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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梅蘭竹菊186798909

    現在的單身老人,子女都忙於工作,沒時間陪伴他們。沒人問他粥可溫,沒人與他立黃昏。在家孤苦伶仃一個人,寂寞痛苦的很,支援他們找個異性搭夥過日子。

    單身老人都有自己的住房存款等財產,再找老伴結婚登記的話,會牽扯到財產問題,子女會擔心父或母的財產被別人騙了去,或繼承了去,這樣就不同意老人再婚的。也不排除真的有人會騙錢騙色的。

    所以,老人對再婚是很慎重的。

    這種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除了吃喝玩樂,錢和財產免談。這樣互不牽扯財產,會得到兒女的支援,老人還有個伴在身邊共同生活,可以互相照顧,平常有個說話拉呱的病了有個端水遞藥,打120的。也解除了一個人的寂寞孤獨。這樣在一起的人,他們互不算計對方,還是境界比較高的人,支援這樣搭夥過日子的老人!!

  • 2 # 晶姐愛叨叨

    我絕對不贊成老年人再婚利益擺在第一位,有的老人又是彩禮又是三金的,感覺很可笑。可是看到這個問題又哪裡覺得怪怪的。仔細想想應該是婚姻觀不同吧。

    既然是搭夥過日子如果一方有了身體問題另一方完全可以一走了之,那麼還有什麼意義呢?既然講過日子就要有章程有責任心,並不是講一定就要對對方負責到底,從小的夫妻都有“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呢。但是這種小孩子過家家的遊戲,還是讓人難以接受。況且這種沒有原則沒有底線的找個人過兩天再換,那這茬老年人就更是為老不尊了,更得不到尊重了。

    趁著自己的身體和精神都好,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如果要找也是找那種婚姻觀一致的,生活在一起就要有過日子的樣子,或者說一個家的樣子。否則,寧缺毋濫。一個人優雅的生活也很香。

  • 3 # dywubt4h33j4新秀文明

    這種搭夥過日子的方式好景不長。

    實際例子:

    有這麼兩個人單身老人,男人比女人大了四五歲,有積蓄,沒有生活壓力,三個女兒都已出嫁,他本人還會燒菜做飯,雖然年近七十,但身體還行,走路帶風。

    女人有兩個閨女和一個兒子,兩個閨女岀嫁的遠點,不能經常回家,只能過年時帶著孩子回家住個三四天。她那個兒子也不經常回家,因為他前幾年離了婚,還有外債要還,等再找到合適的物件還得結婚用錢,所以常年在外打拼。

    他/她們搭夥不到兩年就散夥了。

    女人嫌男人太小氣,當女人岀門買菜時,男人就問都是買啥菜,問明後他就按估摸的錢數給她,多一點都不給。別說想讓他幫忙替她兒子還外債了。更主要的原因是,女人有時岀去打工,她掙的錢自己存著,她認為,既然和他搭了夥,一切花銷都應該是男人岀。

    他們的搭夥,只不過是身邊有個啦呱解悶的,各自的內心想法,只有鬼知道!

    不歡而散是最終結局!!

    要想搭夥也行,但亊先把一切問題擺明了,簽字畫押,最好去公證處辦理公證!!

  • 4 # 海雲天

    其實這也是當今的家庭最難以啟齒的悲哀和無奈。尤其是在當今快節奏的生活中更是如此。上個世紀中葉國家提倡全體國民用計劃生育來抑制華人口爆炸性的增長。在這種政策下其導致最突顯的結果就是家庭成員的減少後,每個家族的圈子也在大幅度的縮小,在這種社群縮小後人們在情感上感受到倍加的空虛和孤獨。這也導致了人們的生活理念和生活習慣也隨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不再一味的遵從千百年來所傳承下來的古老習俗。這些都是促成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過日子的重要因素。為了防止他們散夥後因為錢財而引發岀不必要的糾葛,所以他們這些臨時搭夥過日子的老人之間只維持相互之間的吃喝玩樂,而不會將各自的錢財和財產放到一處來共同使用。這樣也會避免給自己增添上不必要的麻煩。彰顯出當下的老人都有著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

