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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雲雁水

    百善孝為先。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喪禮制度以三年為限,至今有的地區農村仍然保持著這一習俗,如家中有了喪事,三年內不貼喜聯、不舉辦喜慶活動等;三年之內,對去世的老人,每年到祭日都要去祭奠,三年後才真正除孝,一切恢復正常。這一禮制是好是壞,歷史上多有爭議,也多有修改,但時至今日,仍然作為一種文化傳統世代延續下來,這不能不說,中華民族重禮儀遵孝道、講親情的偉大仁愛胸懷源遠流長。

    “朕聽說:天下萬物的生長,莫不有死;死,是天地間的規律,是萬物的法則,怎麼可以過分哀傷呢!當今之世,大家都讚美生而厭惡死,所以厚葬以至於家業破敗,服喪以至於損害身體,朕非常不贊同。朕既缺乏品德,對百姓沒有什麼幫助,現在死了,再讓臣下百姓長期服喪哭祭,忍受寒暑之苦,使天下父子哀痛,老人傷心,飲食減少,祭祀廢止,加重朕的失德,朕怎麼對得起天下呢!朕有幸獲得保護宗廟的機會,以渺小之身即天子之位,到現在已經二十幾年了。靠上天的神靈,社稷的福佑,四方安寧,少有戰事。朕雖不聰明,但總是擔心自己的行為給先帝的美德帶來羞辱,懼怕年長日久,因失德而不得善終。現在幸而享盡天年,得以供奉在高廟,有什麼值得悲哀的呢?朕詔令天下的官民:遺詔到達後,哭吊三天,就都換下喪服;不得禁止娶妻、嫁女、祭祀、飲酒、吃肉;應辦理喪事而穿孝服的,不要光著腳;頭系的麻巾,腳扎的麻繩,都不要超過三寸;不要把喪服套戴在車輛和兵器上;不要組織百姓到宮中哭吊;應到宮中哭祭的,在早、晚來,各哭十五聲行禮完畢就退出;不是早、晚哭祭時間,不準擅自前來哭祭;下葬後,大功服十五日,小功服十四日,纖服七日,然後換下喪服。其他未在此詔令中規定的,都參照此詔令去做。佈告天下,讓人們明白朕的心意。霸陵山川都保留原狀,不要有所改變。把宮中夫人以下直到少使都放回家。”

    據史書記載,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都沒有增加,有對百姓不便的,就廢止以利於民。他曾想興建一個露臺,招來工匠計算,要花費一百斤黃金,於是說:“一百斤黃金是十戶中等人家財產的總和。我奉守先帝的宮室,常常害怕給先帝帶來羞辱,修露臺幹什麼呢!”平時只穿黑色的粗絲衣服,所寵愛的慎夫人,衣服長不及地面,所用帷帳不刺繡花紋, 以表示簡樸,做天下人的表率。修建霸陵,都用陶器,而不用金、銀、銅、錫作裝飾,依憑山勢,不建高大墳堆。吳王劉濞託病不朝,賜給他几案手杖。朝臣袁盎等人勸諫往往言辭急切,文帝也常常採納。文帝專心以德政教化百姓,所以天下安寧,家給人足,後世君王很少能比得上他。

