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帶花的仙人球

    現在在列車上旅客被犯罪用兇器所害,犯罪分子把不能攜帶的兇器帶上車,說明鐵路部門在安檢上有過失,有過失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在此案中鐵路部門不一定負刑責,但要負經濟賠償上的連帶責任,如果事件再嚴重,比如犯罪分子攜槍支殺多人,或用炸藥炸了列車,鐵路有關人員也要負刑事責任!

  • 2 # 睿智葛春喜

    高鐵有責任。

    高鐵已與死者形成了,服務合同關係,高鐵應保證乘客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送到目的地,現發生乘客,人身損害問題,高鐵應承擔合同責任,

  • 3 # 紅星閃爍9

    作為乘客,鐵路的消費者,其安全應該得到鐵路方面的基本保障。而這一安全保障的最基本條件,就是鐵路的安檢要負責到位,不留死角,在這個角度反思,是廣鐵作為承擔公共安全責任的基本義務,不能輕率地說與被害人無關。

  • 4 # 天法道道法自然

    感謝邀答。5月4日晚,武昌開往惠州的K435次列車上,發生一件兇殺案被害者,男27歲,是一位舞蹈演員,家中的獨生子。行兇者,男35歲,重慶人,曾兩次持刀傷人,兩次被強制戒毒

    這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嫌犯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調查中。在這一事件中,兇手涉嫌故意殺人罪,將承擔故意殺人罪的法律後果。據悉,廣鐵集團及相關部門正與家屬進行善後處理

    對於“鐵路到底有沒有責任”的問題,應當是指對被害人的死亡,是否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目前有兩個焦點,一是兇手攜帶的刀具是否為禁止攜帶物品二是被害人是否受到及時救助。

    死者家屬表述,兇手在廣鐵集團管轄的衡山站上車,其作案時使用的刀具長度超過18釐米。另外列車工作人員在進行急救時忘帶急救箱鑰匙,耽誤了搶救時間。這兩點還需經過調查核實才能確定。

    《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託運物品目錄》規定,管制刀具為禁止託運和隨身攜帶的物品;銳器例如水果刀、美工刀、裁紙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長度超過60毫米)禁止隨身攜帶但可以託運

    《民法典》第811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將旅客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第819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

    《民法典》第822條規定,承運人在運輸過程中,應當盡力救助遇險的旅客;第823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綜上所述,廣鐵集團作為承運人,應當為乘客提供安全的乘坐條件,將乘客安全送達的定目的地K435次列車發生乘客死亡案件,廣鐵集團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至於責任的比例和大小,還需待核實相關事實後,才能確定。

  • 5 # 道生萬物奇點生宇宙

    鐵路在此應分別為,廣鐵集團,鐵路公安,車站保安三個單位。

    廣鐵集團發聲明說,集團在兇殺案中不負責任是對的!

    廣鐵集團只負責列車的行車安全。

    兇殺案不是列車行程出現了安全問題。

    那誰該為兇殺案負責?鐵路公安,特別是車站安保人員。

    鐵路公安的主管上級,不是廣鐵集團,而是中國公安部。

    而車站保安公司,必須是鐵路公安認可的安全保障公司。

    這次列車上的兇殺案,重點是,這麼長的刀,怎麼過的安檢。

    相信透過檢視監控很快了解事情的具體原因。

    鐵路公安及車站保安該給全華人民一個交待。

  • 6 # 燕趙常人

    肯定有責任。管制刀具被帶上車,鐵路方面肯定有一定責任。

    這樣的兇殺案,我們在為逝者家屬痛心追責的時候,更應該多些輿論對鐵路部門的安檢提出更高的要求。查漏補缺,看有沒有需要加強管理的地方,防微杜漸,讓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兇手被嚴懲天經地義,但因為鐵路部門的疏忽是造成本次事件的原因之一,同時乘客搭乘火車,鐵路部門也應該對乘客的安全有保障的義務。對家屬的補償也應該積極的盡到賠償的義務。

    一個兇殺案給一個完整的家造成的傷害不是用金錢能衡量的,我們只是希望該擔責的部門不要再在傷者的傷口上撒鹽,早點解決問題,也是對逝者一個交代。

  • 7 # 海之平靜

    K435次列車上發生的兇殺案,鐵路到底有沒有責任?

