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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博學芒果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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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風嘯涯
這個問題該怎麼說呢,首先你得弄明白何為非法討薪,,既然是非法,那就是沒有在法律的框架下用合法的手段程式進行合理合規的討要,從而對施工方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影響施工進度了,聲譽受損了什麼的,這應該就是非法討薪吧!
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非法討薪的前面就是你欠薪了,至於是不是惡意欠薪,那就只有天知地知和你知鬼知,
我去討薪這就說明你欠薪了,我們是存在勞務合同關係的,我無緣無故會找你要錢?如果你能按時發放又何來討薪一說,這就好比是我打你是我不對,但你還手了那肯定是你的不對,這就是讓人想不通的地方,
我們卑微的生活在社會底層,風裡雨裡的掙點養家餬口的小錢卻還要看人家心情,
家鄉若是能安置肉身,誰又願意顛沛流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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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擎天柱146616702
“非法”討薪,是非法欠薪人後感的心得,為截源自怖而惶惶不安的藉口?欠薪人古有今更有,他們吐出的“非法″是自慰心理,和自以為是自己鋼鑄鐵人,害怕擔心挪財的不好報應即將降臨?他們說出“非法″討薪是搪塞被欠薪人的漢詞,而來緩兵之計,讓自己開心的多活幾日的揣機?你看那些貪財貪腐到了什麼絕招,~~點數機數現幣就數了好幾個n,還有被竊穿的老總的麻袋幣(資陽大盜案)…這人為柴死,鳥為食亡的(有人為打柴而辭世的,誘鳥入罩而被網捕的),他們為前兆念,會有偷雞不成失把米的預感,可是,知法犯法,明知山有虎偏向豹坡行?於是,聰明反被機智誤,認為煙彈甩出去後會霧掩百姓的,誰知,水清石頭現魚爛刺出來!
人在世間生,萬事講認真!?要想無人知,除非己莫為!狡狐害怕狙擊手,打你陰蛋上瞄一發線,保中你的胸口?!
打擊欠薪,本就公檢法司的事?因為他們都是為民除害到服務的!被欠薪人可以透過“獨木橋"法制兩規去躁"綱施"?去社保中心接訪室專辦,如果你在建設單位上班可以去轄地建設局接待辦,遵重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做事專案同事人為、機械完工驗收合格量化後總量概述清楚匯呈文筆遞呈到這個辦公主任,做事時長工期以合約為準的酬薪應得或已發工資還下欠額款,或單個專案的孤軍作戰的小時工工資的清算折算一一匯呈。接待辦會詢為什麼專案上要下欠薪資,沒兌現允諾?你還可以說,專案上有推脫之詞,此時辦公室立刻電通專案經理,誠心協定,現場對白知曰,子午卯酉,判斷不誤工時地拿到應薪所酬?一旦專案上不明態度,貫是遭罰的!
如果你邏輯到鐵腕咱辦?真不知道到底是榕蔭下的納涼方還是沒保護傘的老賴,這個是走跚步法律程式維權式道了,因為中國慣壞了欠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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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我的西北我的夢
“非法”討薪一詞是哪個老賴說的?這是很多的人都想知道的。
比如:張三如果不欠李四錢的話?李四會平白無故的向張三討要嗎?
中央一直提倡構建和諧社會!農民工幹了活兒,得不到應有的報酬,和老闆能和諧嗎?
從上世紀90年代到目前為止,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現象!一直未得到及時妥善的解決。有的農民工為了得到屬於自己那份血汗錢!有些時候被迫使出跳樓危險的舉動!甚至有的人為此丟掉了性命!
怎樣遏制欠薪的現象發生呢?
有一部分人認為對待惡意欠薪的人員,查封他們所有資產!該充公的充公,其子女必須也受到一定的牽連。國家必須做到“殺雞儆猴看的效果!”否則根本遏制不了這一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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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虍破i
打擊“非法”討薪是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欠薪問題可以被忽視。欠薪問題是當前中國社會面臨的一個嚴重問題,需要採取有效措施來解決。
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執行。政府應該加強對欠薪問題的立法和監管,加大對欠薪企業的處罰力度,同時加強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
建立健全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政府可以建立勞動關係協調機制,透過調解、仲裁等方式解決欠薪糾紛,同時加強對用工單位的監管,確保用工單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引導。社會各界應該加強對欠薪問題的關注和監督,透過輿論引導和曝光,推動用工單位履行支付工資的義務,同時加強對欠薪企業的譴責和懲罰。
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政府可以透過財政、稅收等政策支援,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提高企業盈利能力和競爭力,從根本上解決欠薪問題。
總之,打擊“非法”討薪只是解決欠薪問題的一個方面,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採取綜合措施,從多個方面入手,才能有效解決欠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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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喜歡Sunny的人N86O
不欠薪哪來的討薪,不非法欠哪來的非法討。應該狠狠地打擊欠薪者,討回自己應有的辛苦錢。
經熟人介紹我找了幾個農民工,幹了一棟樓地下,上水管線全部工程。帶著農民工加班加點幹,掙個辛苦錢,一萬多施工費全打水漂了。快十年了,說甲方沒給他錢,他也沒錢給我,可我把農民工的錢全給了。討薪辦說三年追訴期,過期就得去起訴。一萬多塊錢起訴不夠給律師費,想想算了,一萬多塊錢買了個熟人臉面兒。
農民工容易嗎,掙得都是辛苦錢。欠誰的錢也不能欠農民工的錢,良心不忍。沒有欠錢、就沒有討錢。
回覆列表
“非法討薪”是一個所謂代表的觀點,打擊“非法討薪”成為一種個別現象。這是違背法治精神和社會公平的錯誤行為。
動不動就走司法程式,這其實就是故意刁難被欠薪的弱勢群體。試想一下,合理合法的工資都要不回來,打官司還能贏嗎?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何況賣力氣的工資。討薪怎麼就非法了?
國家一直提倡“農民工工資不得拖欠”。但事與願違,現在“農民工工資被經常性拖欠”。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最大的惡。找到源頭,把拖欠工資的問題解決了,就是法治社會最好的折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