    司馬昭死後,他的兒子司馬炎繼承王位,不久便迫使魏元帝曹奐將帝位禪讓給自己,當上了皇帝,並追封司馬昭為文皇帝。一開始,對司馬昭的喪禮,朝臣和百姓都是依照漢文帝以來變通的規定,守孝三天,三天後除去喪服。葬禮結束後,皇帝也除去喪服,但依舊戴著無彩飾的帽子,吃著粗食。由於司馬炎哀傷過度,加上吃得不好,不久就形容消瘦,衣食、精神仍同居喪守禮的人一樣,打不起精神來。這年的秋天,農曆八月,司馬炎要去拜謁崇陽陵,群臣進言勸阻,說現在雖然入秋,但暑氣還沒有降下來,皇帝再到陵地去,悲慟不已會損傷身體。司馬炎說,我能夠去瞻仰陵墓,體質自然會好的,又下詔說,漢文帝不讓天下臣民服完喪服,是帝王謙和的心意,我要去拜見陵墓,不穿喪服怎麼能安心?當時商議僅晉文帝著喪服前往,群臣衣著照舊。尚書裴秀為此上奏說,陛下已經除去喪服,而又重新穿上,義理上沒有依據。如果君主穿喪服,而臣子們不穿,是不敢心安的。司馬炎為此又下詔書說,我現在最憂慮的是情感上不能時刻想念先人,何必在乎穿什麼衣服?各位臣子十分誠摯的心意,哪能隨便相違背呢?關於喪服的爭論也就停止了,但關於喪制的討論仍在繼續。中將軍羊祜對傅玄說,三年的喪服,即使是尊貴的人也應該服完,這是禮制。現在主上十分孝順,雖然勉強讓他除去喪服,實際上還在實行喪禮。如果能因此而恢復先代聖王的禮法,不也是很好嗎?提出藉此機會恢復守孝三年的制度。傅玄說,以天數來代替年數的做法,已有幾百年了,現在忽然之間恢復古代禮法,難以行得通。羊祜又說,為能使天下所有人都依禮制行事,姑且讓主上遂其心願服完三年,不也強過現在的喪制嗎?傅玄說,如果皇帝不除去喪服而天下臣民卻除去喪服,這是隻顧及到父子的禮法而忽視君臣的禮法。到了這個月二十二日,群臣又上奏,請求皇帝改換常服,恢復平日飲食,司馬炎又下詔說,每每懷念冥間先人,卻不能服完居喪之服,心中因此十分沉重。何況又要吃精製的稻米,穿華美的衣服,這更激發心中的悲哀。我本出生在儒生家庭,傳述禮法時間長久,怎麼會忽然間就改變哀思父親的孝心?聽從各位的話已經夠多了,你們可以體會孔子回答宰我的話,不要再議論紛紛了。晉武帝堅持以素服守孝三年。

    司馬光始終堅持以禮治國,所以十分讚賞晉武帝的這一做法。倡導禮制是沒有錯的,為去世的父母守孝是應該的,至於三年還是一年,都不是最本質的東西,而是在生前能真正孝順,死後能盡到哀思。司馬光以三天來抨擊漢文帝,以三年來讚揚晉武帝,這個觀點是站不住的。漢文帝開創了“文景之治”,是個有良好口碑的皇帝,這是不能抹殺的。晉武帝一登基就大封司馬氏諸王,為西晉滅亡埋下禍根,這也是歷史上有定論的。把國家搞亂了,人民遭殃了,單有守孝三年這樣形式上的孝心,也是不可取的。

  • 2 # 千雲唸

    百善孝為先,孝順孝順一孝百順,善良就是孝順的一種,善良與身份無關。孟子曾說:不得乎親,不可以為人;不順乎親,不可以為子。不懂得孝順父母的人,就失去最起碼做人的資格。孝順之心必須從小開始培養,做人最根本要懂的道理:要孝順父母。

  • 3 # 隨心隨性不隨情

    看過很多古代的歷史,很多人都知道,在古代如果父母去世了,是需要回去守孝三年的,即便是官員,也要回家守孝三年,三年期滿了之後才能夠回來繼續做官。而且,如果有人沒有守孝,還會被人們看作是不孝,哪怕這段時間處於國家危難,或許在當時的人眼中,都是不對的。但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習俗,為什麼一定要是三年的時間呢?

    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個人人品的重要標準。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這點讓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了入土為安就好,為何還要守三年呢?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孔子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極力主張維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間的大事,應該依照古禮。

    在古代更嚴重,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那是不對的,監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

    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

    在戲劇裡可以看到,有的戲裡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守孝以後,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

    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後再起用,一種是還鄉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這種政治制度,實在也有它的好處。一個人從政久了以後,離開民間太久了,對民間的情形都不知道,回鄉以後,杜門思過,也不準宴客,對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觸,可以深入到民間。這是中國古禮,這種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的改變,還只是近幾十年來的事。

    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期中是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釋出,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精神。

