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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蘭竹Z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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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好運小萌
古代社會的司法制度缺乏現代科學技術的支援,刑訊逼供往往被視為一種普遍應用的司法手段。古代司法大多以懲罰為主,對於犯罪的發現和證明常常採用酷刑和刑罰,因此造成的冤假錯案也是普遍存在的。然而,有些古代思想家和文化名人,如孔子、荀子、韓非子、司馬遷等,他們都對於刑訊逼供這種行為提出過不同的批評和反對。雖然古代的普通民眾普遍被無知和思想束縛所限制,對於司法制度的改革普遍缺乏意識和力量,但是古代社會中也存在一些理性的思想者,他們努力呼籲必須樹立起公正和合法的司法觀念,遏止和改進刑事司法的酷刑和刑罰方式,以防止冤假錯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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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ello松哥
在古代中國,刑訊逼供是司法系統中非常普遍的一種取證手段,被廣泛應用於司法審判和治安維護。然而,古代社會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與現代社會相比,存在很大的不同。古代社會的法律和司法制度存在很多缺陷,例如規則不完善、程式不公、權力不平衡等等。
古代社會的司法制度主要以懲罰犯罪為目的,而不是以真相為導向。在這樣的背景下,刑訊逼供被視為有效的證據收集方式,常常被當作重要的審判手段使用。古代社會對於刑訊逼供造成的冤假錯案並沒有現代社會那樣的認識和意識,因此很難給出確鑿的證據表明古代社會普遍存在對刑訊逼供的質疑和反思。
然而,從古代文學作品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些文人墨客對於刑訊逼供的不公和殘酷表示過不滿和反對,例如唐代詩人白居易的《長恨歌》中有“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等詩句,反映了當時社會對於法治建設的關注和呼聲。這也說明了古代社會對於刑訊逼供可能存在的問題並不是完全沒有意識,但是受到了很多制度和思想上的限制,難以得到有效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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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攀枝花琴興9E6j
古時候的人並不傻,肯定知道刑訊逼供會造成冤假錯案。
但為了簡單破案,節約外調經費,或者說,那時候根本就沒有什麼外調這一個詞。而以當官的主觀武斷,外加差人(辦案人)的武力征服,是迅速結案最便捷和有效的辦法。
這是當時辦案的統一模式,或者說是標準模式。
正如當官的可以"指驢為馬”一樣。說你有罪,有什麼罪,你就得照實承認,否則大刑伺候,還不如早些按照當官的提示如實招供,這樣還可以免遭皮肉之苦。
古時候當官的真就是當官的,不像現在還有紀檢委監督。
古時候的冤死鬼肯定特別多,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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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聶秀珍0K9c
古時候沒有監控,沒有測謊儀,沒有DNA,只能用粗暴的方式定案,古時候君為大,老百姓處於底層,就是錯案也很少反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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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愈挫愈奮
有些古代社會可能意識到了刑訊逼供的弊端,比如《周禮》中規定:“夫草鳥之畜,不能說也。有枯骨者,五日而當之刑,徒之故也。懼其無辜,而冤也。”也就是說,在古代周朝時期,對於不能說話的草鳥畜牲,如果有人因為失蹤而被指控為偷盜這些畜牲,則經過五天還沒有找到畜牲的證據,就要被判處刑罰,因為擔心逼供所出現的冤假錯案。
但是,在古代社會中,大多數人並沒有足夠的意識去避免刑訊逼供造成冤假錯案的發生。在中國的明清時期,刑訊逼供非常普遍,無數冤案在這個過程中產生,其中包括了很多名人的案件,比如明朝的陳局和清朝的八旗大營管帶案等等。因此,可以說,古代社會中也存在著刑訊逼供導致的冤假錯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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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程喜民鳳棲梧
“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其實,無論今人古人都知道刑訊逼供會造成冤假錯案,但都樂於使用這玩意兒,為什麼呢?因為這玩意兒畢竟省事、來得快,特別是對於急於完成上差或是儘快立功作為晉身之級者,有立竿見影、倚馬可待之效。所以這玩意兒自古代發明之後,歷經幾千年暢行不衰,且花樣翻新、科技加持,令受刑者聞風喪膽、失魂落魄,豈有不招之理?