    答:我認為,鐵路是有責任的。

    最近看到網上釋出的K435列車上發生的兇殺案,使我非常震驚,真不可思議,在和平環境下,竟然有人手持刀具上了火車,並對無辜的陌生人行兇,這人與陌生人素不相識,沒有恩怨,竟然用刀行兇,將陌生人殺死。我們的社會是法治社會,殺人償命,怎麼就容忍這樣的人上了火車行兇呢。這個罪犯就應該讓他償命。再一個這樣的人就不應該讓他出來,永遠的囚禁在牢房中,出來就給社會添麻煩。

    至於題主提到的“鐵路到底有沒有責任”?鐵路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的。每個旅客上車時,都要透過安檢的,連行李包裹書包都要安檢的,透過安檢才能檢票上車的,唯恐有犯罪嫌疑人趁機而入的。這個犯罪分子手持刀具,竟然通過了安檢上了車,並行兇殺人。這就屬於鐵路安檢部門的疏忽。如果此人被安檢出來,就不會讓他上車的,這樣行兇慘案也不會發生的。

    希望鐵路安檢部門負起責任,確保以後不再出現類似事件,更不希望讓無辜的人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必須保障乘客的安全出行。

  • 8 # 瀟灑上進的小貓Ct

    感謝邀請,5月4日K435次列車上發生兇殺案,鐵路應該是有責任的吧,說是一男子在此列車上被殺,死者與兇手不認識,兇手帶了一把18公分長的刀具上車,每次進站都是要查這些的,這麼長的一把刀過安檢的時候怎麼過去的呢,一個小小的水果刀你說放在行李箱可能就過去了,好像超過6釐米長的刀具就不可以帶上火車了,這個這麼長的刀具怎麼上去的,而且在火車上大家都是旅客,會是因為什麼讓兇手動起了殺人之心。目前鐵路部門好像還沒出來解釋。我們也不得而知。總之我覺得鐵路是有責任的。

  • 9 # 瀘州小本

    鐵路肯定有責任!

    其一,鐵路與旅客,本身就有合同,就包括人身財產安全;

    其二,這一事件的產生,安檢有過失有漏洞,才是主因之一;

    其三,影片顯示,小夥反應迅速、積極,但鐵路反應似乎慢了一拍;

    其四,小夥在沒防範的情況下遭致命襲擊,但憑個人的身手,還成功奪刀,對社會、鐵路、旅客是莫大的貢獻,防止了更大的悲劇。。。

    可笑的是,網傳,鐵路認為自己沒責任。

    小本認為,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追責,甚至是個別人的刑事責任,這一次,鐵路是跑不脫的!

    要想“推責”,沒門兒!

  • 10 # 靈巧鉛筆GG

    我的回答是鐵路肯定有責任的。因為鐵路安檢就是保障鐵路和旅客的安全。在安檢時,沒有被查獲長刀,就是很大的失責。這個安檢員應及時調離,不適合這份工作,說明平時工作態度不認真。也應受相應的行政經濟處分。

  • 11 # 蓮之心事zpl

    這起兇殺案,鐵路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昨天晚上看到影片,我的眼淚止不住。聽聽被害者媽媽的哭訴:

    孩子的媽媽,哭的撕心裂肺。一遍遍地質問鐵路人員:

    你們的工作人員,怎麼這麼沒有責任心……他(殺人者)拿了那麼長一把刀,你們怎麼可以隨意讓他帶上車……

    媽媽哭的嗓子都啞了,她的喪子之痛,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到。

    再看看網上有關事件的描述:

    2023.5.4湖南衡山k435列車上一乘客被殺,死者男,20歲左右,兇手與死者不認識。

    兇手過安檢時把刀藏於皮帶內,因此X光機沒檢出來,安檢手檢時因大意以為是手機、鑰匙之類沒讓掏出檢查。

    筆者認為:

    中國高鐵站的安檢,是最嚴格的,是雙保險的。每一個乘坐高鐵動車的人要過兩道安檢:一是x光機檢查;二是安檢員手檢。

    有一個細節,值得咀嚼:事實上,安檢員已經摸到了異物,以為是鑰匙之類,就讓其透過。如果有留點心,多問一句,讓他拿出來,可能悲劇就不會發生。

    安檢員的粗心大意,他的自以為是,斷送了一個20歲年輕人的美好生命,撕裂了這個原本幸福的家庭。

    另外,男孩命懸一線時,車上的救治過程,頻頻失誤,錯過了黃金救治的時間。鐵路難道沒有錯嗎?