    喪禮並不靠規定的,要每個人發乎內心的,古代文化是根據內心來,不是法律規定的。一個君子,父母死了居喪,內心思念的悲愁,吃飯都沒有味道,聽到音樂也不快樂,睡覺都睡不好,所以三年之中,沒有禮樂。

  • 4 # 一米時光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弟子規》裡說的就是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守孝三年,不但生活起居要調整改變,喝酒吃肉等貪圖享受的事情也是不允許的。

    為什麼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守孝三年?其實,早在華夏族的時候,就已經有為過世父母守孝三年的習俗。後來孔子的儒家思想影響深遠,其孝道倫理更是儒家所一直強調的。

    有記載孔子與其弟子宰予曾討論過這一問題,宰予就是成語“朽木不可雕也”典故里那位愛睡覺的學生。宰予質疑守孝三年時間太長,三年裡如果什麼都不做的話,很多事情就改變了,所以應該改為一年。但是孔子卻道出了自己的理由: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

    意思就是子女出生後,前三年都是在父母的懷抱中長大的,父母要耗費心血將其撫養大,到孩子三歲才能獨自走路。不但如此,此後還要教育子女,一直到成家立業。父母有這麼大的恩情,子女為什麼不能用三年時間予以報答呢?如果改為一年,那父母是不是也可以只用撫養一年就可以不管了?

    所以,以孝治天下的古時候,父母若去世,子女一般要守孝三年。而且在這三年裡,不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須停職返鄉居喪,即“丁憂”。娛樂和交際活動都停止,以示哀悼。上至皇帝,下至百姓,都是要守孝三年。

    在喪期裡,皇帝也是不可以結婚的,除非有皇太后的命令。所以在唐宋明清時代,先皇死後,新皇帝還沒就位,喪事還沒有釋出以前,就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兩國正在打仗的話,武將是可以由皇帝下詔書,讓他移孝作忠,予以挽留,可以不回鄉,這就是所說的“忠孝不能兩全”吧。

    在三年守孝期裡,行孝的眷屬要根據時間穿孝服,漸漸由重轉輕,直到換成紅色,表示哀隨日減,由凶復吉。

  • 5 # 聽海觀潮的鹿鳴君

    關於“守孝三年”,可能最早的典故出自《論語.陽貨篇》。

    原文是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轉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宰我:孔子弟子,名予,字子我,魯中國人。期,讀作“ji”,一週年叫“期”

    孔子與其弟子宰我的這段對話,翻譯為現代文:

    宰我問:父母死了,按禮制要服喪三年,就算是一年都算很久了。君子三年不習禮,禮一定會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一定會廢弛。舊穀子吃完了,新谷已經長成,取火用的木頭已經輪換了一遍(這些都只是一年的時間)。服喪一年就夠了。”孔子說:“喪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錦衣,對你來說會心安嗎?”宰我說:“心安。”孔子說:“你心安,那就去做吧!君子服喪,吃美味不覺得香甜,聽音樂不感到快樂,在日常居所中起居,總是覺得心中不安,所以不那樣做” 宰我出去了,孔子說:“宰我不仁啊!孩子生下來三年後,才能完全脫離父母的懷抱。三年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宰予難道沒有從他父母那裡得到過三年懷抱之愛嗎?”

    從孔子的論述中我們知道,為父母守喪三年的真正意義在於回報父母的恩情,“孝”的真正意義就在於:報本還恩。因為孩子出生後三年才能真正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當父母離世之後,孩子為父母守喪三年。守喪三年期間,不能吃好吃的食物,不能住平時舒適的居所,不能有任何娛樂活動,這看似是外在禮制的強制要求,但在孔子看來,實則是來於“不安”,不安的是己心,也就是說一個君子無法做到守喪三年,他自己的良心上會過不去。所以,孝道的真正踐行在於自我自覺自發體認,一定要發於心,而絕不僅僅是外在禮制的約束。在《論語》一書中,孔子在與弟子的對話中,常常直指人心,如“忍”、“不忍”,在孔子看來,當時的天下禮壞樂崩,臣弒君、子殺父、手足相殘、宗室亂倫,這些人倫悲劇的一個重要原因正在於每個人都沒有“不忍”之心,當他們在做一件件破壞禮制、踐踏人倫的事情時,不會感到“不安”、“不忍”,他們在良心上對自己沒有任何自我譴責,每個人對於給他人造成的不幸沒有一絲罪責感和憐憫心。在孔子看來,人心喪亂是禮壞樂崩、舊有綱常秩序解體、天下無道的真正根源。在孔子之後,這種“不安”、“不忍”之心,孟子稱之為“惻隱之心”。

