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新生的帝國能否長久,立國之君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如果措施得當,朝政和天定能夠迅速穩定,那麼這個帝國幾乎不會短命。而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恐怕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建立明朝和濫殺功臣,其實朱元璋在明朝初期鞏固統治方面同樣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正是由於他採取的一系列政策,使得朝政和天下得以迅速穩定,我們不妨來看看,朱元璋在迅速穩定天下方面都採取了那些措施。
明朝建立之初,管理機構和統治模式基本沿襲元朝,但在之後卻開始逐步推行改革,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明朝官僚體系。
廢除丞相制度。明朝初期,與元朝一樣設立中書省,分設左、右丞相處理天下政務。不過很快相權便和皇權產生了衝突,尤其是護衛有接任丞相之位後,日益勢大,逐步威脅皇權。為了進一步加強皇權,朱元璋果斷以擅權枉法的罪名處死了胡惟庸和相關官員,並廢除中書省,不再設立丞相之位。
廢除行省制度。為了加強中央權力,廢除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在地方實行“軍、政、法”三權分立的管理模式,分別設立承宣布政使司(政)、都指揮使司(軍)、提刑按察使司(法),三者分立且相互牽制,避免了地方權力過重。
打擊貪官汙吏。出身社會底層的朱元璋深受貪官汙吏所害,對貪官汙吏自然是極為痛恨的,因此在他統治期間,制定了極為嚴苛的刑罰,採取輕罪重處的方式嚴厲打擊各種貪汙現象,對貪官汙吏絕不手軟,在嚴厲打擊之下,明初的統治可以說一片清明,這贏得了天下百姓的一致支援。
改革軍事建制。為了避免將領權力過大,將軍權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朱元璋廢除了大都督府,將其分為前、後、左、右、中五軍都督府,並設立兵部予以制衡。由五軍都督府掌管軍隊的管理和訓練,而以兵部負責調遣軍隊,雙方相互牽制。
設立軍屯制度。為了維持龐大的軍隊編制,在充分汲取了隋唐時期府兵制度的優點後,採取了衛所制,在全國設立衛所,並按照“邊地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內地軍隊二分守城,八分屯田”的比例分置軍屯,基本實現了軍隊的自給自足,極大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打擊北元殘餘。明朝雖然取代了元朝,但由於元朝殘部北撤,並未遭到毀滅性打擊,因此威脅仍然極大。為了減輕北元殘餘勢力對明朝北部的威脅,明太祖先後對北元殘餘勢力發動了八次大規模軍事行動,並分封藩王鎮守北部邊疆。
減輕百姓賦稅。同樣由於出身底層,朱元璋深知百姓之苦,因此多次在全國範圍內大肆減輕賦稅,洪武二年第一次大規模地減免賦稅,之後分別於洪武三年、四年、九年,在應天、河南、北平、山東、江西、兩浙等地陸續減免賦稅。
鼓勵百姓開荒。為了鼓勵百姓開荒,朱元璋下令將人多地少地區的農民遷往地廣人稀的地區,並規定凡是開墾荒地的百姓,不僅由政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全部減免三年租稅。這些措施大大激發了農民墾荒的積極性,到洪武二十四年統計時,天下田土已達到近400萬頃。
興修水利設施。朱元璋十分重視興修水利和賑濟災荒。在即位之初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關水利的建議,地方官吏須及時奏報,否則加以處罰。到1395年,全國共開塘堰大約40987處,疏通河流大約4162道。
復興漢文化。制定《大明集禮》和《洪武正韻》,力圖恢復漢族禮儀文化,並透過制定明朝的冠服制度、禮儀制度、嚴禁胡姓、杜絕胡語、禁止收繼婚等方面,去除蒙古化,一定程度復興了漢文化。
緊抓教育。充分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堅持把教育工作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透過興建學校、選拔學官,迅速建立起了明朝的教育體系。
恢復科舉制度。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令設科取士,建立了具有明朝特色的童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考試製度,而之後為了對科舉制度更加規範化,開始將考試內容侷限於四書五經,並將考試文體限制於八股文,因而明代科舉制又稱八股取士。此舉贏得了天下士子的一致擁戴,但明朝中後期後“八股取士”制度逐漸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正是透過以上的一系列措施,使得明朝這個新生的政權迅速贏得了天下百姓和士紳集團的一致擁戴,使得國家的統治迅速穩定了下來。
