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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劉愛源

    吳丹紅律師,他是勞榮枝辯護律師。和每一個律師一樣。為嫌疑人辯護,並不是為勞榮枝,嫌疑人脫罪。主要還是法官判案。律師只是提出證據。為嫌疑人進行辯護。為什麼?一審援助律師為嫌疑人勞榮枝辯護。沒有人攻擊?

  • 2 # 天法道道法自然

    感謝邀答。律師保衛戰,大概是指透過網路平臺,發起對(吳丹紅)律師權益的保護,以免受到投訴的追究。提出“律師保衛戰”的問題,未免太主觀了。為吳丹紅律師發起律師保衛戰,值不值得不確定,但能確定的是,此舉無任何必要性

    勞榮枝案二審判決後,吳丹紅已經在網路平臺發起對勞榮枝的“法律保衛戰”,而且也有一定效果,使網路輿論出現了對法院判決的質疑甚至否定的聲音江西高院的投訴,其實是一場“法律防禦戰”,防止吳丹紅律師的違規操作帶偏法律方向

    對吳丹紅律師的投訴,可以說江西高院為一方吳丹紅(及其北京友邦律所)為另一方;北京市律師協會雖處於仲裁者角色,但它是由北京市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組成,依法對律師行業實施服務和管理實際上是吳丹紅及友邦律所的“孃家人”

    說實話,在吳丹紅被投訴的角力中,各方實力背景雄厚,高階人才雲集,有點像是法律界大咖們的一場內卷,也可謂“神仙打架”。對這個投訴事件,有個不恰當比喻,好比小孩挑釁大人,大人找小孩家長評理,要求管束好自家孩子。

    讓我們見識一下對陣雙方的實力: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高子程,法學學士、經濟學碩士、管理學博士。現任北京達達律師事務所律師、第十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第14屆全華人大代表、第14屆全華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友邦律師事務所,由原隸屬於司法部的中國法律事務中心改制而來。該所律師大都具有中國或美國博士、碩士學位或法學高階職稱,具有深厚的法學功底和豐富的律師經驗。該所還集合了國內頂級法律院校的法學教授、資深法官和檢察官等複合型高階法律人才

    吳丹紅律師,華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網名“吳法天”。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疑難證據問題研究中心主任。兼任華人民大學證據學研究所研究員,燕山大學法學院教授等職位。

    南昌市中院(一審)擁有91名研究生學歷(含博士2人)的法律人才;江西省高院(二審)法官180人中,本科學歷163人,研究生學歷28人。省高院院長傅信平法學碩士學位,國家二級大法官,先後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第14屆全華人大代表,江西省第14屆人大代表。

    這些法律界的大腕兒“鬥法”,他們都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高超的“法術”,高手過招,根本不需求我們老百姓搞什麼“律師保衛戰”。所以,我們能做的,大概是搬個橙子坐著看戲,仰望大神們在天上鬥法,默默祈盼正義戰勝邪惡

  • 3 # 有趣的生活家Uo

    律師是知法懂法的專業人士,還需要誰保護?

    需要網上這些被口口聲聲說是法盲的網民嗎?

    如果他犯了錯,為什麼要保護?

    如果他沒有錯,還有什麼人敢迫害他?難道有什麼機構陷害他嗎?有嗎?

    沒有吧!

    所以發起所謂的律師保衛戰就是一個偽命題,就是一種變相的炒作勞案的手段!

  • 4 # 詩意帆船o1

    刑事案的人能逃就逃,民事案能不訴訟就不訴訟,就是現在市民的現狀。為什麼呢?就是看不到吳丹紅這樣敬業的律師,而且,法院對律師的申訴不理會,特別是被告方。像廣州市海珠區龍鳳街道轄區的寶崗大廈,業主們看到打砸搶的行為沒人制止,職能部門還保護,很心寒,唯有拒繳費用,業主們成了打砸搶的人的被告方,被告方的業主拿出影片證據都不理睬,律師庭長說的變成浮雲。

  • 5 # 太陽傘160861939

    為背有七條人命的勞榮枝去辨護的律師,純粹是在胡調,騙取錢財是真,接受這案子的律師必須要和法官心心相印,合得來的法官,才能辨護成功,所謂保衛戰無非保衛錢的綠色通道。

  • 6 # 屈磐

    無良律師攪得司法界一片混亂!希望有關方面儘快推出複核結果,快刀斬亂麻,還社會一片清朗!中國的法律應代表最廣大人民的利益,怎麼允許慘無人道的系列殺人掠財案再次發生呢?法律是神聖的,任何一小撮別有用心的問題律師與一些對社會不滿的有陰暗心理的人終究是掀不起大浪的!

  • 7 # 秦後漢族唐家人

    吳某配得上嗎?自己本身就口是心非,言行不一。沒有做勞某的辯護律師前,口口聲聲她罪無可恕,不懲不足平民憤;做了辯護律師,變臉比翻書還快,聲稱勞某善良可人,是受害者,被刑訊逼供(卻拿不出實質證據)。甚至還有同夥律師找來連法子英和勞某都不認識的人來做偽證,簡直無法無天(有沒有參與,各人自猜)。更有甚者,他本人曾有違反律師行業自律的前科,不思改過,還是在案件未結前操弄輿論,炒作案件,把攻擊指向公檢法,已經涉嫌違法犯罪!如此種種,需要的是保護律師行業的純潔性,法律法規的尊嚴,何來律師保衛戰?難道出題的人是想保護律師可以枉行不法,把律師行業打造成為了利益可以無法無天的特殊階層,讓人民被律師玩弄,成就律師為美國一樣最富裕的行業?

