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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心無速

    必須算犯法啊,而且已經觸犯了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就是說,只要是違反規定提供了個人的資訊,情節嚴重的都要追究。 至於是否要追究你的前情侶,要看你的意思了。

    無論如何,這樣的情侶分手是分對了。這樣的人在感情上和你並不相融合,所以導致分手的局面;而在理智上,用公佈對方的具體資訊來進行報復,這已經觸犯了法律,很明顯智商不太夠。“君子分手,不出惡言“,很顯然不是,其實情商也很不夠。 這樣雙商均不線上的前情侶,只能恭喜你把他(她)變成了“前**“,否則今後的日子,漫漫無涯,有得你受的。

    如此看來,這也是個好事情。

  • 2 # 祥雲瑞璟

    戀愛,別隻是彼此對眼,還是要多注重下對方人品,不然真的會惹禍上身的,還有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更應該清楚。莫等到別人付出的多了,才告訴人家不適合,分手吧…………備胎多了,更危險,一個備胎給你製造一點麻煩,你就會麻煩不斷的,遇到極端的人,不但自己危險,連家人也會不安全,所以愛要心甘情願,明明白白。

  • 3 # 任律師婚戀諮詢

    任何公民都不得在未經當事許可的時候將別人的私人資訊放到公共的空間,網路進行傳播。否則將構成侵犯公民的隱私權,情節輕的,可以要求民事賠償,情節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情侶之間吵架,切記要冷靜處理,不要一不小心處罰的法律。

    作為受害一方可以先行向對方發出警告,如果對方一意孤行,可以先保留相關證據,然後採用報警或者去法院處理的方式進行解決。

  • 4 # 傾聽一句情感語錄

    幸好你們及時分手了,我想知道對方公佈你的隱私的目的是什麼?俗話說:分手見人品。 個人覺得對方不尊重你們的感情,甚至侵犯你的隱私。你可以詳細諮詢身邊的律師。

  • 5 # 墨上雲端

    現在微信交友聊天非常盛行,男女朋友在微信或朋友圈上的交流或釋出,都會本著以保護對方隱私為目的,自覺都會採取相應的保護對方資訊不被第三方採集,這就是不要網際網路隨意釋出個人重要資訊。可是一部分人由於感情糾葛,交友出現障礙或情感破裂,作出了不明智決定:在朋友圈隨便亂髮曾經的好友個人基本家庭資訊,包括電話號碼。這是極不理智的,還會給自己招來不必要的麻煩,其後果就是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情侶分手後,對方把你家庭地址,姓名以及家庭成員資訊公佈至朋友圈,以這種心態伺機進行報復,這是扭曲心裡。在微信朋友圈隨意釋出他人姓名、照片、聊天資訊、手機號碼、微訊號碼等個人資訊且帶有轉發懸賞性質的情況的,根據法律規定,首先您可以選擇進行報案,由公安機關進行調查核實,待查詢到對方的相關身份資訊後,依法進行處理,同時,您透過公安機關獲取到對方的身份資料後,仍然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具狀起訴進行維權。總之未經他人允許隨意在微信或朋友圈釋出資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 6 # 安然116782226

    這是典型的違法,未經他人授權同意,也包括情侶分手後,擅自將對方的家庭地址,姓名等家庭成員資訊公佈至朋友圈,當然是違法。他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或隱私權。若散發的資訊給你造成嚴重後果,可以侵犯姓名或隱私權為由,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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