  • 6 # 文明基因

    守孝三年,得先從三易(夏朝的《連山》、商代的《歸藏》、周朝的《周易》)中的《周易》說起,其中,《周易.繫辭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遠古時代先人仙逝,喪期就無限期的長了,表示了對先人的無限懷念之情。

    《論語.陽貨》記載了孔子與弟子宰予的一段對話如下:“宰問我: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久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之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西漢時期的小戴禮記的撰書著戴聖(大戴禮記撰書著戴德的侄子),撰寫的《禮記.喪服小記》記載:“再期之喪,三年也;”。

    後至唐早期,與唐太宗有布衣之交的長孫無忌,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的《唐律疏議》法定:“居父母之喪,喪制未終,釋服從吉,若忘哀作樂,徒三年;雜戲徒一年。居期親之喪,喪制未終,釋服從吉,丈一百。父母之喪,法合二十七月,二十五月內是正喪,若釋服求仕,即當不孝,合徒三年;其二十五月外,二十七月內,是禫制未除,此中求仕為冒哀,合徒一年。”,這段記載,基本也就是三年守孝之禮。

    就在清代教育家李毓秀所著的《弟子規》“入則孝”曰:“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父母離世,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

    還有就是《清通禮》記載:“凡喪三年者,百日剃髮。”

    所有這些古文獻記載的有關守孝三年的說法,都是在宣傳做人的孝道之禮,這也是儒家哲學思想的精髓所在,也是我們中華民族五千年文明的文化基因,得以代代相傳的源泉所在。

  • 7 # 凡音文化—三少

    這是非常簡單的道理百善孝為先,這是老祖宗留下來的傳統。在古代,忠孝被看作是衡量一個人人品的重要標準。最能體現這一點的就是子女要為父母守孝三年,這點讓很多人不能理解,人死了入土為安就好,為何還要守三年呢?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這提到我們中國的古禮,這個制度,現在改變得很厲害了,歷史時代到底挽不回的,我們不要去管現代的情形了。

     

    孔子當時,是比較保守的,極力主張維持孝道,父母死生之間的大事,應該依照古禮。

     

    中國古代,父母死了是三年之喪,要守孝三年,我們在幾十年前,至少在來臺灣以前,在大陸上時,許多朋友還是守這個規矩,手臂上都還戴一塊白布或黑布現在是沒有了,三年變三天了。在守喪時期稱制中,在名片上面,名字旁邊都要加印一個較小的“制”字,表示在守喪。

     

    在古代更嚴重,研究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所謂聖朝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多大,碰到父母之喪,如果不馬上請假還鄉,那是不對的,監察御史馬上提出彈劾,可以處分到永不錄用的程度,是很嚴重的。

     

    不過有一點例外,以武將來說,他正在前方作戰,假使父母死了,仍然要向朝廷請假還鄉,皇帝可以下詔書,著他移孝作忠,予以慰留,這才可以不還鄉。

     

    在戲劇裡可以看到,有的戲裡武將穿半邊白袍的,就表示他是戴孝上陣,那都是皇帝特殊的慰留,國家非要這個人不可;有些是他還鄉守孝以後,喪服未滿,皇帝下命特別起用,名為“起復”。

     

    而起復有兩種情形,一種是退休以後再起用,一種是還鄉守制的人起用。古代這種政治制度,實在也有它的好處。一個人從政久了以後,離開民間太久了,對民間的情形都不知道,回鄉以後,杜門思過,也不準宴客,對地方官吏都不得接觸,可以深入到民間。這是中國古禮,這種社會風氣、政治制度的改變,還只是近幾十年來的事。

     

    古代連皇帝也要守喪三年。譬如說喪期中是不準結婚的,年輕皇帝登位前若要結婚,除非由皇太后下命令才可以。在唐代、宋代、明代、清代都有,老皇帝一死,新皇帝沒有就位以前,喪事沒有釋出,先辦婚事,第二天再發喪,否則就違犯禮制。這種古禮連皇帝都要遵守,這是中國文化的精神

  • 8 # 商業模式師袁連法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這段不在翻譯,而在思想,因為是論孝的!作為一個旁觀者,如何判定某人是否孝子?

