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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開周說宋

    (南宋《中興四將圖》區域性,左起第二位為岳飛)

    先糾正一下,岳飛被害,時間不在1141年,而在1142年。

    宋高宗紹興十一年,農曆臘月二十九,除夕當晚,岳飛被殺。按農曆,那天是1141年的年尾;可是按照公曆,當時已經是1142年1月27號了。

    我們讀歷史,將古代的年號紀年和干支紀年轉換成現在的公元紀年時,千萬不要直接把紹興十年當成是1140年,將紹興十一年當成是1141年,因為農曆年和公曆年並不完全疊合,每當到了農曆年的臘月甚至更早的月份,已經是公曆年的下一年了。

    下面再說岳飛家屬的結局。

    岳飛有五個兒子和一個女兒,長子岳雲、次子嶽雷、三子嶽霖、四子嶽震、五子嶽霆。女兒名叫“安娘”,並不是傳說中抱著銀瓶投井而死的那位“銀瓶”小姐。

    按宋朝女孩子取名慣例,“娘”是父母對女兒的愛稱,例如蘇東坡的姐姐乳名“八娘”,黃庭堅的女兒乳名“睦娘”,文天祥則為幾個女兒分別取名“安娘”、“奉娘”、“定娘”……岳飛的女兒名叫“安娘”,正符合宋朝習慣。

    岳飛入獄時,長子岳雲和部將張憲也一同被捕,後來三人同時遇害。按《宋史·岳雲傳》記載,岳雲其實不是岳飛的親生兒子,而是在軍中收養的義子。這孩子十二歲從軍,天賦異稟,力大無窮,兩把大鐵錘舞動如飛,在岳飛帳下立下赫赫戰功。

    (岳雲是岳飛的義子,一說在北宋未亡時由岳飛前妻所生)

    岳飛和岳雲被殺時,二兒子嶽雷十六歲,三兒子嶽霖十二歲,四兒子嶽震七歲,五兒子嶽霆三歲。宋高宗下旨:“岳飛、張憲家屬分送廣南、福建路州軍拘管。”故此嶽雷、嶽震、嶽霖、嶽霆等人與母親李氏一起被流放到嶺南地區,在那裡受到地方官的監視,可以務農,不許為官,不許私逃,不許與岳飛部將和門生故舊來往。

    一起流放嶺南的岳飛家屬,還有以下人員:

    岳雲的妻子鞏氏、長子嶽甫(時年四歲)、次子嶽申(時年一歲)、女兒嶽大娘(時年三歲)。

    嶽雷的妻子溫氏、女兒嶽二孃(時年兩歲)。

    這些家屬在嶺南居住了整整二十年,其中嶽霖、嶽震、嶽霆也都在嶺南成了家,生了孩子。

    宋高宗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農曆七月十三,已經親政多年的宋孝宗下旨為岳飛平反:

    飛起自行伍,不踰數年,位至將相,而能事上以忠,御眾有法,屢立功效,不自矜誇,餘烈遺風,至今不泯。去冬出戍鄂渚之眾師行不擾,動有紀律,道路之人歸功於飛。雖坐事已歿,而太上皇帝念之不忘,今可仰承聖意,追復原官,以禮改葬,訪求其後,特與錄用。

    這道旨意的意思是說,岳飛從小兵出身,很快出將入相,是因為他軍紀嚴明,屢立戰功,現在湖北一帶的老百姓還在懷念他。雖然他死在獄中,太上皇(指宋高宗)還是很欣賞他的,所以朕體察太上皇的聖意,恢復他原來的官職,將他的遺骨予以厚葬,並派人尋訪他的後代,讓他們做官。

    1162年十一月初三,宋孝宗得知岳飛的妻子李氏和幾個兒子、兒媳、孫子、孫女都在嶺南,又一次下旨:

    詔故追復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岳飛妻前楚國夫人李氏,特與復楚國夫人;男前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雲,追復舊官;前忠訓郎、合門祗候雷,追復舊官職。

    岳飛遇害前,妻子李氏曾封楚國夫人,兒子嶽雷曾封忠訓郎,如今恢復他們的封號和官銜。

    順便再補充一下,岳飛遇害前,母親姚氏(就是傳說中在岳飛背上刺字的那個老太太)早已去世,安葬在江西廬山。

    從1163年到1167年,岳飛的家屬陸續從嶺南搬回來,去江西九江居住。因為九江是岳飛在世時安家落戶的地方,是岳家的老根據地。他們搬回九江時,發現原先的田地和房產大多被別人佔據,於是向朝廷反映這件事情,在韓世忠的兒子韓彥直的幫助下,他們拿回了所有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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