    這個年輕孩子和自己的家媽媽同乘一趟動車,媽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兒子被殺。往後餘生,媽媽都活在孩子被殺的噩夢裡。情何以堪。

    我們自認為最安全的中國動車高鐵火車,出了這樣的殺人案件,真的讓人擔心害怕。

    不要以兇手精神有問題,為其開脫罪責。他用這樣的方式躲過安檢,他的精神能有問題嗎?

    祈禱:逝者安息,但願通往天堂的路上沒有兇殺;

    希望:逝者已逝,生者節哀。很心疼這個哭的撕心裂肺的母親。媽媽,好好替孩子活著。

  • 12 # 勇往直前的熊小律

    鐵路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從法律關係上分析,鐵路局與乘客之間是承運合同關係,鐵路局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現在發生如此惡劣的刑事案件,鐵路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13 # 淡淡的雲子

    k435車發生兇殺案,鐵路上要負主要責任。

    據說兇手帶了一把18寸的刀,為什麼安檢會讓上車?

    保障旅客安全,是鐵路首要的工作,如果安檢沒有人認真監督,只是做樣子而已,那還要安檢幹什麼?

  • 14 # 葉律師

    刑事方面的話,那自然是要由犯罪嫌疑人自行承擔。這是故意殺人犯罪,而且是在火車上持刀殺人,性質極其惡劣。至於鐵路管理部門的責任主要在於:安檢。

    因為犯罪嫌疑人是在火車上手持18釐米的長刀殺人。那最直接的疑問便是:犯罪嫌疑人是怎麼透過安檢的?是怎麼將這18cm的長刀帶上火車的?

    安檢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乘客攜帶這類兇器,防止發生這類惡性事件。但這起事件就是發生了。正常安檢的話,犯罪嫌疑人是不太可能有機會攜帶長刀上火車。毫無疑問,動車站的安檢應該或多或少存在問題,才會導致犯罪嫌疑人將兇器帶上火車,作案行兇。但就上面說的, 刑事方面的責任由犯罪嫌疑人承擔。而火車管理單位因為有疏漏或過錯,那就有可能被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 15 # 完美漂流瓶2X中國軍迷

    不但有責任而且有主要的責任。一、進站安檢員嚴重失職沒有及時查出管制刀具。二、列車長、值班民警均有主要責任,沒有第一時間控制住罪犯的殺人行為。

  • 16 # 冬日玄雲

    我個人感覺鐵路不應該有責任,最多承擔次要責任。既然是兇殺案,兇手肯定蓄謀已久。不在火車上殺人,也會在別處殺人。火車只是個場所而已。原諒我沒有看這個事件的始末就來回答這個問題。我真的看不慣什麼事情都往一個單位推……如果在大馬路上殺人難道就是路政的責任?在公園殺人就是公園管理人的責任?兇手要殺人才是最主要的原因,至於他要在哪裡殺,取決於兇手和被害人會在哪裡遇到,適合動手……兇手應該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許被害人也應該負一定責任……兇手如果不是報復社會無差別殺人,或者是個瘋子亂殺人,那被害者說不定做下了什麼事,讓兇手執意殺他……總之,火車只是個場所……至於說安檢不到位,讓兇手帶刀進去,我只想說:中國安檢夠可以的啦!讓車票那麼便宜的K字頭火車的安檢做到等同高鐵、飛機嗎?有點強人所難吧?再說,要想不被殺,多行善事才是最重要的吧?

  • 17 # 紅歌舞臺

    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就納了悶,現吋裡,有治安管,城管,農管。一列長長的客車,為何不設1名執槍帶槍的警察呢?????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為什麼小孩小學成績很好,到了初中就這麼差?是老師的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