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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團baby的成長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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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事催
認為題主說遇到一個很喜歡的人,可是時間不對,或許可以理解為是遲到了。要麼是對方有了意中人,自己成了第三者。要麼是自己已婚有了家庭和責任,對方成了第三者。
假如真是這樣的情形,無論是對方有了意中人,還是自己有了家庭和責任,那麼最好都應該放棄。
因為婚姻不是兒戲,我們不能像兒童故事《猴子掰玉米》那樣,掰了一個看看前面的似乎更大更好,扔掉手中的又去掰前面的。然後,又被前面的誘惑,再扔掉手裡的,繼續掰更前面的……。最終,兩手空空,什麼也沒有得到。
婚姻也是如此,既然已經情定終身了,那麼就不能拿已經締結百年之好的妻子同別的女人作比較了,也不能讓別的女人拿自己同她丈夫作比較。
因為長江後浪推前浪,新生的年輕男人和女人永遠都比舊人更美、更有生命力。
即使年年結婚、離婚,不停地更換配偶,也都還會發現有更讓自己喜歡的異性。
當然,題主所說的時間不對,或許還有一種就是彼此雙方還未到談情說愛的年齡,卻早早地喜歡上了對方。
假如是這樣,那麼可以暫時放下,把這份愛深深地埋在心底,等彼此心智都已經成熟,到了法定可以談戀愛的年紀再言喜歡和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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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語心匙
很喜歡?可是時間不對,足矣說明了你們身邊已經都有著另一個她/他,愛一個人本是沒有對與錯,卻有著應不應該,有些人可以愛,有些人不可以愛,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自然是一種幸運,而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對於當事人來說確實是一種煎熬和折磨,放不下,愛不得。特別是婚後的人,對一個婚外之人動情,不能再像年少時那樣想愛就愛,必須要懂得剋制。
遇到一個很喜歡的人,可是時間不對該放手時就放手吧。說造化弄人也好說孽緣也罷,生活中我們都顧不得前生後世,唯有今生是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時刻都莫忘記身邊人的好,能夠被安排留在自己身邊的才是對的人。
所以說,無論是在錯誤的時間遇到正確的人,還是婚姻之外的任何心動都是一個:“錯”字!道德、責任的束縛已經把能不能擁有,在不在一起,體現出真的沒有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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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與時間作伴悠閒餘生
題主說的是喜歡,所以跟時間沒關係,比如你上班路上所看到的有喜歡的有不會去理會的有不喜歡的,喜歡與否只是一念,與放棄無關,因為不是愛。為什麼不直接說遇到一個自己很愛的人呢?愛才可以讓自己用心去得到,愛要付出,喜歡卻不用,喜歡只是一種表象,轉身即逝。所以不要將喜歡跟愛混為一談,提問題也一樣,喜歡到愛就如大海此岸到彼愛可麼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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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答。遇到一個很喜歡的人,可是時間不對,很喜歡說明對現在在身邊的人已經沒那麼喜歡了,那是不是該思考一下自己對現在在身邊的人是什麼感覺,當初是不是也是很喜歡才在一起的,如果是,想想為什麼變成現在這樣了;如果不是,想想當初為什麼在一起了,人都要學會承擔責任。是選擇見一個愛一個還是選擇自己所愛的,有待自己思考,選擇。時間不對,說明了當下已經不能隨心所欲了,你買了一束花,路過花店看見更好看的花,是選擇丟掉手裡的花,還是再去選一束花,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手裡的永遠沒有新鮮的“好”,怎麼選擇取決於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有些人就活在當下,不顧及那麼多,有些人追求從一而終,怎麼選擇都是一種活法,感情沒有對錯,只有值不值得,應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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