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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s菜

    這個問題提出來後本人覺得,學校應該對胡鑫宇一家進行鉅額賠償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各位看官往下瞧,以下觀點僅代表個人觀點哦。

    首先衚衕學是一位未成年的孩子,在這家學校上學,就算是因為自身性格或者其他的原因不適應學校的生活學習氛圍,那作為學校方也應該早點關注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從而對他做出引導教育,幫助其能早日適應學校環境,而且孩子只要進入學校後,那學校就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有什麼問題學校是要負責的,如果學校引導不成功,也可以向其父母報備其狀況哦,而不是任其走到今天這一步,說什麼都遲了。從這點來看學校是有一定的責任的,所以我贊成學校鉅額賠償。

    還有在我看來發生這樣的事,當地教育部門也應該對其家屬進行補償慰問,因為這件事也是教育問題上的錯誤,平時沒有好的教育方針,不注重孩子們的身心健康,首先教育覺不僅僅是成績高低的問題,身心健康教育引導這一系列問題同樣重要,顯然發生像衚衕學這樣的事,當地教育部門平時對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引導教育沒有做到位,也應該承擔一定責任的,所以我還贊成當地教育部門對衚衕學家屬進行鉅額賠償。

    說這麼多,只是希望國家教育部門對以後孩子們(祖國的明天)在教育問題上要再多點責任心,學校不只要重視孩子們的學習成績,也要把孩子們的身心健康引導教育抓起來,這才是問題的根本,解決了這些問題,才能讓孩子們擁有一個更加美好的明天!

  • 2 # 瑤山阿珍

    我也想問誰賠?賠誰?為什麼要賠?

    不知道現在都怎麼啦,但凡一死了人就想要賠償,還要鉅額賠償!

    雖然是說死者為大,也不能不講理呀。

  • 3 # 談笑閣

    不支援。

    從人道主義方面,學校會賠點喪葬費,僅此而已,也不支援胡家索賠。

    首先,這是自殺。沒有明確證據證明他的死與學校和其他機構有關,他也沒有死在學校內部。

    其次,家屬故意誤導輿情導致海量資源浪費。

    第三,找誰索賠?索賠物件應該負有民事責任,這件事來看,死者自己第一責任,家屬主要責任,其他誰有責任?死在糧庫難道還要糧庫負責?糧庫不找他家屬索賠已經很好了。

    第四,輿情導向不好。如果死個人都要找索賠物件,那麼這個社會為了家屬拿到賠償金,自己跑到別人物業自殺的相信大有人在。

  • 4 # 大姐願你平安

    不建議鉅額賠償!因為這樣做,容易給學校教學造成很大壓力,而容易對家長的一些不負責任的行為有助長趨勢!使家長覺得孩子在學校不管怎麼樣,都是學校的責任,抑鬱了,甚至自殺了還可以獲得鉅額賠償款。我覺得學校主要是孩子培養健康人格,增加學習文化知識的場所,而學生不是隻靠學校管理才可以的,也是需要父母參與進來,孩子有健康的身心,人格魅力,也需要學生家長與學校多溝通,多交流,多顧及孩子的感受,避免使孩子陷入絕望,無法自拔,產生負面影響,甚至產生嚴重後果!

    胡鑫宇的自殺事件,是自己不適應學習環境,且學習成績下降,性格孤僻,而本人多次與家長說:“不想在這個學校了想退學……,可是家長忽視了孩子的想法,也不與學校溝通,產生了嚴重問題,我覺得學校不應該給予鉅額賠償!這樣會對以後萬一有類似事件也是一個警示!