    父在,觀其志。在古代,做兒子規矩很多,聽話第一,態度端正。這個判定不了,他律強於自律,可以做表面工作(子夏問孝,子曰色難)。

    父沒,觀其行。中國文化乃德性文化,如康德說的實踐理性(迴歸到知識即美德?),一個人的孝不孝在於行(這個時候就要自律了),才能顯現真本色。

    怎麼觀其行?父已沒,只能觀其禮了,三年是考察期。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回過來說,不好辦就在於"無改於父之道",論孝還看父之道?即使如此,無非看其父是否盡了孝道吧。這個當然不可究極,父行子效也許可窺一斑,但於其子而言,就是:是不是"有違."。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記得三年這個數字吧。(2020年1月16日)

  • 9 # 嬉雅塗

    在很多的古籍史書中,我們發現古人在朝為官,如果是要實行一項政策、施展一番抱負、推行一個改革……這個時候遇到父母亡故,那麼前面一切努力都前功盡棄了,因為要回老家守孝三年。那是為什麼?

    接下來我就給大家說一說: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百善孝為先嘛,這裡就提到了我們古代中國的禮節,忠孝被看作衡量一個人人品的重要標準。

    連皇帝也是不能不重視這條俗約的,也要守孝三年。比如說喪期中不準結婚、不可以張燈結綵,大娛大樂,要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更為嚴苛的是:不能與朋友之間來往,夫妻之間不能同房,也不能生孩子……

    孔子認為,守孝三年是人最起碼的準則,任何人在親人去世時心裡都悲痛欲絕,如果父母亡故後,還一切照舊大吃大喝、享樂榮華,會使你內心不安。

    最後說一下為什麼必須是三年,大眾的說法是當你父母把你生下來,還得懷抱兩年才能下地學走路,加上懷胎一年,就是三年。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所以要守孝三年。

    ————君一————

  • 10 # 蘇城滿姐

    父母過世後,子女守孝三年是我們中國的古代理,姐雖然現在已經改變得很厲害了,但作為炎黃子孫我們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孔子,當時是極力主張維持孝道,三年之上之間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畢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古既美,新古至深。轉水改火,只可以以子曰。師傅到衣服緊與女安撫月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為上。

  • 11 # 有緣人153832681

    守喪三年,是對死者記念,三年守孝難兩全。三年內不辦任何喜慶之事,三年內家中不擺大紅大綠之物。三年內不貼紅門對。那是過去習俗。

    現在新事新辦,守孝無需三年,禮多人不怪。老人死後六七可除靈。百日可除靈。有家人在家可以把靈位放家裡時間長一點,供奉亡人思念之情。但不能過三年,人們常說,不過三個春(立春)。心中常相思念,無需做形式主義。

    古時守喪,那是孝道,是禮義,孝心達到就行,在世對老人好點何必做那些無用的東西。心中有愛常相思念。差不多就行。圖片來於網路。

  • 12 # 詩詞書院

    古時父母死後,子女要守喪,三年內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應考,這叫丁憂。是儒家禮教的舊制,盛於漢代,在漢末丁憂去官很通行,不但是父母去世要丁憂,有的兄弟姐妹之喪也要丁憂。

    丁憂期限為三年(實為27個月),期間要吃、住、睡在父母墳前,不準喝酒、不能洗澡、不能剃頭、不能更衣,夫妻不能同房,並要停止一切娛樂活動。此制至唐朝才漸息。

    那丁憂期限為什麼是27個月呢? 主要是當時的居喪禮制所需的時長就達27個月。

    居喪制度又分為喪禮制度和喪服制度。形式極其繁縟。由初終起,到復、殮、命赴、弔唁致襚、銘旌、沐浴、飯含、襲、設冒、設重、設燎、小殮、大殮、成服、朝夕哭、奠、筮宅、卜日、既夕哭、遷柩、發引、下葬、反哭、虞祭、卒哭、祔、小祥、大祥、到最後禫祭、除服時,已是第27個月了。