你知道本·拉登的住址是怎麼發現的嗎?全賴美國設在古巴關塔那摩監獄的水刑,一個拉登的手下扛住了中情局182次水刑的折磨,到183次時崩潰了,功虧一簣,招了,把本·拉登的信使供了出來,然後中情局透過跟蹤信使,終於發現拉登的巢穴後將其擊斃,讓快意恩仇的山姆大叔長出了一口惡氣。
由是觀之,刑訊逼供連世界上號稱最自由民主的國家都樂此不疲,其他國家更無棄之不用的道理了,所以這老祖宗發明的東西,理應作為世界文化遺產加以保護和利用,使之發揚光大,重現輝煌。你說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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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沒有老酒和故事
古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文化與現代有很大不同,那時候的司法主要是基於傳統道德觀念和恢復社會秩序的需要,而非完全基於法律程式和規則的權利保障。在這種情況下,刑訊逼供並不被認為是一種嚴重的司法不公,因為人們普遍認為,無辜者不會被定罪,只要能夠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就不必擔心受到冤枉和懲罰。
當然,古代的刑訊逼供也確實導致了一些冤假錯案的發生。這些錯誤通常是由於審訊者的主觀偏見、目的性和使用不當導致的。有一些古代的文獻中也提到過刑訊逼供的風險和問題,比如《尚書·說命》中就有“奸人口實,雖千里追之,必殺之;無口實者,不得以殺人”之說,明示了當權者在使用刑訊逼供時應該保持謹慎和審慎的態度。
不過,在古代的司法文化中刑訊逼供雖然並非被廣泛認為是不正當的,但也存在著風險和問題,並且這些問題在現代社會依然存在。我們應該透過加強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司法公正性的提升來杜絕冤假錯案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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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沒完沒了2日子
古人當然知道。
但刑訊逼供簡單呀,不用動腦筋,破案效率高,上級領導滿意,升官快;因此,古人明知故犯。
具體來說,中國古代社會不是民主社會,沒有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機制,政府權力機構可以任意抓人、打人,即,“有權,任性;無權,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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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遠甜嗎
在古代,法律制度不像現代社會那樣完善,有些國家和地區的司法制度非常殘酷,對犯罪分子實行極其嚴苛的刑罰,如採取刑訊逼供等手段。雖然古代社會對於刑訊逼供並不是毫無認識,但是由於受到文化和思想的影響,很多人認為犯罪分子應該遭受懲罰,而不是被保護。因此,刑訊逼供在古代司法實踐中並不罕見。
在古代,刑訊逼供一般是由一些官員或法官執行,他們使用各種殘忍的方法來逼迫嫌疑人供認罪行,比如鞭打、施加電擊、挖心、燒炭等。這些刑訊手段造成了許多的冤假錯案,許多無辜的人都被迫承認自己從未犯下的罪行。同時,由於刑訊逼供並不是一種可靠的證據,很多真正的罪犯因此而逃脫了懲罰。
儘管古代社會存在刑訊逼供的現象,但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這種手段的不可取性,並開始尋求更加人性化、公正的司法制度。在現代社會,刑訊逼供已經被大多數國家的法律禁止,人們更加註重保護犯罪嫌疑人的權利和利益,同時加強了司法制度的公正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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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話匣子聊天
古人當然知道逼供會造成冤假錯案!但那又如何?古人良心會痛嗎?但如果幹這事兒的古人沒良心呢?接下來還有什麼可說的。
用逼供的辦法解決掉手上的案子,對古代官吏帶來的好處遠遠超過製造冤假錯案帶來的風險,所以古代官員當然就有動力去逼供解決案子了。
別忘記了,古代是沒有網路、報紙這些傳播資訊的網路,也就是說,只要官吏自己把嘴管住了,大概出了衙門就沒人知道衙門裡面出現了什麼事情。再加上不會有什麼“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這種幫助大家記住發生了什麼事情的手段,很大機率逼供解決掉案子,過三五個月就沒人會再提及了。
也就是說,今人在考慮古人做事情的時候,一定要換位思考,古代是一個訊息非常閉塞的社會,幾十裡地外可能就是另一個世界了。此時,官吏怎麼會擔心逼供會帶來負面影響呢?古人做事的核心不是對錯,而是案件一定要在影響傳播出去之前就解決掉。此時,對於官員來說,解決案件是比對錯更重要的事情。
所以從這個及時解決案件的角度出發,古代官吏就當然有逼供的動機了,用逼供的手段及時的結束案件。當然正確的解決案件就是最理想的結果了,但如果製造了冤假錯案,但及時解決了案件,對於官員來說,也不能說是錯誤的事情。只有耽誤了案件,造成了不必要的影響,才是官吏最忌諱的事情,因為這會影響他們的考評。
至此,從官吏自己的利益來看,在古代這種訊息閉塞的社會里,只要操作得好,逼供就是一個怎麼看都很值得做的事情了。縱觀古代史,因為逼供受到懲罰的官吏遠遠少於因為逼供獲得好處的官吏,所以官吏為什麼不去做“逼供”這個對他們本身極有利的一件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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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看電視劇《武松》誰還覺得古時候沒有冤假錯案?所以:古人也懂得刑訊逼供,會有冤假錯案的發生!記得“小白菜”的六月雪嗎?
冤假錯案其實不只發生在古時候,什麼時代都會有“冤假錯案”的產生,不擬於刑訊逼供這幾個字……?回答問題:古時候有錢能使鬼推磨,缺的是“包公”。希望不管什麼時代、包公-不可少。
(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