  • 5 # 煙波江客2022

    不管胡鑫宇因何自殺,其獲得鉅額賠償都不應當獲得支援。胡鑫宇因死獲償是有法律依據的,獲得賠償金額的多少要因實際情況而定。胡鑫宇的自殺,無論是學校,還是胡鑫宇的法定監護人都不存在過失,因此不應該對胡鑫宇的死負有賠償責任,而是依據實際情況給予補償。胡鑫宇因死獲得鉅額賠償於法、於情、於理都是站不住腳的。胡鑫宇還是未成年人,對父母還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也沒有娶妻生子,也沒有對妻子的扶養義務,更沒有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義務。這樣一個少年,沒有那麼多義務,那麼對於其賠付也僅僅侷限於對其生命的補償。胡鑫宇還沒有工作,也不會涉及到用工單位對其進行工資收入的補償,雖然生命無價,但是法律還是規定補償的標準。鉅額賠償應該是立不住腳的。當然如果胡鑫宇生前買過意外傷害保險,而且保險金額巨大,獲得鉅額賠償還是有可能的。胡鑫宇的自殺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問題所導致的,讓不相干方去進行鉅額賠付,本身就是不合理的。胡鑫宇的死有自身性格的原因,也有父母親教育不當的原因,學校在教育過程中也沒有對孩子的心理進行引導。細細分析,原因很多,但是這些原因都不能成為其獲賠的依據。社會到了這一步,我們更多人應該反思自己的子女教育問題。胡鑫宇自殺獲鉅額賠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不應該予以支援。

  • 6 # 只能叫小王了

    個人認為如果是僅僅是因為學習環境不適應而給予賠償的話,那全國可能有百分之九十九點幾的人會要求索賠的。這個比例應該比貧富懸殊的比例還大,因為可能沒幾個人會滿意自己的學習環境。當然,若是從精神,監護不利…這樣的方面要求賠償的話,可能性應該更大。

  • 7 # 自由鵬哥加油

    這件事你要說賠償吧,我感覺從人道方面學校肯定給予一定的賠償,因為怎麼說孩子也是從學校走出去的,學校無論從哪方面來講,他都有推不了的責任。孩子是有自殺傾向,你作為學校,應該關注到每個孩子的心理變化,其實要是按照衚衕學在日記上所寫的幾句話語來看,上課不能集中精神,都走神了。你作為老師應該能發現,在發現以後能夠及時跟家長做一個溝通,或者對孩子做心理疏導,孩子也許就不會進去這個死迴圈走不出去。衚衕學應該是有抑鬱傾向,往往抑鬱症的發生就是自己跟自己較勁,然後鑽牛角尖,自己說服不了自己,最後導致悲劇的發生。

    至於家長如果透過法律層面起訴學校,我覺得有官方的情況下,學校不一定會賠償很多。肯定不會有鉅額賠償。因為法律是講究證據的,而且法律也不會因為一個媽媽失去了兒子就偏向於她,可能會稍微傾斜一點,但是不會太多。畢竟孩子是自行從學校離開並自殺,學校在第一時間也進行了尋找,至於許多網友說的,學校為什麼不去那個金鳴山,那就是帶節奏!警方地毯式搜尋都沒有找到,學校就那麼些人,他們的力度怎麼可能有警方力度大呢?

    還有一點,家長的責任!衚衕學不止一次跟家裡說過自己不願意上學的想法,如果家長能在第一時間將孩子接回來,好好的談一談,或者在跟學校好好的談一談。也許他自殺也能避免。而且你家長如果跟學校溝通後,學校沒有做出干預,那學校就有很大的監管責任了,那時候可能會有鉅額賠償。

    我覺得現在悲劇已經發生了,你家長肯定是非常難受,你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跟學校坐下來進行協商,爭取學校能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從胡鑫宇這個事件也反應出來了現在中國教育的短板,對學生關心不夠,不能及時發現孩子的心理問題,教人育人,也不能光追求升學率,應該從多方面關懷和關愛孩子,杜絕此類事情再次發生。家長更應該實時關心孩子心理方面的變化,多跟孩子進行溝通,在生死麵前,學習好與壞都不是那麼重要了。

    我覺得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所要做的不是鉅額賠償,人都已經去了,你再鉅額的賠償也換不回來胡鑫宇的生命了!!!