    而禮制之時長,又多引《論語》: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意思是說人出生三年,都未能離開父母的懷抱,所以也要守喪三年。

  • 13 # 烽火野史

    古人守孝三年是儒學發展的結果,但並不總是都如此。在歷史發展過程中,儒學時強時弱,同時會為各種政治或其它現實的影響,守孝三年也只是一小部分人能做到而言。

    守孝三年的法理依據來自於孔子或者說《論語》》。《論語 陽貨》:“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孔子認為人出生後三年之後才可以離開父母懷抱,所以也要為父母守孝三年,主要是為了以這種形式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在這三年期間內,子女不可做官,不可參加科舉,不可參與任何紅白事,不可去歡樂場所,不可婚嫁兒女,逢年過節不慶祝等等。

    但實際上民間普通百姓很難做到,而且古代就有“禮不下庶人”的概念,東漢末年,鄭玄、王肅等人就認為普通百姓不用那麼嚴格,也很難做到。而對於為官者來說,也經常因為公務需要被皇帝“奪情”,提前結束守孝期。而有些士大夫為了邀名可能還會守孝五年、甚至七年等。

  • 14 # 薩沙

    那是封建王朝時代的事情。

    守孝三年是中國的傳統,早在漢代就開始了,成為國家制度。

    傳說,這是孔子的主意。

    宰我認為,沒有必要痛苦3年時間,一年就足夠了,不然會影響自己的人生。

    而孔子說,如果你自己心安,就可以不用3年。

    不過,孔子又認為宰我縮短時間,是不仁義的行為。

    中國古代講究,百善孝為先,對於守孝看的很重。

    從漢代開始,朝廷的官員必須守孝三年,到東漢已經開始普及到普通的社會精英人物。

    即便很小的官員,父母去世也必須去職回家3年,之後才官復原職。

    同時,守孝三年期間不能胡來,有很多要求:不飲酒,不食肉,不處內,不入公門,不與吉事《會典》:不娶妻納妾,門庭不換舊符。

    古代一個皇帝曾經去看了當地一個著名的孝子,說他守孝超過3年,還居住在父母墓地傍邊的小屋。

    結果這個皇帝看到孝子有幾個只有二三歲的孩子,破然大怒,怒斥:你在父母陵墓傍邊,都幹了些什麼勾當。

    即便是國家一號權臣,諸如張居正,遇到這種事也必須去職,不然會遭到輿論極大的攻擊。

    自然,普通人就沒有這麼嚴格要求。

    比如清代的讀書人,父母去世以後只要12個月就可以參加科考,不需要三年。

    至於普通小民哪裡有條件守孝,最多過完“末七(斷七)”,前後49天,就恢復正常勞動了。

    不講究的底層平民,頭七過完就得下地了,不然全家吃什麼。

  • 15 # 超凡博弈

    《中庸》裡說:“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古代禮制中的守喪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而且在給父母辦喪禮這件事上,不存在貴賤之說,都要竭盡所能地讓自己的父母安樂長眠。為什麼要這樣?

    眾所周知,這是孔子儒家學說必須要遵循的基本教義。孔儒學說的核心,可以總結為一句話是:他用最原始的血緣社會紐帶來整頓隨文明發展而越發紊亂的社會體系。

    越原始越低階的東西,越具有奠基性、決定性和穩定性。孔子就是用了一個和動物社會結構相似的,最底層,最穩定的體系,來整頓一個不斷喪失穩定的社會系統,因此他的學說極具力量,從而構成了中國社會兩千年穩定的思想基石。

    人類社會也是從動物社會中增長出來的,因此人類早期數百萬年和動物一樣都是生活在血緣氏族社會群團之中。而隨著文明開化,人類從氏族部落到部落聯盟,部落聯盟再聯合出現國家的雛形。在這個不斷聯合的過程中,血緣關係被不斷沖淡,最穩定血緣氏族社會形態逐漸的消失。

