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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凡喜鵲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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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滴水w
自己窮,買不起電梯房不是別人的過錯是自己沒有本事沒有能力,窮就窮了也沒有什麼了不起,但是因為窮,或者懶的爬樓,再或者想讓自己的房子賣個好價錢,而要加裝電梯,這就太不要臉了,這是耍流氓,我住四樓,也是老人,我不認為加裝電梯對我有好處,這是變相搶劫,破壞合同法,這是危害行為,必須停止這種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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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豐3558
你命題就錯誤,住樓上是多數人,希望按電梯,住一樓是少數人反對按電梯,一樓本就少,奇貨可居,不能居奇,就讓多數人去趴樓梯,樓房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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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大胖
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合同已法定確定的權利和權益被改動,住房結構設計,被部分人擅自改動了。是違約侵權有違多個法律,只用278條強行,又用273條強責,合法私有財產這樣做有失公允公正。以無資質無法人的業主做為建設方,自承擔責任,故任何人無權侵犯他人財產和人身安全。既有住房加梯實屬“解決一個問題,留下十個遺憾”,上下方便有解是個人問題,其他人沒有責任和義務為其利益,而損害自己合法權益,權益的損害不可逆,無解,私有財產和人身安全權益高於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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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是退休的70後
我是擔心初始費用還可以,到後來冒出很多費用,漲價等在中國這種事還少嗎?就怕先噱你買後面這個費用那個稅費,還隨意漲價的事屢見不鮮。最早公房要你買成售後公房,說房租不用付了,房子還是你的,後來物業費比房租還貴。以前是單位分配房後來商品房,房價漲到天花板。電費電錶換新的日夜分時表,結果電費翻幾倍。我家23年一月的電費居然比平時翻了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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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渡河1870
一是由部分房產商及其推銷人員組成的黑網軍。網路上有那麼幾個人天天發文反對,而且有不少人點贊,因為舊房改造加裝電梯動了他們的乳酪!二是養老院系統部分人組成的黑網軍,因為如果舊房不加裝電梯,多數老年人不得不住進養老院,造成養老院水漲船高。目前90%的老年人在養老院之外的自家養老(相當部分願在自己家怡養天年),而現實是養老院只能容納10%老年人養老,利潤豐厚。舊樓加裝電梯,也動了其乳酪!三是部分一二樓住戶為微不足道的利益受損受影響瞎起鬨,搏取小利益。其實他們畢竟是少數,成不了氣候。住一二樓的多數人是通情達理的,多數是中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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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幸福使者859
反對的總比贊成的少。
加電梯是要起碼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並出錢參與才可以申請的。
剩下不足三分之一中,還有大部分是不參與不使用的(不反對,不同意),剩下反對的其實是寥寥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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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塔拉瓦環礁
因為很多人並不需要,不願為加梯付出代價,特別是低層業主,不但不能得到加梯帶來的便利反而招來各種損害簡直是一場災難。一,加梯是有可能損害整個樓房的牢固性的,已經發生加梯後出現牆與地面開裂成為危房的事例,加梯是有毀房的風險的。二,根據現行法律,既使你不使用電梯也是要分擔電梯的執行與維修、更換費用的,雖然法律說預先有約定的除外,但由於約定物件不確定,實際上無法操作。因為物業公司是經常更換的,鄰居也有可能搬走。三,對低層業主來說加梯擋光擋路通風不暢,還加重光與噪聲汙染,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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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趟小河
首先,這是一個偽命題。因為老舊小區就應該加裝電梯,這是改善人民生活條件的事,應該強制。比如修一條高速,有人反對就不修了?
其次,應該好好研究電梯付費的事,政府建,用電梯的人付費,像收物業費一樣。別弄那麼多方案,間接挑起居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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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反對的人多,法規的理由除外,其他所謂客觀的理由應該提出資料方面的證明,而不是用罵人的話來解決。應該說現在國家用鼓勵的方法主要是避免費用落實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