  • 8 # 沫沫5922241415

    我兒子的女同學,她學習都入魔了

    她中午不去吃飯,餓了從兜裡掏出白糖,吃幾口白糖,繼續看書

    每天除了上廁所,吃飯,其它時間都在座位上看書,不會的題她去問老師

    平時人家去吃飯,她學習,人家吃過飯回宿舍午休,她一個人去餐廳,吃過飯還是學習,從來不和同學玩,天天就是學習

    她每天不按時吃飯,低血糖暈倒過幾次,老師和家長溝通過幾次,好像效果不好,老師可操心她的心理健康,她的家人不太重視這方面,她父母認為她女兒學習用功

    學校每星期都有心理課,但是她還是每天不離座位,不吃不喝的

    我兒子說她成績一直下滑,越來越差,以前成績挺好的

    現在的孩子太嬌慣了,沒有承受能力,遇到一點小挫折就想不開,有的跳樓,自殘等等,還有的抑鬱症

    七零八零後,那個孩子不捱打捱罵,那個時候沒有一個想不開的,放學還幫家裡幹活,考試老師同學一塊去,沒有家長陪同,我成績好,我都去鄉縣裡比賽過幾次,感覺可平常的一件事,現在的孩子考試一家人出動

  • 9 # 瀘州小本

    衚衕學因為不能適應新的學習環境而自殺這個事兒,小本認為,不建議學校鉅額賠償,但支援官方多給予一些精神補償。

    其一,一個新入學一個多月的孩子,要厭學要抑鬱要自殺,知情的家長又沒及時與老師溝通,學校是反應不過來的,責任不是特別大;

    其二,衚衕學是未成年人,這是寄宿制學校,學校要承擔監護責任,更何況,衚衕學躲開監控離開學校,最終自殺身亡,學校還是有些責任的;

    其三,衚衕學因為不能適應新的學習環境,而胡母不同意轉學,且沒能更好開導(或與老師溝通),才讓衚衕學陷入絕望或抑鬱而自殺,主要責任還是在胡家;

    其四,事件發生後,胡母沒有及時說清與衚衕學的通話內容(應該能推斷出衚衕學想自殺),誤導了警方的關注方向,也浪費了資源,還不利於搜尋,也變相推遲了衚衕學的被發現;

    其五,事件發生後,胡家不斷傳遞出不實的或有爭議的資訊,醞釀了輿情,讓謠言與陰謀論滿天飛,干擾了警方,也不利於對衚衕學的搜尋;

    其六,在對衚衕學的搜尋過程中,由於工作不到位,遲遲沒有發現衚衕學,讓衚衕學在野外待了106天,這對家屬也是一種煎熬與傷害;

    其七,由於胡家的誤導和警方搜尋工作不到位,讓衚衕學遲遲沒被發現,更是浪費了巨量的社會資源,還醞釀了驚天的輿情。

    為了杜絕類似事件發生,小本認為,學校不應鉅額賠償(可適當賠償),但官方應道歉且適當精神補償,自媒體要自我檢討,別有用心的媒體要懲罰,胡家也應自責。。。

    記住,鉅額賠償的誘惑往往會產生許多幹擾因素。

    還是讓衚衕學早些回家吧,願衚衕學在新的世界沒有學習壓力,不再抑鬱和厭學!

  • 10 # 明燭終南

    不支援鉅額賠償!

    一則胡鑫宇是自殺,不是刑事案件;

    二則胡鑫宇是不適應學習環境而自殺,胡母不讓轉學才是主因;

    三則醞釀成熱點的原因是胡家故意傳遞了不少錯誤資訊。。。

  • 11 # 宜賓金江苑

    胡家主觀上想傳遞錯誤資訊醞釀輿情,造成天量社會資源的浪費,不應該鉅額賠償。

    這是自殺,胡母對孩子也有誤判,胡家的責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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