    而孔子就是想重新找回最原始的血緣紐帶,用它來重新編排文明社會,造就一個超血緣社會機構,迴歸到原始氏族社會的那種穩定程度。

    我們對照反觀西方文明的源頭古希臘,之前我們就說那裡的生存環境不足以用農業養活當地人,所以人們不得不經商,而一旦經商,商人就要脫離家庭,血緣結構被打散。所以才不得不建立神學和社會契約系統,血緣淡化,而法系強化。

    那古印度呢?他們是用宗教來強化血緣,這就是印度的種姓制度。宗教最先,其次是血緣。我們中國是血緣居先,以此建立宗法,最後才是神祇,所以我們中國的神都是自己的老祖先。

    對比之下我們看到,中國古代社會不像古希臘文化那樣摒棄血緣結構,重新締造一個契約社會。也不像印度文化那樣,需要一個強有力的神,要用神的力量固化血緣關係。

    我們直接從和動物社會一樣的原始氏族社會中把血緣系統一脈延續下來,再此之上建立超血緣文明社會結構。

    根據《孝經·喪親章》的記載,以前的喪葬大禮,孝順的子女從開始就要哭個不停,直至葬禮結束。在三年守孝的期間,子女對自己的容顏外表顧不上打扮,衣服穿的華麗也會心有不安,聽到美妙的音樂也不會開心,吃到酒肉也不覺得可口,這些都是因為先人故去而產生的悲哀之情。

    古時對守喪三年還有詳細的規定,比如在父母去世後的第三日子女們才能開始吃飯,且不得殺生;到了百日祭的時候,子女要節哀,停止哭泣;小詳即死後一年的週年祭,大詳則是兩週年的祭奠,這兩個週年祭,子孫們都要隆重地祭奠;而到了三週年的祭奠結束後,才正式宣告守孝結束。

    那麼,古人在守喪時間上為什麼要定了個三年的時間呢?

    古人之所以把守孝的時間定為三年,是因為他們覺得父母在養育孩子的時候,同樣是用三年的哺乳期,等三年的哺乳期一過,孩子一般就能自己開始行走了,因此,守孝三年就是為了報答父母這三年的哺育之恩。由此可見,古人守喪三年之期不是隨便定下的,而是根據父母哺育三年的原因定下的。

    比如,孔子死後,他的弟子都如喪親生父母一樣悲痛,許多學生都自發地在孔子墓旁建草房居住,為孔子守孝三年,而子貢更是為孔子直接守孝了六年之久。

    那麼,守孝又有什麼意義呢?

    因為,一切血緣社會,都講究“愛有差等,禮有尊卑”。而守孝可以把這種禮法,愛有差等,禮有尊卑集中體現出來。

    我們對不同人的感情和愛當然是不一樣的,對父母和子女當然是最強烈,兄弟姐妹次之,外人更次之。血緣關係不可克服,在家裡當然是長幼有序,你在厲害也不可能把父親變成兒子,在父親面前我們永遠都是兒子,這叫做尊卑有序,不可能改變。

    愛有差等,禮有尊卑”,符合我們的生物本性,這樣的有序結構稱之為宗法禮制,孔子把宗法禮制理論化和系統化,這就是儒學,核心8個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王有君王的樣子,臣子有臣子的樣子,父親有父親的樣子,兒子有兒子的樣子。

    比方說孔子常說的三綱: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和朋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唱婦隨、君恩臣忠,以及五常:仁義禮智信。這些全部都是在血緣結構中的要求。

    孔子最終是要把整個社會都編排成一個血緣大家庭。所以,守孝三年就很有必要了,在於強化這種大家庭觀。

  • 16 # 張清義聊家教

    孔子的學生宰宇有一次問孔子,守孝三年,是不是時間太長,能不能改成一年。

    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意思是說:孩子出生三年之後,才能離開父母的懷抱,因此,為父母守孝三年,應該是天下的通行做法,你難道沒有從父母身上得到三年的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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