行為時,才由刑法加以禁止。
“故刑罰之界限應該是內縮的,而不是外張的,而刑罰應是國家為達其保護法益與維持秩序的任務時的‘最後手段’(ultima ratio)。能夠不使用刑罰,而以其他手段亦能達到維護社會共同生活秩序及保護社會與個人法益的目的時,則務必放棄刑罰的手段。”
競技體育有自己的行業規則,運動員違反了競技體育規則,就會受到相關競技體育活動組織者、管理者諸如禁賽、罰款的制裁。此外,還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程式讓運動員承擔民事責任,使被害人得到合理的補償。因此,根據刑法的謙抑性原則,行業規則或者其他部門法律能夠予以充分調整和規範的不適當行為,不宜納入競技體育暴力行為的範疇。此外,競技體育暴力行為的構成要素,例如正當比賽範圍以及行為人主觀方面的界定,我們也要運用刑法的謙抑原則。
抑制球場暴力刻不容緩。這是近日珠海的一場業餘比賽發生的悲慘一幕。
球場競技時,明顯超出必要的犯規甚至是暴力犯規,的確是困擾足球的一大問題,尤其是近年斷腿事件時有發生的情況下。
正如中國古代二人決鬥簽下生死狀一樣,球場發生的事情,球場規範內解決,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屬於民事責任範疇,對行為人的處罰依照足球條例進行處罰,一般處罰手段是停賽及因紅黃牌產生的罰款。至於受害方的民事賠償要求,一般由第三方賽會組織者承擔,普遍會有購買保險,最終由保險公公司支付。筆者大學時期恰好遇到一起這樣的事件,系足球隊隊友爭頂時造成顴骨嚴重碎裂,由於學生學費中含有保險條款,最終18萬餘元的醫藥費全部由保險公司支付。
例如F1賽車時,賽車手違規超車釀成重大事故;拳擊比賽,拳手連續擊打對手頭部致人死亡...這些都沒法直接引用刑法做出判決,因為特殊法優先於普通法,各自行業的自律法規屬於特殊法行列。
刑法謙抑原則只有當一般部門法不能充分保護某種法益時,才由刑法加以保護;只有當一般部門法還不足以抑制某種危害行為時,才由刑法加以禁止。
“故刑罰之界限應該是內縮的,而不是外張的,而刑罰應是國家為達其保護法益與維持秩序的任務時的‘最後手段’(ultima ratio)。能夠不使用刑罰,而以其他手段亦能達到維護社會共同生活秩序及保護社會與個人法益的目的時,則務必放棄刑罰的手段。”
競技體育有自己的行業規則,運動員違反了競技體育規則,就會受到相關競技體育活動組織者、管理者諸如禁賽、罰款的制裁。此外,還可以透過民事訴訟程式讓運動員承擔民事責任,使被害人得到合理的補償。因此,根據刑法的謙抑性原則,行業規則或者其他部門法律能夠予以充分調整和規範的不適當行為,不宜納入競技體育暴力行為的範疇。此外,競技體育暴力行為的構成要素,例如正當比賽範圍以及行為人主觀方面的界定,我們也要運用刑法的謙抑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