  • 5 # 兔子在途中

    這個問題很簡單,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過日子,除了吃喝玩樂,錢與財產免談,是可以的,人是高階動物,是有情感的,在平等的條件下,相互理解照顧,開開心心過好日子,何樂而不為呢。但是我覺得男人還是應該大度一點,不要過度把錢財看得很重,如遇特殊日子,還是應該給女方買一些禮品,過年過節,還是要給後輩紅包等等。這樣的生活才會更加的開心祥和,本人看法請諒解。

  • 6 # 張潤華283

    兩人搭夥過日子,當然可以。只要男方有足夠的經濟實力,足以供得上女人吃喝玩樂,穿金戴銀,遊山玩水,大展風光就好。若貧困潦倒,無能為力,還是少折騰,不如孤身安生幾天好!

  • 7 # 天長萍姐

    這樣很好啊,免得被用心不良的人算計。我家小區有一個70多歲的老大爺,老伴去世多年。找了搭夥老伴,說好生活費男方出,女方家務活多承擔些,平時有個頭疼腦熱的由大爺負責,得大病了各找各孩。話說開了,雙方自願搭伴,不存在免費保姆一說。互相陪伴度時光。兩個人相處的一直很好,至於以後怎樣誰也說不準,至少現在是快樂的。

  • 8 # 人生如棋66972536

    我表示贊成。在我的朋友中有好幾個人都是這種情況。就說我一個小區裡有個老鄉,生前是個法院院長。十多年前去世了。後經他的戰友撮合,給他老婆介紹了個退休了的戰友搭夥過日子。經濟各自獨立,共同的生活消費分攤。各自的子女生活一般不介入。雙方各自都有閒置住房。居住隨意,財產各自管理。因雙方及各方子女都同情達理,沒有矛盾,生活的很幸福。

    ,,其實,搭夥過日子是個不錯的形式。主要的是雙方合得來最重要。不涉及財產利益就不會產生大矛盾。再處理好雙方子女關係會好上加好。

  • 9 # 我是rc

    我先談談我搭夥16年來的實踐。16年我搭夥兩次,搭夥物件我選擇的是農村婦女,因為我不會做飯做家務。

    第一任我們搭夥了8年。她的一切花銷全部我包了。最後一年她腦梗了,住院三次,我把她伺候到老。回到她家安葬了,我給了5萬。

    第二任又8年了,她和我一心一意過日子,我們要白頭偕老。兩家子女們很孝順,三天兩頭來送吃送喝,買衣給錢,問寒問暖,我們很和諧,生活的很幸福。

    我認為搭夥了,就是夫妻,成為了一家人。換位思考最重要,多付出,少索取,互相照顧和諧生活就會幸福。

  • 10 # 清茶3984

    錢和財產免淡這個不現實。生活中錢與物質是生活的基礎沒有錢和財怎麼吃喝玩樂?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本來就各藏心機各有各的小算盤,各有各的具體情況子女,財產,剛開始或許因為激情,年齡,身體狀況還好。矛盾沒有顯現出來,當年齡大了,身體欠佳需要人照顧時矛盾就會升級,最後不得不一拍兩散慘敗的結局。我的看法是單身就單身過吧,自已吃飽全家不餓。自在逍遙想上哪上哪。何樂而不為呢?搭夥過日子就有磨擦,有分歧,不好解決,老了老了操那心幹啥?不談錢財產有嗎?理想與現實是有差距的。

  • 11 # 紫氣東來222560996

    謝邀,單身老人找異性搭夥過日子,孤單無助,實屬無奈,政府也沒過問,冷眼旁觀,理解但不支援。要走出這一步,還是先接觸瞭解,不說愛情,至少找一個靠譜的人,找一個知冷知熱心疼自己的人,先買票後上車,做一個尊紀守法的人!活得有尊嚴,太隨便了讓人瞧不起!

  • 12 # W老槐樹

    兩廂情願,是件好事,暗藏心機,終是麻煩!從實際情況看,這純粹是各取所需,"錢和財產免談"這就是各留一手,談不上有真正的感情,因為是"塔夥",從字面上看也長久不了,當有一方厭倦時,也就散夥了!因此,不提倡,不贊成,這種塔夥過日子,將避免不了產生家庭矛盾,對家庭,對社會沒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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