  • 8 # 海思XlP

    誰想為吳丹紅髮起律師保衛戰?!那隻不過是惺惺相惜、一丘之貉!

    一碼歸一碼,吳為勞案辯護,關鍵問題是,如果吳依規依法辯護,無可厚非!如果吳違規違法辯護,問題性質嚴重!對社會的危害更大!!

    據網友披露,早在一年多前吳及其友邦事務所就因違規受北京律協行業紀律處分過(詳見下圖)!

    吳的所言所行,網際網路都有記憶!你曾想否,如果近期江西高院對吳的“立案調查”指控是無中生有,吳作為律師,為何不敢依法去起訴江西高院?!這是為什麼?!吳近日對“立案調查”的迴應,也只是被動的接招而以,太顯蒼白無力!可能其心裡明白,省高院(包括省高檢)一堆官方法律專業博士也不是吃乾飯的!在事實面前,吳是起訴反駁不了的!

    現在一些違規違法的無良律師,太自以為是,目空一切,披著維護法律公平的外衣,為了名或利,想憑其三寸不爛之舌,挑戰社會,欲把法律玩弄於股掌之間!這樣的律師,為達目的,假借申冤,教唆、誘導罪犯翻供拒不認罪!這樣的律師,你究竟幫了多少罪犯鑽法律空子,逃脫了法律的嚴懲?!這樣的律師,你的良心何在,你對得起已逝的冤魂嗎?!這樣的律師,實質是罪犯的幫兇!其社會危害性更大!!

    因此,建議在最高院對勞榮枝案判決後,應對近期違規違法的無良律師依法進行嚴肅查處,不能讓其太猖狂,應吊銷其律師執照!淨化司法環境!!是教育系統的,表明其已無師德可言,防止其繼續毒害學生,還應吊銷其法律教師資格證,將其清理出教師隊伍!!

    有人說吳徐熊在這次勞案博出了名,以後就會有很多人聘其當辯護律師?!那可能嗎?!如果其以後還是律師,其接手案件極可能被高檢高院緊盯著,以防節外生枝,因而傻子才會聘其當律師?!也就是說,其律師生涯可能到些為止!!

    (各位看官,請閱下圖及網友的詳評吧:)

  • 9 # 輕風拂雲A9

    毒販把毒品放入你包裡,被查獲,判你死刑,你冤不冤?你無意中路過一兇案現場,警方只找到一根你掉落的頭髮,認定你就是兇手,斃了,你是不是冤死鬼?你鄰居半夜被殺,兇手未留下任何痕跡,因你和鄰居有過節,且不能證明你當時在哪(在家睡覺沒人能證明),你就是殺人犯你就是殺人惡魔,你冤不冤啊你也是勞榮枝,比她更可惡,她沒殺人,而你卻販毒、殺人,十惡不赦。證據確鑿嗎?你認罪嗎?你要償命嗎?你要不要請像吳律一樣敬業的律師?

  • 10 # 白鷗問嶽

    其實是律師們是不滿意只有辯護權,想透過這種方式爭取審判權或者其他權力。這幾天看了上百律師的發言,都在說高院不應該限制律師辯護的權利,否則後果嚴重國將不國了,沒幾個承認人家投訴的是違法炒作。這也算一種詭辯吧。

  • 11 # 金桔配檸檬

    這事現在被鬧的沸沸揚揚,更多的人關注的是作為一名律師是不是應該毫無底線的去為名利去辯護?

    勞是事實證據和人物證據都在的情況下,法律還是會因為人權找人給她辯護。這在行業內是預設的,大家心知肚明。

    但是就目前的發展來說,吳不僅僅只是為疑犯辯護,甚至還發表了不當言論。如“人已經死了,要給活的人留條活路。”。這樣的言論可以說是一石激起千層浪,更多的網友反問“當初作為犯罪實施者,是否給了人家一條活路。”,“這樣的三觀就跟瓊瑤劇一樣,你只是失去了一條腿,她可是失去了愛情。”,“是不是裝可憐就可以逃避自己的責任。”

    吳作為律師,很多網友都覺得他迷失了作為法律公正代表者應該有的公正、公平、良知。他已經不是一名法律的代言人,而是為了個人名利“不擇手段”。

  • 12 # 樂觀的自由星星

    四案七條人命,鐵定的事實,構成勞榮枝獲犯死罪的極刑。

    吳丹紅律師,極力操作為死犯詭辯,道德喪失,助紂為虐。

    吳丹紅的詭辯,無疑是鑽了死人不會說話的空子,把全責推給己被槍斃的死犯身上,明擺著創造讓勞榮枝有了屢次翻供的機會。

    社會議論,談不上為吳丹紅律師而發起的保衛戰。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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