一個新生的帝國能否長久,立國之君的作用是決定性的,如果措施得當,朝政和天定能夠迅速穩定,那麼這個帝國幾乎不會短命。而提到明太祖朱元璋,恐怕大部分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建立明朝和濫殺功臣,其實朱元璋在明朝初期鞏固統治方面同樣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正是由於他採取的一系列政策,使得朝政和天下得以迅速穩定,我們不妨來看看,朱元璋在迅速穩定天下方面都採取了那些措施。
政治方面:推行改革、嚴懲貪汙明朝建立之初,管理機構和統治模式基本沿襲元朝,但在之後卻開始逐步推行改革,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明朝官僚體系。
廢除丞相制度。明朝初期,與元朝一樣設立中書省,分設左、右丞相處理天下政務。不過很快相權便和皇權產生了衝突,尤其是護衛有接任丞相之位後,日益勢大,逐步威脅皇權。為了進一步加強皇權,朱元璋果斷以擅權枉法的罪名處死了胡惟庸和相關官員,並廢除中書省,不再設立丞相之位。
廢除行省制度。為了加強中央權力,廢除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在地方實行“軍、政、法”三權分立的管理模式,分別設立承宣布政使司(政)、都指揮使司(軍)、提刑按察使司(法),三者分立且相互牽制,避免了地方權力過重。
打擊貪官汙吏。出身社會底層的朱元璋深受貪官汙吏所害,對貪官汙吏自然是極為痛恨的,因此在他統治期間,制定了極為嚴苛的刑罰,採取輕罪重處的方式嚴厲打擊各種貪汙現象,對貪官汙吏絕不手軟,在嚴厲打擊之下,明初的統治可以說一片清明,這贏得了天下百姓的一致支援。
軍事方面:改革建制,打擊北元改革軍事建制。為了避免將領權力過大,將軍權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朱元璋廢除了大都督府,將其分為前、後、左、右、中五軍都督府,並設立兵部予以制衡。由五軍都督府掌管軍隊的管理和訓練,而以兵部負責調遣軍隊,雙方相互牽制。
設立軍屯制度。為了維持龐大的軍隊編制,在充分汲取了隋唐時期府兵制度的優點後,採取了衛所制,在全國設立衛所,並按照“邊地軍隊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內地軍隊二分守城,八分屯田”的比例分置軍屯,基本實現了軍隊的自給自足,極大減輕了百姓的負擔。
打擊北元殘餘。明朝雖然取代了元朝,但由於元朝殘部北撤,並未遭到毀滅性打擊,因此威脅仍然極大。為了減輕北元殘餘勢力對明朝北部的威脅,明太祖先後對北元殘餘勢力發動了八次大規模軍事行動,並分封藩王鎮守北部邊疆。
經濟方面:輕徭薄賦,與民休息減輕百姓賦稅。同樣由於出身底層,朱元璋深知百姓之苦,因此多次在全國範圍內大肆減輕賦稅,洪武二年第一次大規模地減免賦稅,之後分別於洪武三年、四年、九年,在應天、河南、北平、山東、江西、兩浙等地陸續減免賦稅。
鼓勵百姓開荒。為了鼓勵百姓開荒,朱元璋下令將人多地少地區的農民遷往地廣人稀的地區,並規定凡是開墾荒地的百姓,不僅由政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全部減免三年租稅。這些措施大大激發了農民墾荒的積極性,到洪武二十四年統計時,天下田土已達到近400萬頃。
興修水利設施。朱元璋十分重視興修水利和賑濟災荒。在即位之初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關水利的建議,地方官吏須及時奏報,否則加以處罰。到1395年,全國共開塘堰大約40987處,疏通河流大約4162道。
文化方面:復興漢文化,恢復科舉復興漢文化。制定《大明集禮》和《洪武正韻》,力圖恢復漢族禮儀文化,並透過制定明朝的冠服制度、禮儀制度、嚴禁胡姓、杜絕胡語、禁止收繼婚等方面,去除蒙古化,一定程度復興了漢文化。
緊抓教育。充分認識到教育的重要性,堅持把教育工作作為衡量地方官政績的重要指標,透過興建學校、選拔學官,迅速建立起了明朝的教育體系。
恢復科舉制度。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下令設科取士,建立了具有明朝特色的童試、鄉試、會試、殿試四級考試製度,而之後為了對科舉制度更加規範化,開始將考試內容侷限於四書五經,並將考試文體限制於八股文,因而明代科舉制又稱八股取士。此舉贏得了天下士子的一致擁戴,但明朝中後期後“八股取士”制度逐漸走向了另一個極端。
正是透過以上的一系列措施,使得明朝這個新生的政權迅速贏得了天下百姓和士紳集團的一致擁戴,使得國家的統治迅速穩定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